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須再交89項材料,因內容不真實「一票否決」

9月7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下發了《關於啟動在京註冊P2P網絡借貸機構自查工作的補充通知》,要求在8月24日發佈的《關於啟動在京註冊P2P網絡借貸機構自查工作的通知》的基礎上,2018年10月15日前,再提交89項自律檢查和行政核查材料。

網貸機構需要補充提交的資料包括公司基本情況、公司制度文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合同文本及相關證明材料、財務資料及相關數據統計、存管銀行、信息披露、信息安全、說明類文檔、其他資料等9類共89項。

米咖理財返利網注意到,有的材料要求非常細,比如網貸機構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及這些人員近親屬都需要統計,並提供身份證號、手機號等信息。其中的員工統計,甚至實習生也要求上報。


P2P須再交89項材料,因內容不真實“一票否決”


一位接近監管的人士表示,之前通知中發佈的“108條”是P2P網貸機構合規檢查問題清單,是包含在自查報告裡的,應在9月30日前提交,最遲不得晚於2018年10月15日。補充通知中的89個文件清單是作為108條的補充證明文件或證據使用的,也需要在10月15日前提交。

材料不真實就“一票否決”今年8月24日,北京市金融局發佈了《關於啟動在京註冊P2P網絡借貸機構自查工作的通知》,啟動P2P新一輪的自查工作。通知要求,在京註冊的P2P,凡是收到北京市互金整治辦下發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事實認定整改通知書》、2016年8月24日前設立且從事網絡借貸業務、尚在正常運營的機構都需要開展自查,並向整治辦提交自查報告、真實性承諾書、整改不合格後的良性退出方案等。

9月7日,北京市金融局再次要求存量的網貸機構,按照前述《通知》要求提交相關資料的同時,於2018年10月15日前,提交89項自律檢查、行政核查材料。


P2P須再交89項材料,因內容不真實“一票否決”


根據金融局的補充通知,前述要求提供的89項材料,除了提交電子版,還要在監管進場時提供紙質版,裝訂成冊,備置5套在經營場所等待監管檢查。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總結報告必須要省級金融辦主任(金融局局長)和銀監局局長共同簽字,即“雙籤”。前述接近監管人士表示:“銀監局肯定要派員參與,否則銀監局局長也不敢輕易簽字。”

至於P2P網貸機構一直期盼的備案,在整治結束後還有一段時間。經過自查、自律檢查和監管行政檢查三道關口,被認為基本合規的機構,統一接入信息披露和產品登記系統。經過一段時間運行檢驗後,條件成熟的機構可按要求申請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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