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法院民事诉讼工作获县人大代表高度评价

“法院这几年的工作真是可圈可点,有创新、有突破,面对案件逐年增多的情况仍能取得这样好的成绩,确实难能可贵。”8月17日,在兴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兴隆人民法院院长谢孟水向大会作《兴隆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受到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兴隆县法院民事诉讼工作获县人大代表高度评价

报告紧紧围绕民事诉讼工作“立、审、执”等环节,深入阐述了民事多方调解、民事管理研判、服务民生举措、民事诉讼亮点等工作,对2017年以来法院民事诉讼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展进行回顾。2017年,兴隆县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335件,占全院收案总数的72.61%,审结4223件,结案率97.42%;执结各类民事案件1041件,执结率93.78%,执结标的金额6913万元。2018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320件,占全院收案总数的65.52%,审结1702件,结案率73.36%;执结各类民事案件421件,执结标的金额6519万元。

谢孟水院长在报告中指出,兴隆县法院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紧紧围绕“四个兴隆”建设,认真贯彻县委战略决策部署和县人大有关审议、决议意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扎实推进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民事诉讼工作为大局服务的前瞻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兴隆县法院民事诉讼工作获县人大代表高度评价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县法院民事诉讼工作抓得实,服务大局工作抓得细,履职担当抓得严,特色亮点抓得好,有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持续较快发展。工作报告内容精炼、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全面反映了法院民事诉讼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部署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符合人民群众意愿和新时代法院工作的要求。代表们将持续关注和支持县法院的各项工作,希望下一步县法院工作更上一层楼,再创新佳绩,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为群众服务。(通讯员 刘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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