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駕」 一駕駛員被嚴處還將面臨「二進宮」

近日,駕駛員徐某在第一次飲酒駕駛被查後,依然沒有改掉酒駕的惡習,最終再次被執法交警逮了個現形。

6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在轄區各重要交通要道設卡開展酒駕專項整治。晚上8點40分許,在市城區開善東路卡點,交警在對一輛轎車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員徐某有酒駕嫌疑,經過酒精測試儀測試,徐某的酒精含量為69.1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而交警在對徐某進一步檢查中發現,徐某曾在幾年前就因飲酒駕駛被交警處罰過,此次系二次酒駕。據徐某介紹,當晚他在聚會的席間喝了幾杯啤酒,對於“二次酒駕” 有什麼後果,徐某認為,“應該和上次處罰一樣吧!”

據交警介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飲酒駕駛將面臨駕駛證暫扣6個月,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一次性計12分的處罰。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目前,交警部門正在對徐某的二次酒駕行為進行核定,核定後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處。

交警部門提醒,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易發生交通事故。酒後駕駛一旦被查處,只要以前因為飲酒駕駛車受過行政處罰的,無論時間間隔多久,再次飲酒,都會受到加重處罰。因此,希望廣大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不要酒後駕駛車輛。(呂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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