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以租代售”!南海发文整治房地产乱象 涉及26类行为

新浪乐居讯 继佛山九部门印发《佛山市关于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后,日前,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等十二部门也于印发了《南海区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严打“以租代售”!南海发文整治房地产乱象 涉及26类行为


根据此次工作方案的内容,南海除了将针对垄断房源、捂盘惜售、阴阳合同、一房多卖、投机炒房等22类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外,还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规范经营行为纳入了本次的整治重点。

具体包括有将未纳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项目的物业,违规包装成试点项目进行虚假宣传和变相销售;违规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性质、规划功能和用途;以一次性转让物业使用权、“明租暗售”“以租代售”等方式,违约违规变相分割租售农村集体土地或物业;以及隐瞒真实情况,将不符合租赁条件的土地、物业进行出租,或其他损害农村集体利益的土地开发利用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7月至8月为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11月为各镇(街道)全面检查阶段,7月至12月为区重点抽查阶段。

附:南海区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整治重点

(一)投机炒房行为

1.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

2.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3.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4.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

5.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

(二)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6.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7.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8.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9.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10.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11.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12.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 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

13.未按政府备案价格要求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

14.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15.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

16.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

17.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四)虚假房地产广告

18.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

19.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

20.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

21.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

22.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房产升 值或者投资回 报

(五)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规范经营行为

23.将未纳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项目的物业,违规包装成试点项目进行虚假宣传和变相销售。

24.违规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的性质、规划功能和用途

25.以一次性转让物业使用权、“明租暗售”“以租代售”等方式,违约违规变相分割租售农村集体土地或物业。

26.隐瞒真实情况,将不符合租赁条件的土地、物业进行出租,或其他损害农村集体利益的土地开发利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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