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龍」縣人民檢察院關愛未成年人助力脫貧攻堅雙管齊下深化開展司法救助工作

近日,黔西南州人民檢察院控申處處長鄭建華、安龍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付高齡、控申部門負責人陳賢以及來自縣教育局、村幹部等一行8人到了年僅10歲的救助申請人羅某家中,對其發放了國家司法救助金2萬元。當救助申請人羅某接過救助金時,表示滿懷感激,感謝政府的關心,感謝檢察院,幫助他們渡過難關。

2018年年初,羅某放假在家門前玩耍,剛滿10歲的他被同村村民王某用釘致其面部和頭部受傷,經司法鑑定,評定為輕傷一級。羅某父親早逝,母親自父親去世後離家出走,長期無法聯繫,很少回家看望,受害人羅某從小在喪失父愛的同時又失去了母愛,在出事後羅某母親僅回來探望一次,現羅某由其堂哥撫養。羅某因家裡無勞動カ已於2017年從五保戶變為低保戶。羅某堂哥上要贍養老人,下有雙兒女需要撫養,手術及後續治療費用對羅某堂哥一家來說是一筆難以承擔的數目,而犯罪嫌疑人王某現僅賠償了醫療費1萬餘元,後續護理費等均未進行賠償,讓這個本就貧困的家庭雪上加霜。正是考慮到羅某的特殊情況,為更好地對其開展司法救助,踐行保護性司法,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促進案件辦理過程公平,對於羅某及其堂哥申請國家司法救助一案開展全面的審查,對救助的方式及金額進行充分的討論。

此次對未成年被害人開展司法救助工作,是對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一次積極實踐,是對國家精準扶貧政策的積極響應,暢通了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的渠道,實現了促進社會和諧、提高檢察機關公信力的目的和效果,充分體現了檢察機關的人文關懷和責任擔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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