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熱患兒在衛生室治療後抽搐,醫生賠了1萬5

發熱是小兒最常見的症狀之一,也是基層醫生經常要遇到的問題。今天要與大家分享的這則來自基層醫療事故互助基金的案例,就是一名村醫在接診發熱患兒後引發的醫療糾紛。

發熱患兒在衛生室治療後抽搐,醫生賠了1萬5

案例介紹

患兒男,4歲,因發熱於2018年6月19日7:00來當事醫生所在衛生室就診。查體:體溫38.4℃,咽部紅腫,其他未詳查。初步診斷:上呼吸道感染。治療如下:

發熱患兒在衛生室治療後抽搐,醫生賠了1萬5

醫生提供的處方

約10分鐘治療結束,患兒及家長離開診所,後醫生接到電話說孩子回到家中發生抽搐,隨後到當地婦幼保健院住院治療,醫院診斷:1.熱性驚厥,2.皰疹性咽峽炎,3.輕度營養性貧血。

發熱患兒在衛生室治療後抽搐,醫生賠了1萬5

出院記錄

患兒家長認為村醫診治不當使得孩子驚厥引發糾紛。最終經人民調解,醫方賠償患方15000元。

發熱患兒在衛生室治療後抽搐,醫生賠了1萬5

人民調解協議書

分析

以發熱為主訴來就診的患兒,基層十分常見,筆者瞭解到,當事醫生年近50歲,身為一名“老”村醫,按理來說,處理這類患者應該得心應手,為何還會引發糾紛,賠了15000元呢?個人認為有這三點原因。

1.詢問病史與查體不認真、不全面

在瞭解整起糾紛經過後,大家是否有注意到,關於患兒年齡的記載,當事醫生和醫院記錄的差別較大,一個是4歲,一個是2歲4個月。我們都知道,兒童用藥的劑量不同於成人,不同年齡兒童用藥劑量差別很大,而小兒用藥劑量直接影響治療效果,與不良反應密切相關,年紀越小,藥物對兒童的毒副作用就越明顯。而出現這樣的年齡差異,極大可能是當事醫生問診時,患兒家長報的虛歲,這也提醒我們在詢問病史時一定要認真細緻。

基層診所和衛生室多數沒有輔助檢查設備,體格檢查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小兒伴有發熱的疾病十分常見且複雜,當接診時,我們一定要考慮到嚴重疾病的可能性,必須詳細詢問病史與查體。發熱患兒的常規評估指標有體溫、心率、呼吸頻率和毛細血管充盈時間,當出現不能用發熱解釋的心率增快、毛細血管充盈時間≥3秒,或發熱時出現心率減慢或心律不齊,都在提示嚴重疾病的可能。而當事醫生只簡單的測量體溫、咽部視診,易引起漏診、誤診。

要強調一點的是,在發熱患兒診治過程中應注意季節的特點和時下流行病的趨勢。這起糾紛發生的時間是今年6月份,正是皰疹性咽峽炎、手足口病流行的日子,此外腸炎、細菌性痢疾、急性扁桃體炎都是引起小兒夏季發熱的常見疾病,需要重視。

2.醫患溝通不足,對患兒家長的解說不到位

熱性驚厥是小兒發熱常見的併發症,其診斷主要圍繞年齡、發熱(肛溫≥38.5℃, 腋溫≥38℃)、驚厥發作三要素。6月齡~5歲兒童多發,患病率為3%~5%,其中又以12月~18月齡高發。

上文中,當患兒抽搐後,家長的一系列反應,打電話給當事醫生、送醫院、找醫生麻煩,我們能從側面感受到家長的焦慮、恐懼,以及可以推斷當時醫生接診患兒後並未做病情告知,也未重視對家長的健康教育,以致孩子發生抽搐時家長慌張無措。

發熱患兒在衛生室治療後抽搐,醫生賠了1萬5

也不要在寶寶正在抽搐的時候,抱起寶寶就去醫院,本來就在抽搐,抱著寶寶走的時候,會導致損傷

良好的溝通,能使患者覺得醫生值得信任和依靠,可改善醫患關係。充分交待病情,讓患者及家屬理解醫生的治療,有時候,醫生多交代幾句就能避免一場糾紛。

3.不注重及時更新醫學知識,柴胡針兒童已經禁用

5月29日,國家藥監局官網發佈公告,決定對柴胡注射液說明書進行修訂,明確在禁忌項須列出“兒童禁用”!“紅杏e生”公眾號隨後也推送了《禁令‖國家藥監局發文,柴胡注射液兒童禁用!》一文,轉發了此內容。

該起糾紛中,患兒就診時間是藥監局發文後的第二十天(6月19日),當事醫生仍使用了柴胡針,“明知禁令,卻還去犯”,筆者覺得不大可能,沒有去關注、及時更新自己的知識以致於不知此禁令才是主要原因吧。然而一旦發生糾紛,給兒童開了柴胡針 ,這樣的超說明書用藥,極大可能被扣上違法的帽子。

“醫生停止學習,是對工作最大的褻瀆”。隨著醫學的發展,各學科知識不斷的更新,醫生必須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及時掌握較新的醫學知識,尤其是用藥,一些藥品的新發現都會由國家食藥監官網及時通報,而藥品說明書的更新相對就滯後了。歡迎大家關注“紅杏e生”微信公眾號,我們會把最新醫療資訊提供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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