惡魔「孫海波」團伙伏法記實15

惡魔“孫海波”團伙伏法記實15

併案。李洪傑、呂志錕看出第3槍打得打得蹊蹺,王春林聯想“1.25”大案罪犯特徵。想搶工資款的不止一夥人。

無名屍的來源的確定,給“1.28”大案黑色的內幕撕開了一道裂縫,市委、市政府和省廳都略感到略微透過了一口氣。鶴崗市的一切工作仍需正常進行,迫在眉睫的是,2月15日將召開市人民代表大會。在“1.28”大案的陰雲籠罩之下,召開這樣的大會,氣氛可想而知。誰也不能阻止代表們在整個會議期間對恐怖的案情議論紛紛,尖銳地向市政府提出質疑。而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所作的有關四年來全市各方面的總結,也將遇到代表們的冷漠、缺乏信任感的看待。至於選舉的效果如何,更無法事先預料。關於大會是否按原定日期舉行的問題,市人大常委會請示了省人大常委會,並徵求了市委的意見。省人大常委會和市委都認為會議應該如期舉行,於是,籌備工作便正式啟動了。

市委書記仲永祥在電話裡問何局長能否在15日以前破案,口氣完全是探詢式的,他聽出何局長為難的態度,就馬上轉移了話題。廳長徐衍東和副廳長張昕楓也分別給何局長和閆自忠打了電話,徐廳長強調要從無名屍入手擴大戰果,充分發動群眾,並傳達了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白景富副部長最近對此案的關切,張副廳長則指示說,從作案規模和手法看,這夥匪徒不會是初次作案,也不會是初次作大案,要注意聯繫歷史資料,尋找併案的條件,擴大線索範圍,要把無名屍管好,以屍體為突破口組織偵破,現場勘查要過細,長期堅持,力爭不斷拿出新的東西,並圍繞物證開展工作。所有領導都沒有忘記重複一點:此案必須在近期破獲。所謂“近期”,按理解不應超過一個半月。

何局長和閆自忠又組織了兩次現場研討,研究無名屍究竟屬於哪一路子人。屍身下遺留的殘片也都擺在瞭解剖臺上。王克立一一介紹了殘片:棕色仿羊皮殘片,底邊54釐米、長41釐米。中間夾白色睛綸棉絮,套黑色綢面。領口為棕色仿羊毛棉領,毛長1釐米,殘片34X7釐米。草綠色毛衣殘片,底邊長31釐米。紅、黑條相間色“的確良”襯衣片三條,寬5-31釐米。黑皮帶寬2.5釐米、長8.5釐米。藏藍色“的卡”外褲殘片,後褲腰中段雙絆帶。草黃色軍絨褲殘片,上沿13釐米,內存鬆緊帶32X37釐米。 在摸排工作中,這些衣著特徵已列入調查內容,但直接憑衣物識別對象不大容易,衣物殘留往往是作為輔證發揮作用。

“這些東西的新舊程度怎麼樣?”閆自忠問。

王克立回答:“皮夾克和套褲很新,幾乎沒有什麼磨損程度。絨褲很舊,起碼使用過5年以上。”

閆自忠沉吟:“就是說,這個人不富裕。外衣外褲是專為作案買的,買的也是便宜貨。這夥人經濟上困窘,急於弄大錢是可信的。”

何局長說:“在市裡,這種打扮的人也不少。”

閆自忠環顧了一下大家,語調緩慢地說:“現在已經有好幾點證明這夥人作案手法不一般:第一,案前精心策劃,周密準備,掌握內部信息準確;第二,配合默契,指揮得當;第三,焚屍棄車,臨危不亂;第四,儘量消除現場痕跡。所以,說他們是第一次作案,恐怕難以解釋。張廳長指示我們要多從併案上考慮,這也是偵查的一個方面。大家不妨認真回憶一下,有沒有值得參考的東西,即使現在用不上,將來偵破後也會有用。都看過去年海林系列大案的通報吧?併案在那起案件的偵破中起了重要作用。”

“不過,海林大案和這個案子還是有不同,”一位分局長猶豫片刻說:“海林的案子,罪犯用了搶來的槍支,可以說槍一響就暴露了,併案是必然的。我們這個案子,打了那麼多槍,沒有一支有檔可查……”

“這說明了罪犯的狡猾,”閆自忠立刻接上:“我猜想過,罪犯4個人,面對十幾個保衛人員,現場只留下2支獵槍的痕跡,難道會有2個人赤手空拳闖進大樓嗎?似乎不可思議。是不是存在有用槍不開槍的情況呢?海林大案中,張四維、王成巖搶了槍後一直也是堅持不開槍的,只是萬不得已才開了槍。另外,併案不是侷限於槍,任何方面都可以併案。” 他指了指解剖臺上的衣物殘片:“從這些東西上看,這夥人還比較窮,沒有搶到過什麼大宗的財物,所以才急,才鋌而走險,但我不相信他們從來沒搶過,總是越幹膽越大。沒殺過人的,第一次不敢殺這麼多人,沒搶過的,第一次不敢搶這麼大的,一般如此。”

這番話說過,在場的人都陷入沉思狀。過了一會兒,有人開始提起鶴崗近年來未破獲的幾起搶劫案,也有人補充,但沒有明顯的因素將這些案子與此案聯結起來。何局長吩咐人把局裡的卷宗取來,上面記錄有一系列舊案的摘要。閆自忠翻開目錄,列為重大案件的竟也排滿了幾頁紙。一件件念下去,頗費時間,唸到四分之一,閆自忠煩了,說:“打住吧,我們要的是活的線索,活的線索應該記錄在腦子裡,要動腦筋,集思廣益。”

又議論了一陣,看看一時大家還得不到新的啟示,閆自忠便與何局長商議,準備暫時體會,把問題留給大家回去思考,同時派專人研究這方面工作。正這時,市局副局長李洪傑忽然說他有個想法。 他指著無名屍頭部左眼上的槍洞,疑問道:“這一槍是怎麼回事?”

眾人都盯住他手指的地方。 閆自忠被吸引住,鼓勵道:“你說吧!”

李洪傑清清嗓子:“剛才我在想,這個人一共中了3槍,第一槍是保幹打中的,打在右頰,第二槍、第三槍都是同夥打的,為了滅口,那麼哪一槍是第二槍,哪一槍是第三槍?”

“我很同意閆處長的分析,右頰上這一槍有雙重作用,既為滅口,也為滅跡,這是非常高明的一槍。不過,添了這一槍,足以斃命,為什麼還要打第三槍?”

“好!這問題提得好!”稍一思忖,閆自忠就露出滿臉讚許:“你是說,打在眼部的是第三槍?”

“這倒不一定……”李洪傑猶疑:“我是說,第三槍如果打在眼部,就顯得沒必要,更合理的解釋是第二槍打在眼部,當時斃命,第三槍打右頰純粹為了滅跡。”

“那有什麼區別呢?”有人問。

閆自忠搖搖頭,精神集中在屍體頭部。“有區別……李局長說得很對,這裡面有一槍顯得多餘……”他轉回頭問王克立:“你看有兩槍是不是夠了?”

王克立點頭:“按照位置,足夠了。”

又轉向李洪傑:“你繼續說……”李洪傑表示,他還要再想清楚些。

“我明白李局長的意思,他是說,打在眼部這一槍或者不近情理,或者多餘。”站在李洪傑身旁的副局長呂志輥在眾人的沉默中表態。

“你怎麼想?”何局長問。

呂志輥雙眉緊蹙:“假如為了補槍,不是為了報復,這一槍對準眼睛打顯得過於殘忍--他們畢竟是同夥,據我所知,這些人都是鐵哥們兒,不然幹不了大事。距離這樣近,照哪裡打都行,又何必打在眼睛上?相反,第二槍打在右頰原來的彈道上倒比較合情理,也容易符合同夥當時的心理。”

閆自忠連連點頭,覺得大家開始想得深入一些,這正是他所期待的。“其他同志有什麼看法?”何局長問。於是又有幾個人相繼發言,有的認為當時的情況會很複雜,有些事帶有偶然性,得不出合理的解釋。此外,這些人心毒手狠,早已失去常人的人性,單用情理解釋可能會陷入迷途,但都贊成不必打兩槍。

經過一陣爭議,閆自忠表態說:“我認為,李局長提出了一個很值得研究的問題。確定這個人是罪犯以後,這樣的問題應該提出來了,這是一條線索。呂局長從情理上分析了眼部的一槍,也很有價值。當然其他有的同志說得也不錯,不能光從一般情理上解剖犯罪,我們現在還無法斷定這一槍的實際情況,但是,我又認為呂局長能夠從情理上剖析作案人心理是很值得提倡的。和我們打交道的,是罪犯還是人?既是罪犯也是人,是人就有人性。有些案子的某些環節,不通過人的心理分析就無法破案的。我舉個例子……”

“部裡烏國慶同志曾經到我們省講過一次話,他舉了個例子。有那麼一個案子,罪犯把一個女的衣服剝光了,腦袋砍掉了,肚子豁開了,扔在野地裡。還在女的陰部放了一把油菜籽。勘查現場時大家就研究,這個人怎麼這麼狠,為什麼要放這個東西呢?反映犯罪分子什麼心理呢?當時認為,這些油菜籽可能是為了給女的遮羞的。什麼才能產生這種心理呢?只有親屬。最後破了案,作案的是她公公…… ”

“這個例子很使我受啟發。現在的作案有兩種,一種是氣質性犯罪,一種是社會性犯罪,照我看,搶劫案大都屬於後者,作這種案的人有正常的人性,只不過慾望比一般人強烈,思想有偏差,更缺乏耐心和容易衝動,未必在其它方面完全缺乏人性。就像志錕同志講的,沒有內部的人情他們怎麼可能作這麼大的案子?都說東北人大案多,四川大案多,東北人和四川人都有結夥的條件,都講義氣,這是作大案的必要條件之一。我們可以想想,當時這個人被保幹打中,打在右頰上,但是沒有死,可能躺在地上喘氣。這一槍從右頰射穿頭頂,已中要害,死不死只是早晚的事。於是需要同夥來補槍。補槍應該是經過同夥商量的,尤其是補兩槍。那麼,補在哪裡別人也看得見。從情理上講,打在眼睛上是不合適的,對別人也是個刺激,除非有特別的理由……” 閆自忠頓住了。

“你是說,眼部有特徵?”何局長問。

閆自忠點點頭:“這只是個猜測。應該說右頰這一槍補得是很精心的,左眼這一槍也不應該出於隨意,特別是,如果這是第三槍的話……”他目光轉向眾人:“本地過去是不是發生過這樣的案子:嫌疑人左眼部有明顯特徵?”房間裡安靜得聽得出眾人的呼吸聲。

“有。”從解剖臺右側傳出一個聲音。王春林不是一個想到什麼就說出什麼的人,尤其在這種場合,永遠不會頭一個發言。 閆自忠主張併案的時候,他已經把經手過的案子在心裡排列過一遍。到李洪傑提到眼部的槍痕,他忽然感到眼前有什麼東西一晃,終於抓住記憶中的一個碎片。起初他覺得兩者差距太大,後來又認為時間可以改變一切。最後,當閆自忠明確點題時,他決定把自己的懷疑付諸公論。 “1991年1月25日,小金鶴儲蓄所的搶劫案,案犯之一。 ”他簡短地提示給眾人。在場的有一半人,包括何局長,一經提醒,都若有所悟。可沒有人出聲,似乎都在斟酌。

何局長說:“那不是一起案子。”“對,兩起。先是1990年12月19日工商派出所高連國被殺,槍被搶。當時我還在市局,”王春林從容不迫地說。“而後就有了‘1.25’,並了案。”興山分局曾副隊長說:“那是兩個。”“是兩個人,人數上不對。但是,已經過了整整四年,從結夥發展到團伙也夠時間了。”

“有什麼證據嗎?”

“沒有,只是猜測。有一點記得最清楚:罪犯之一左眼是‘格稜眼’。”東北話‘格稜眼’,指人的眼皮下斜,屬於面部缺陷。 閆自忠顯然很感興趣,從曾副隊長煙盒裡取出一支菸,掏出打火機點著,問道:“還有什麼其他體貌特徵?”

“大約1.75米高,瓜子臉,比較白,不胖不瘦,當時20歲左右。他的同夥比他矮些,團臉,稍胖,年齡大兩三歲的樣子。”李洪傑開腔道:“這個案子我也清楚,搞了兩三個月,沒拿下來。”倫江捅捅身旁的王克立:“王處長,你還記得嗎?當時派了吳興奎把現場留下的彈殼送到省廳檢驗,你好像參與了。”

王克立點頭:“對,能想起來。單玉梅作的鑑定,我複核。和高連國的槍認定同一。”

何局長把眼鏡摘下來擦了擦:“從體貌上看,那兩個人倒是和這具屍體以及另一名通緝犯有相似之處。春林想得好,應該再仔細研究一下。”恰這時,何局長攜帶的步話機響了。他打開開關,聽了幾句,對著話筒問:“確實嗎?” 大概對方作了肯定的答覆,他轉臉對閆自忠說:“自忠,在新伊礦和嶺北礦露面的那幾個人有下落了,其中一個已經被市巡警隊抓住了,有口供,牽涉到四個人。”

“噢?”閆自忠眉頭一揚,“怎麼發現的?”

“想搶鶴翔商店的就是他們,一個營業員中午在街上認出了一個,當時報了巡警。”“現在押在哪裡?”“新伊礦保衛科,陳處長在那裡。”閆自忠略一思索,說:“未必是這幾個人,但也很重要,我們是不是馬上去?”“好!”

於是,何局長簡單向大家交代了幾句,意思說併案的事儘快另找個時間議,不必全參加。秘書小劉負責把“1.25”和“12.19”案件的卷宗調來,其它工作繼續進行,就叫上李洪傑、呂志錕等人同閆自忠一起出門奔了新伊礦。路上,何局長在車裡又通過步話機命令市局預審科科長李華澤同時趕往新伊礦。 指揮部如此重視這個情況是有原因的。

前幾天的摸查中,新伊礦和嶺北礦都有人反映,在上月底開支時,礦機關出現過可疑分子。節前,各礦都在想辦法為職工開支,經過銀行和礦務局的統一協調,各礦開支時間是25.26兩天。25日上午,10點鐘左右,機關大門外停了一輛“乃滋”出租車,藍色,下來5個人。其中一個身高1.70米左右,較胖,穿軍大衣;另一個1.72米左右,留長髮,穿褐色皮夾克。幾個人進門時互相嘀咕了幾句,然後相隨著上了二樓。二樓財務室門口圍了不少人,都在領薪水,幾個人在樓道暖氣片前站了一會兒。後來保衛科的人走過來,問他們是不是領工資,幾個人支吾了幾句就走了。當時保衛科的人起了疑心,跟到門口看了看,記住車牌尾號為“06” 。

1月27日,就是南山礦案發的前一天,新伊礦開支。上午9點鐘,也有一輛藍色“乃滋”開到機關大院門前停下,車上下來四個人(一說三人),在路北斜對面的小賣部門口低聲說話。其中一個穿褐色皮夾克,中等身材,留長髮。此人進了大院,約摸20分鐘後出來,與其他人交談了幾句,就都上車走了。據提供情況的店主反映,幾個人談話中提到“槍”字。這些線索摸上來後引起指揮部的注意,專門委派礦務局陳處長負責組織調查。

鶴翔商店是一家中型商店,坐落在新伊礦附近。1月27日下午4時許,3名歹徒走進店裡,其中一個身高1.80米左右,留平頭,寬下顎,穿黑呢大衣,另一個穿褐色皮夾克,1.73米左右身高,穿黑呢大衣的走近收款臺時突然從大衣裡亮出一支雙筒獵槍,威逼收款員把錢交出來。商店裡所有營業員和四五個顧客當時都驚呆了。正這時,門外又有個戴栽絨帽的青年人探頭進來,打了聲唿哨,裡面幾個歹徒便匆忙撤走,未取一文。有兩名營業員隔玻璃窗看見他們上了一輛停在門外的紅色“夏利”,車往西邊開走。 商店當即報案,市局也在當天組織了專案組負責偵破,第二天發生南山礦大案後,全部警力抽調出去,此案便暫時擱置。

何局長曾向閆自忠提及此案,但分析認為作案方在人數、體貌特徵和作案方式上與“1.28”案犯有差別,估計是另一夥歹徒,閆自忠也同意這種分析。 何局長、閆自忠等人來到新伊礦保衛科時,審訊已告一段落。看押嫌疑人的房間裡放有一張桌子和三把椅子,一個穿風衣、眉毛短直、臉色蒼白的青年人坐在空地椅子上,神情恍惚。陳處長參加了剛才的審訊,彙報說,這就是1月27日下午穿褐色夾克搶劫商店的人,營業員對他的眉頭和麵目記得很清楚,一口咬定是他,又叫來其他營業員對證,也都指認是他,所以沒費多少事就使其招供了。還供出其餘四名同夥。“南山礦的事問了嗎?”何局長問。

“問了,這傢伙是個雛兒,害怕得很,問什麼說什麼,說他們五個人有三支獵槍,本來也打算搶南山礦,還去踩過點,看到南山礦戒備嚴。就沒敢動手。”

“其他四個人都在嗎?”他問。

“據這個姓王、王強說,都在,他們躲了上十天,一直沒敢上街。今天這小子是頭回露面,就給抓住了。”

“地址搞清楚了嗎?”

“搞清楚了,已經派人去監視。”

何局長和閆自忠商議過後,決定晚間動手捕捉其他案犯。當晚9時,四名案犯全部被捕,同時搜出了一支五連發獵槍和一支雙筒槍,過程之順利也很少見。兩支獵槍都屬於黑槍,並且在排查中未被納入清查範圍,使何局長很感到惱火。五名案犯全部是礦山子弟,平均年齡22歲,都沒有正式工作。為首的叫孟北,較胖,唇上略有鬍鬚,被審問時常用手搔腮,曾因鬥毆被拘留過十天。審訊到一半,他母親哭哭啼啼地尋到市局,央求寬大處理,說她兒子平時沒做過壞事,這次只是一念之差,請求政府原諒一回,說到痛心疾首處,竟當場暈倒。後被陳處長叫來單位上的人勸走。 連夜審訊的結果,確信幾人結成團伙只有兩個月的時間,獵槍是幾人集資到河北白溝買的。除計劃搶劫新伊礦、嶺北礦工資款和搶劫鶴翔商店未遂外,未發現其它犯罪活動。五人中有一人會開車,25、27日兩人,借到生病的朋友的一輛牌照號碼為80356的藍色“乃滋”出租車到新伊、嶺北兩礦轉悠過,當時兩支獵槍都放在車內,因準備不足未敢決定動手。後轉移目標去搶商店。

出人意料的是,孟北供出另外還有兩個人想搶礦山工資款,一個叫李向軍,23歲,富力礦臨時工;一個叫曾嚴,22歲,無業閒散人員,兩人計劃過此事,曾找到孟北一來嫌他們“嫩”些,二來自己已有團伙,就沒有答應。

據他了解,李、曾二人還沒搞到槍。閆自忠坐在辦公室裡,抽完一支菸才問話:“這地方怎麼出了這麼多想搶工資款的?”

呂志錕回答:“窮啊,經濟不景氣,就業率低,又都想發財。真正搶銀行的少,想搶銀行的不見得少,現在銀行防範比較嚴,出入的款子也有限,就開始瞄準工資款,一個礦發一回工資少說也有幾十萬。看來將來這方面要特別加強保安,從門衛開始。”

“窮不是主要原因。難道過去的人比現在富嗎?”

“都窮當然又是一回事。我也琢磨過,恐怕主要還是心理不平衡……話又說回來了,現在什麼不要錢?誘發犯罪的因素太多了。”

“不談這些。”閆自忠收住話頭,“你看這個孟北供出來的兩個人怎麼辦?”“我的意見是要傳來訊問一下,看看是否有犯罪活動,如果沒有,也要嚴厲警告一下,這都是危險分子。”

“對,我同意,再看看何局長的意見。”

處理完這起案件,天已大亮。鶴崗緯度高,黎明來得特別早,閆自忠多少感到不適應。幾天來一直沒有睡好覺,胸口有些悶痛。想到幾個人作案,驚動了上上下下這樣多人沒日沒夜地苦戰,社會財富卻絲毫不會增加,真不知人類社會的某些方面怎麼會演變得如此缺乏理性。他預計,中國的警力在近年裡還須得到大大增強,才能適應目前的社會治安形勢。今後刑警的地位將進一步提高,但這種提高未必絕對是好事。他也想到他目前的對手,他們還剩下3個人,這3個人是否也像他這樣經常徹夜不眠呢?

在聲勢浩大的圍剿中,他難以想象這幾個如何吃得下、睡得著。他們面臨的是生命的終結,也許還有精神崩潰的邊緣,後者實際上往往比前者更令人恐怖。他審訊過不少犯有死罪的罪犯,他們有些僅僅由於不堪忍受精神上的巨大壓力而供認了一切,相對而言,去死要比花費巨大的意志去剋制心頭的恐懼輕鬆得多。那麼,這幾個人現在的心境如何呢?他們是否在作案之前就想到了今天的處境呢?他相信這些人是不會出來自首,也不怕死的。從周全的策劃來看,他們具有縝密的思維,意味著已經把死考慮進去,曾經把生命和金錢作過比較,最後選擇了金錢。他知道在東北這叫“賭命”。他越來越想了解,這此頭腦冷靜地把生命押在賭盤上的人是什麼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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