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20天女方提出分手,男方到女方家大鬧要彩禮,一份都不能少,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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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結婚時間太短,不過也就20天,如果說男女雙方沒有一點了解是不會結婚的,在結婚期間有矛盾想辦法解決,20天就說家暴啦,喝酒鬧事了,受不了要離婚,在時間上是不是有點絕情,不同意離婚吧,女方不願意,同意離婚吧,又落了個人財兩空,男方必定要讓女方退回彩禮,而女方又和男方生活了二十天是事實,如果男方要求全額退回也有失情感,況且女方結婚時用的|陪嫁已用了部分,如非要女方退回的話應協商合理的數額,女方也要考慮因結婚要彩禮給男方造成的損失補回來,這樣才不會導制矛盾激化,而影響了今後的生活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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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怎麼鬧,這都是一個悲劇。本來新婚燕爾,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時光,如今卻變成這樣,即便是解決了錢的問題,這個經歷對於兩個年輕人來說,都是一場噩夢,將會影響他們今後的婚戀生活,也許他們的人生會因此而改變。從這個角度看,如果僅僅是為了錢,才鬧成這樣,真是得不償失。

好了,感慨發完了,我們來理性地分析一下問題。先來說說,什麼是彩禮。彩禮是一個古老的傳統,通常都是男方在婚約達成的時候,向女方贈送的禮金或聘禮,統稱為彩禮。1949年之後,我國先後制定和修改的三部婚姻法都明確禁止利用婚姻索取財物。因此,借婚姻之名,索要高價彩禮的現象基本絕跡。但是,因為是古老習俗,所以很多地方,還存在為了表達婚約的誠意,而贈送彩禮的做法,法律並未禁止。只是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禮的標準也水漲船高,動輒數萬元,甚至涉及名車,貴重首飾。而一旦婚約未兌現,這些財物的處理就成了糾紛的導火索。近年來,有關彩禮返還的案件增加不少。

具體到本案,根據彩禮的定義和實際情況,我們可以看到彩禮其實是男方做出的附條件的贈與,這個條件就是締結婚約,履行結婚的程序,實現結婚的目的。如果結婚的目的沒有達成,那麼,給付一方的條件就沒有得到滿足,那麼,給付方是有權索要彩禮的。反之,則無權。

本案中,女方和男方已經正式結婚,雙方已經實現了結婚的目的,男方給付彩禮的條件已經得到滿足。那麼,男方索要彩禮的理由是不充分的。但是,如果符合《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那麼,男方的要求也必須給予重視。可以酌情讓女方返回一部分。在婚姻家庭的糾紛中,法律和情感常常發生碰撞,如何在法律和人情之間尋找到平衡點,既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又兼顧了老百姓的實際情況和感情,真是考驗法官智慧的大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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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門觀點:無論從法理還是情理方面講,都應該退還至少部分彩禮。

事件大略:


一、女方離婚理由

1、在男方家受氣。沒有具體說如何受氣。受誰的氣?公婆的,還是小姑子的,還是老公的。如果不是受老公氣,離婚理由不充足。

2、老公對他不好。沒說為什麼對她不好,表現在哪些方面?是她做得不好,導致老公對她不好,還是老公根本不愛她,才對她不好。但,愛與不愛,自己應該心裡清楚,應該不是婚前對她一直很好,結了婚突然就不好了。一般情況下,結婚後不如結婚前好,可以理解,但至少不該結婚才二十天就不好到要離婚的程度。如果是婚前就對你不好,為什麼要和他結婚?

2、喝了酒打媳婦。沒說是偶爾還是經常,也沒說打的程度。喝了酒一般都是腦子不清醒,不是因為根本不愛你或者其它原因,所以,如果是經常行為,可以提出離婚,如果只是偶爾行為,算不上家暴,達不到離婚程度。

以上事實分析,男方並不想離婚,要離婚的是女方,但女方提出的離婚理由不是十分充足。

二、從法律角度分析應該不應該退彩禮:

《婚姻法》第十條規定:


此案件基本符合第二條規定,雖然結婚,但只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天,十分短暫,可勉強視同未共同生活。因此,女方應該退還彩禮或部分彩禮。


三、哪些屬於彩禮?

一般講,彩禮屬於婚前為了結婚,男方付給女方的經過媒人或雙方協商的數目的現金。之前戀愛時男方給女方買的禮物以及吃飯旅遊等花費不屬於彩禮,結婚時購買的結婚用品等也不屬於彩禮。但根據題主描述,女方把男方給的彩禮買了婚房內用品,怎麼說?應該是,彩禮是多少就是多少,必須退還現金,不能把購買的物品當彩禮退還。

三、從情理和習俗講。

從各地風俗習慣講,男方無正當理由提出分手,應該退還彩禮,女方無正當理由提出分手,男方不需要退還彩禮。

本案女方提出離婚,雖然有一定理由,但不是很充分,所以,即便退還彩禮,也只是部分而非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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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對於這樣的男子,選擇離婚是對的,雖然結婚20天,但是發現苗頭不對就離婚,這樣的做法是很對的。真的沒有哦,這個人渣丈夫過日子的必要。剛剛結婚幾天就喝大酒,打媳婦。這個壞毛病真的是讓人感覺到很害怕。作為他的媳婦兒,真的沒有必要和這種人再在一起了。你想把他的彩禮還給他。從此再無瓜葛可是他的家庭,包括他的父母。確認為你給的彩禮錢都買了家電。所以說你必須把家電也要換成錢,然後再還給他們。我覺得這是一個無理的要求。家電難道你們家沒使嗎?你們家沒用嗎?不是也放在男方的家裡嗎?如果這樣野蠻的不講理。我覺得你們就乾脆上法院起訴離婚。如果起訴離婚的話你不僅不用陪他的錢可能她還要在你的精神賠償上進行包賠。對待那些蠻不講道理的人,真的沒有必要去容忍。就經過法官去判決,況且他還動手打了你又家暴的傾向。這都是她不在理的地方。既然要離婚了,就別再顧及那些了。早點脫離苦海過上正常人的日子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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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結婚不到20天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要退彩禮,且鬧到女方家。這個要不要退?這個除了法律層面上的,還有個“情”字和“理”字。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文中講到男人家暴,不是說只要動手就是家庭暴力,這個在法律上鑑定有些難度,需要蒐集證據。如果夫妻兩個因為性格、受教程度、思維不同,意見分岐在日常生活中的小磨擦不能簡單的等同於法律意義上的家庭暴力。



如果男人有暴力傾向,當然要離婚了,但是女方處對象時就一點沒有發現嗎?還是男方偶爾喝酒後情緒不穩?還是男方有嗜酒的毛病?你要想清楚,真下定決心要離婚了?

關於彩禮《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已結婚不用退,但是若男方證明給彩禮導致自己生活困難的就得歸還。實際生活中我遇到的兩個結婚一段時間離婚的,彩禮是這樣處理的。

小丹未婚先孕,只得匆匆忙忙完婚,但婚後孩子流產,在流產之後,小丹總是跟朋友出去喝酒,致使夫妻爭吵不斷,吵架之後男方總是找小丹的父母,讓小丹很煩。

兩人的感情越來越淡,終於夫妻都有了離婚的念頭。只是結婚時男方家給付女方10萬彩禮,男方家想要回一部分,兩個遲遲達不成協議。

雖然女方諮詢過律師也可以不還的,但是怕男方一直糾纏生活不得安寧,就同意返給4萬元,和平分手。


樂樂則是大齡女青年,她沒有多少結婚的念頭,奈何父母著急總是催,無奈之下相親認識了男生也著急結婚,兩家人一拍即合。很快給樂樂辦理了婚禮,但是結婚不過五天,樂樂前男友就後悔,天天電話微信纏著樂樂叫她離婚,樂樂本來對現在的老公就沒有感情,對前男友又餘情未了,他鬧得婆家人也知道了,樂樂一狠心,就提出了離婚。

結婚這麼短時間婆家自然要求返還彩禮,樂樂也自知理虧,前男友拿了15萬給了她婆家(彩禮10萬),這樣樂樂才順利把婚離了。


結婚20天提出離婚,男方父母可能氣急了說彩禮一分不能少,也可能是不想你們離婚,農村老話說“出一家進一家不容易”離婚還是慎重些。必須離婚建議還是少部分還些,不然離婚你很難順利辦成。不要處理得太急,以免和他的家人發生衝突,讓事態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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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悠然


結婚才二十天就要離婚,我不敢說,這是不是以婚姻關係騙彩禮錢的,你們都好好的想一下,一般結了婚後,男方還沉浸在甜蜜生活裡面,這女的說他在男方家受了氣,還有家暴,這種說法你們信嗎?如果你們相信,我是不信的,這明明是女人在說鬼話,人家男方辛辛苦苦地用了很多錢把你接進來,你在他家才生活二十天,人家憑什麼要不好好地待你,就退一萬步講,你就是在他男方家亂折騰,人家也會要容忍一段時間的吧,不可能對你不好吧,每個人都是望好的方面去發展,這明明是一個真正以婚姻關係騙錢編出的假話。。

我經常在說,討老婆一定要看準女方家的人品,不要輕易給彩禮,如果你很想結婚,也要三思而後行,這種開口就要彩禮的人沒一個是好東西,她要錢我就不給,你願結就結,不結拉倒,你沒有這個主見,你只有上當受騙,活該,誰叫你這麼餓不擇食,只要是個母的,人家叫你給多少你就給,這種男人也活該受騙。

見這題主的意思,你同學的妹妹才結婚二十天,就不想在男方家過下去了,說人家男方沒有好好的對她,你作為她的朋友,應該把事情瞭解清楚,也須是你同學的妹妹在騙男方的錢呢,顧意向你說的假話呢,你認為男方家庭的人會像她說的那樣對待她嗎?你認為該怎麼辦,如果是你同學的妹妹不想在他家過下去,把一切事實經過擺在桌面上來講,到底是誰的錯,到底是誰在說謊,以事實和證據說明問題,要是你同學的妹妹有錯,就應退還人家的彩禮,如果是男方有錯,那就另當別論,要是你同學的妹妹一心想要離開這個家庭,彩禮退還就了事了,怪只怪她自己沒有看清楚人就與他結婚,錯也在於她,誰叫她只認彩禮錢不看清楚人呢


平平淡過一身


前天下午,我老家也是這種情況。女方和男方分手,也是因為彩禮的事,他們已經定婚了,可能快要結婚了。最後女孩反悔了,男方很生氣,不知道什麼原因,前天下午男孩的爸爸開車帶著男孩,也不知道車上裝的什麼,他們以最快的速度撞到女方家,車子當場爆炸了,女方家是賣家電的,當時家裡就著大火了,東西全部燒完了,人當場死了3個,傷了一個。。現在這社會彩禮真的離譜,也可以這麼說,一個家特別是俺農村人,為了給兒子定婚,結婚幾乎都可以傾家蕩產了,甚至負責累累。特別是有的女孩子,如果不想願意就把彩禮退給人家,想想都不容易,現在彩禮都是幾萬幾萬的,一個靠種地的農村人,幹多少年能掙那麼多錢。當然有的男孩也是的,不要衝動,理性解決問題。


曹曹高高


家暴到底有沒有,無從考證,咱們還是隻考慮沒有爭議的條件。我是覺得,這玩意兒得看彩禮多少錢,三萬五萬的也就那地了,結婚得花一部分,雖說就過了二十天,但畢竟人家姑娘變大嫂了,給點損失費也應該,但是如果十萬二十萬的,男方家全部家當都搭你身上了,你二十天就拜拜了,那你要是不給退,就等著滅門吧。。


向191827577


拿人家的手短。要彩禮有時給自己埋下禍根。老家一女的結婚,父母要了很多彩禮,男方家忍著,但心裡已經懷恨在心,後來夫妻吵架,打架,女方回孃家不回去,並提出離婚,男方要求退財禮,女方不退,男方提刀上門,砍死老婆和岳父,砍傷岳母和小舅子,悲劇。


南山楓葉峰


很多人認為新婚蜜月不會家暴,

那真的是很傻很天真。

有些人骨子裡有狼子野心嗜血兇殘。

我們形容一個女孩像羔羊,像溫順的小白兔,

同樣,這樣世界上還有騙人賣掉割腎的人皮豺狼。

不是沒有,是你們沒有遇到,但比例比較小而已。

我認識一個網友二十二歲,在珠寶店上班,月薪七千以上,伶俐漂亮。

結婚後每週家暴,拍出來的照片是手腕大腿烏青烏青,因為是奉子成婚,所以很快生了孩子,但生了孩子之後依然捱打。

他打你為樂啊。就是我們所說的“這孩子多動,手癢”。

而且女子除了愛美愛自拍,並無其它過錯。

偏偏,他打後又會擠出眼淚道歉,說老婆我愛你對不起。

對了,他家有個小工廠,年少時殺人,因為年少判五年,又花點錢,兩三年就出來了。

這中間還有一個插曲~

結婚前她對我說過這情況,我建議遠離!

她說每天等她下班,

而且她自信,自己會讓他變好!

所以得出兩個結論~

一,這個世界存在鬼畜人。

二,別相信他會為你變好~特別是天性兇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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