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間挖溝套養魚蝦算不算改變農田農業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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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間挖溝套養魚蝦算不算改變農田農業用途?

現在許多地方都在發展新型農業產業,向高效、高產農業方向發展,尤其是在一些地區開展的農田套養魚蝦、稻鴨、螃蟹等混養方式,在推動當地特色農業發展,形成特色農業,帶領農民共同致富,取得可喜的成績。

然而,這種套養模式,在農田間挖溝養魚蝦,飼養稻鴨等算不算改變農田的農業用途呢?

從我個人理解來說,套養魚蝦,與單純種植水稻、玉米、花生、土豆等作物方式,異曲同工而已。都是農業生產的一種,只是種植作物不同,而農田間挖溝套養魚蝦,不僅沒有放棄原來農作物種植,反而增加新的魚蝦養殖等產業,滿足市場需要,給農民創收增收,這是農業生產上的一種進步。

再者,農田間挖溝套養魚蝦,既不是非法佔用耕地,也沒有改變農業用地的基本屬性,也沒有破壞種植條件,反而繼續種地,附加增加新的收入,農民何樂而不為。

所以,農田間挖溝套養魚蝦,我個人認為不算改變農田農業用途。它既不屬於非法佔用耕地,用來建房建廠,也沒有絕對破壞原有作物種植條件。再說地方政府也在大力提倡農業種植產業化特色化,不斷推廣稻魚蝦蟹等套養養殖,從另一方面上講也是對這種方式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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