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又有官員「二度被查」:今年3月剛被撤職、降級

曾因吉林松原城市燃氣管道洩漏爆炸事故而被追責的兩名幹部,如今先後出現在紀委監委網站的通報中。

9月6日,吉林省紀委省監委援引松原市紀委市監委消息稱,松原市公用事業局原黨組成員、市政工程管理局原局長竇廣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竇廣學,男,漢族,1959年4月出生,吉林長嶺人,他曾任松原市公用事業局副局長、松原市供熱管理中心主任等職,2016年11月開始擔任松原市公用事業局黨組成員、市政工程管理局局長。

松原市紀委市監委發佈的簡歷披露,在這一崗位上,2018年3月,竇廣學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降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

澎湃新聞查詢發現,2017年7月4日,松原市寧江區繁華路發生城市燃氣管道洩漏爆炸事故。2018年年初,官方發佈的《松原“7·4”城市燃氣管道洩漏爆炸較大事故調查報告》指出,竇廣學對市政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組織開展了日常檢查,但履行職責不認真,對工作落實情況督促檢查不到位,在《建築施工許可證》過期,未經住建部門批准復工的情況下仍批准施工;對施工中未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沒有采取保護措施及工程轉包、分包單位再次轉包等問題失察失管;對公用局項目辦內業組、安全組、工程組、建設單位甲方代表不認真履行職責等問題失管,工作失職。

竇廣學被指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建議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項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九)項規定,給予撤職處分。

此外,當時,松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副局長馬明亮負責協助竇廣學管理公用局項目辦工作。《松原“7·4”城市燃氣管道洩漏爆炸較大事故調查報告》指出,馬明亮不認真履行職責,在《建築施工許可證過期》,未經住建部門批准復工的情況下仍組織施工;對施工中未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沒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及工程轉包、分包單位再次轉包等問題失察失管;對公用局項目辦內業組、安全組、工程組、建設單位甲方代表不認真履行職責等問題失管,工作失職。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建議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項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九)項規定,給予撤職處分。

巧合的是,2018年9月7日,也就是松原市紀委市監委發佈竇廣學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消息的一天後,松原市紀委市監委網站援引松原市寧江區紀委區監委發佈消息:經松原市紀委市監委指定管轄,松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原副局長馬明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寧江區紀委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簡歷顯示,2018年3月,馬明亮由松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副局長轉任松原市市政工程服務中心副主任科員。

此前,“二度被查”的情況還出現在吉林省人大常委會正廳級退休幹部周化辰身上。

2018年6月1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援引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稱:周化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1年2月,時年59歲的周化辰由吉林市委書記升任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躋身副省部級幹部,直至2016年1月退休。退休一年多後,周化辰因嚴重違紀按正廳級確定退休待遇。如今,時隔一年,周化辰再一次被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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