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第一天,初中生就被學校圍欄刺穿下巴,學校該擔責嗎?

了不起的梁平


開學第一天,這位調皮的初中男生就翻越學校的鐵柵欄外出,很痛心的是:因為自己腳下打滑失手,下巴被鐵柵欄的尖頂刺穿了。估計搶救及時,應該沒有生命危險,但對口腔會不會致殘就很難說了。

根據有關的法規,這種翻越學校鐵圍欄出現的意外傷害,學校是應該不負擔賠償責任的。但是也有網友提到了,如果學校給學生辦理了意外傷害保險的話,看能不能從保險的角度給予一定的補償。

據說當時學校的小門未開,而從正門出去要繞一大圈,這位學生不想多走路就選擇了翻越圍欄,而且早晨下了雨鞋子打滑。總之,悲劇已經發生,受痛苦的只能是自己。

寫到這裡,我不由得想起自己30多年前在學校工作的時候,也有過翻越學校鐵柵門的經歷。學校只有一個門衛工,雖然晚上他也在門衛睡覺,但不可能做到一天24小時都坐在門衛室。中午、晚上他還要巡視校園,還要上廁所,還要回宿舍吃飯洗澡洗衣服等。

我們有事外出或回家出差或上街買東西等,返校時門衛沒人就翻鐵柵欄門,有時候女老師也這樣做,每一次都十分小心謹慎,但也有過恐懼和擔心!誠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願菩薩保佑這個孩子早日康復,並終生牢記這次血的教訓。


山人的生活感悟


我的個神,看著都心慌。視頻中一男孩掛在圍牆上,後來連同截下來的圍欄被送往醫院。整個下巴被刺穿,應該傷的不輕。



01 學生翻圍欄被刺穿下巴,學校該不該擔責呢?

從家長角度想,學校該擔責。孩子交給了學校,學校就要保障安全,孩子在學校出事故,是由於老師看護不到位所致,孩子翻越圍欄是學校教育不到位。所以學校不但要擔責,還要擔全責。



從學校角度來看,學校有大門供學生出入,大門才是正常出入的地方,而圍牆不是,學生翻越圍牆,明知道有危險還冒險翻越,是違紀行為,造成的後果也是自身原因。學校教職工看護的範圍侷限於人多的地方,不可能注意到偏僻的圍欄,老師沒有看護失責。平時老師始終教育學生要注意安全,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由此造成的事故應該由學生自己負責。要學校另外賠款,不可能。



02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怎麼辦?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 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由於過錯,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從事例可見,此學生翻越圍欄,很明顯是知道有危險的,也很明顯是違紀的,所以學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至於學校,筆者認為,學生受傷後,學校唯一能夠做的是學生平安保險和校方責任險,從保險上提供相應的經濟補償。其他的要求不必理會!



學生違紀,導致事故,理應由學生家長和學生買單,學校不是慈善場,老師不是學生的監護人,不能因此擔責。

倘若類似事故要擔責,學校就無從擔起,違紀者應該承擔違紀的後果,這是常識!大家說呢?


文軒閣


這個問題,個人認為學校沒有責任

第一,學生受傷沒有因果關係,難道每一個孩子身上裝一個監控栓一條狗鏈子嗎?不現實

第二,受傷的兇器不肯能是學校故意的,只能是人為受傷,圍欄只是為學校創造安靜,安全的環境作用,因此與學校無關

第三,家長方面指責是無理取鬧,如果要擔責學費至少你少交了100倍,因為100個保姆的工資需要支付

第四,傷者既然能翻圍牆,說明應該是有自知能力的人,有自制能力的人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而不應該由別人來買單


蔣波142905510


開學第一天,就發生這樣的事情,這孩子也太不省心了。但,即使是這樣,我還是希望這孩子能夠好好的,不留下任何後遺症。這個教訓,他一生都會記得,希望從此而後,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學生。

至於說的責任,必須糾正一些人認識上的誤區,一旦學生出事,只要是在學校,學校就必須擔責。這是完全錯誤的觀念,這是一些學校和部門,不依法辦事,息事寧人造成的不良影響。

現在,這種情況正在轉變,涉及學校和學生事件,依法處理,已經開始步入正軌。最近幾年,廣東等地,法院受理判決了好多起學生事故案件,判決結果都是因為學校盡到了管理責任,無過錯,不承擔責任。正如崑山龍哥反殺案件一樣,以往人死了,沒錯也擔責,這次直接判定為正當防衛,不擔責。這是法治的勝利。學校的一些案件的判決,也同樣是法治的勝利!

具體到這件開學第一天的事件上,學校大門可以正常出入,而該學生不知為何一定要翻閱圍牆柵欄,結果導致了事故的發生。學生進出校園走大門是人人都知的常識,學生明知故犯,違規翻閱,責任在於學生,不在於學校。

綜上,這件開學第一天發生的事件,學校不存在過錯,不應該承擔責任。家長如有異議,可走司法途徑解決。


教師妹子一枝花


真是奇事天天有,今天又見一樁。才開學第一天,濟源沁園中學就發生學生翻越校園圍欄而被掛的事件,你說有門不走的孩子,值得人同情嗎?出現這樣的事,題主問學校該擔責任嗎?我可以肯定地告訴你,學校沒有一丁點責任,後果完全由學生自負!

按常理講,中學生的認知和分辨力大都不錯了,到學校上學就要遵守學校紀律,絕不能隨意違反紀律。從圖片顯示來看,好像這個學生是掛在校外一面的圍欄上,結合校方工作人員說法,男生可能是調皮,翻越護欄外出時發生意外。多虧沒有出人命,但是外傷留下傷疤肯定是免不了。

看到這個男孩掛在圍欄上的一幕,我就想到其平時所受到的家教,有規矩不遵守,有紀律不願意受約束,這樣的孩子早早晚晚會給你鬧出點事來。有人會說,這孩子在學校出的事啊,怎麼就說家教不好呢?道理很簡單,如果家長重視孩子的家庭教育,孩子就清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通過這件事,相信學校和家長們都會重視安全教育,這個被掛的男孩子倒成了最好的反面教材。當然,這僅是個案,如果平時家長不重視對孩子管教,中學生自我意識又特別強,安全管理反而成了最棘手的事。很多遭遇意外的青春期少年,恰是忽略自我安全保護,又自以為是感覺出不了什麼事,便貿然去嘗試,不出意外則罷,出了意外,後果真不堪設想。


韓國成老師


看著都疼!應該傷的不輕的啊!

尖銳的柵欄刺進下巴!最後身體竟然掛在上面!

但是仔細看起因!是當時大門能夠正常出入,然後該生卻不走尋常路!非得翻圍牆!這樣的事情,誰能相信這樣的事情啊!
在事情發生之後,學校積極組織救援,消防破拆柵欄將孩子救下,送往醫院進行手術!

萬幸的是孩子生命體徵基本平穩,身體並無大礙!

那麼在此事件中!學校存在問題嗎?答案是應該不存在的!因為該生按道理說是違紀的!明知道可能存在危險,還自己偷摸爬上去,最終造成傷害,同時學校也積極組織救援!

既然是違紀而導致的事故,理應由學生及其監護人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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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後不成熟胖大叔


學校為什麼要把圍欄設置成尖的?我認為是為了告訴你,這是劃分校內校外界限的,不是讓你攀爬的,爬了會受傷。如果以一個5歲孩子的辯識力,分不清是正常的,出了問題監護人是要負責的,在校期間這個監護責任在學校。但是一箇中學階段的孩子,有了10多年的人生經歷,這點常識應該是有的,電源不能摸,深水不能下,有尖的圍欄不能爬,其實已經不需要大人再反覆告訴了,學校有校門可以走,為什麼不走呢?從我以前的生活經驗看,不是逃學,就是淘氣,不管哪種,責任都在自己。既然責任在自己,就不要怪學校了。


手機用戶78339310603


發現悟空問答的問題越來越腦殘,是不是沒啥可以問的了?或者是同一個問題沒有更好的問法了?菜刀買來是讓你切菜做飯,你非要殺人,之後還要找賣菜刀的問責嘛?學校柵欄是圍起來保護學生正常學習和安全的,你非要去跳,之後還問學校有沒有責任?我怎麼感覺這個悟空問答現在總有誤導的嫌疑呢?


聽雨28683188


學校的圍欄是用來幹嘛的,就是用來保護學生的 這個學生明知道學校有圍欄還要去攀爬,這能怪誰 怪學校嗎???學校也不可能24小時的每分每秒派人守在圍欄下面吧,就算有攝像頭又有什麼用,可能等保安趕到圍欄下學生早就逃之夭夭了,現在發生這種情況,只能怪這個學生自已作死 他做種事可能不是一次兩次了,至於他什麼時候學會攀爬圍欄逃課什麼時候開始的誰也說不清楚,正所謂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道理,連這個道理都不明白還讀什麼書呢,還不如早點讓他在社會上闖蕩多學點經驗比較實在一點。


艹起個名字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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