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殯葬不再成爲羣衆的操心事、煩心事

9月7日,民政部公佈《殯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從即日起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對徵求意見稿的起草進行了說明。

殯葬服務供需矛盾比較突出

這位負責人介紹說,1997年,國務院頒佈施行的《殯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依法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不過,隨著經濟社會以及殯葬事業的快速發展變化,特別是進入新時代以後,殯葬管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距離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還有較大差距,主要表現為:殯葬服務供給不充分不平衡,供需矛盾比較突出;殯葬商品和服務價格虛高,公墓墓位價格貴、佔地多、墓碑大,引發群眾不滿;違規土葬、散埋亂葬現象時有發生,殯葬改革成果亟需鞏固;殯葬管理和執法機制不健全,影響殯葬管理正常秩序等。

針對上述問題,亟需通過修訂《條例》,深化殯葬改革,健全殯葬服務體系,為解決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規範殯葬行為、加強殯葬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促進殯葬行業規範有序發展

這位負責人談到,殯葬是民生大事。實現逝有所安,是新時代滿足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內容。通過修訂《條例》,可以明確政府保障職責,優化設施規劃建設、殯葬服務管理等制度設計,強化殯葬服務民生保障功能,讓殯葬不再成為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維護逝者尊嚴,實現逝者安息、生者安心。

以“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為核心的殯葬改革,重在節約土地和森林等資源,文明節儉辦喪事,符合我國人多地少、資源緊缺的基本國情,符合社會文明進步要求。面對我國資源環境約束趨緊、殯葬陋習回潮的現實,亟需通過修訂《條例》,堅持並深化殯葬改革,穩中求進,使殯儀活動更文明節儉,安葬環節更節地生態,祭奠緬懷更重視精神傳承,形成移風易俗新風尚。

近年來,殯儀服務、喪葬用品市場混亂,公墓管理不規範,還存在建大墓、亂收費等違規行為,嚴重損害了群眾利益,影響了殯葬行業形象。亟需通過修訂《條例》,完善殯葬服務市場準入條件,明確殯葬服務規則,加強殯葬從業人員隊伍建設,強化監管執法,有效規範服務主體行為,促進殯葬行業規範有序發展。

這位負責人強調,殯葬管理是艱鉅複雜的系統工程,既需加強黨委政府領導,也需要不同層級、不同部門、不同主體共同參與、形成合力。針對當前殯葬管理中存在的部門職責不清、社會參與不足、機制手段滯後、事中事後監管難等問題,亟需通過修訂《條例》,進一步強化各級政府主體責任,明確民政部門和相關部門、殯葬服務機構、行業組織、村(居)委會等各方面職責,構建綜合監管機制,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殯葬治理格局。

突出殯葬服務的公益屬性

這位負責人說,為深化殯葬改革,體現人文關懷,修訂草案把維護逝者尊嚴,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納入立法目的和管理方針;明確黨員幹部帶頭殯葬改革。針對殯儀、祭掃、殯葬設施建設和用品管理,就防止汙染、衛生環保、文明低碳等做出規定。採用海葬、樹葬、骨灰撒散等生態安葬,規定可以給予獎補;嚴格限制墓位佔地面積和墓碑高度;禁止散埋亂葬。

在基本殯葬公共服務方面,修訂草案堅持殯葬公共服務的公益屬性,規定國家建立基本殯葬公共服務制度,覆蓋遺體接運、暫存、火化、骨灰存放、生態安葬等基本服務項目,實行政府定價管理,併為城鄉困難群眾免費提供,滿足公眾基本殯葬需求。強化政府在規劃建設、土地供應、經費保障、基本殯葬公共服務提供等方面的責任。對殯儀館、公墓、骨灰堂等殯葬設施規劃、審批、建設等予以明確。

在殯葬服務管理方面,修訂草案明確服務規範和從業操守,規定不得巧立名目,不得誤導、捆綁、強迫消費,不得限制使用自帶的合法喪葬用品;規範價格管理,對遺體整容等與基本服務密切相關的延伸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推進信息化建設,實行收費公示和明碼標價,要求籤訂服務合同、出具結算票據,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在公墓管理方面,修訂草案規定公墓建設要納入規劃管理,保障用地並控制數量。明確公墓、骨灰堂的審批權,強化“誰審批、誰監管”責任。突出公墓的公益屬性,規定加強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設,以劃撥等方式保障用地,禁止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變更為經營性公益性(骨灰堂);從嚴審批建設經營性公墓(骨灰堂),禁止使用財政性資金或者以租代徵土地舉辦經營性公墓(骨灰堂)。完善價格管理,明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實行政府定價,經營性公墓的墓位用地費、維護管理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關於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修訂草案專門增加監督檢查一章,對加強部門協同、抽查、年報、第三方評估、信用監管和社會監督等制度予以明確,解決協同監管機制不健全、措施手段不足等問題。同時,在法律責任部分,針對擅自興建殯葬設施、違規建墳、擅自開展殯儀服務等違法行為,明確執法主體、處罰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有利於發揮執法震懾作用,維護殯葬管理秩序。

(經濟日報 記者:韓秉志 責編:胡達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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