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通過侮辱鬧事和網絡掐頭去尾造謠逼死女醫生的熊孩子家長一家人涉嫌違法犯罪嗎?你怎麼看?

陽光之戀13


今天有網友說,崑山寶馬案的騎車男子於某某屬於正當防衛,已經無罪釋放了,現在輪到替德陽安醫生討個說法了,筆者覺得此言甚是!

生命對每一個人都只有一次,無法假設,也無法重來,所以這才愈發顯示出生命的可貴,遭受無妄之災的安醫生,遭受現實與網絡雙重暴力的安醫生,絕不能沒有個說法!

筆者覺得有這幾個方面的問題亟待解決:

1、游泳池裡的視頻、更衣室裡安醫生被打的視頻是怎麼流出去的,為什麼會到了男孩家人手裡,這是他們發佈不實視頻的基礎,也是他們承擔誹謗、侮辱責任的前提!

2、安醫生夫妻倆的工作單位、身份信息是怎麼透露出去的,男孩家人為什麼第二天就到他們單位去鬧事?

3、是誰將不實視頻發送給網絡媒體的,這其中有沒有金錢交易,必須要查清!

4、男孩的小姨、小姨父在此案中究竟是扮演了什麼角色,其小姨父是律師,有沒有違紀違規之處?

5、對於傳播不實消息的網絡媒體,到底應該怎麼處理?

當然,罪魁禍首是男孩家人,他們掐頭去尾,故意誤導社會大眾,只撿對自己有利的方面去公佈,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此事發生後,估計這一家子在當地也待不下去了,走到哪裡都會被人指指戳戳,網絡暴力的號召者,終於引火上身了,燒到自己了!顫抖吧!


打虎拍蠅


1,從事件開端,是孩子侵犯安女士無疑。我要大家特別注意一點,這裡應該不叫孩子,而是男人,13歲男子生理上已經性成熟了。一個丈夫在妻子被侵犯之後,難道不應該憤怒。所以丈夫打了小孩我認為也沒錯。 2,在更衣室安女士再次被毆打侵犯,這次是大人乾的,只是這一點就已經是犯罪。 3,警察來了,被侵犯者反而要道歉。 4施暴者繼續施暴,被害者單位,包括網絡。以至被害者被逼的生無可戀。 所以施暴者從大人到小孩都犯罪無疑。包括網絡推手。 在這裡我要大家注意兩點:1我們這個混蛋的社會對所謂的孩子的保護已經間接的害了所謂的孩子們。而且要整個社會為之買單。 2,這個案件裡的安女士比剛剛發生的崑山白衣男還可悲可嘆,崑山故事裡,大家因為道路摩擦而起,起因有意外因素。而這個事件裡施暴者挑釁在先,再步步緊逼,以至不可收拾。事情發生了,我們一定要回頭看事件起因,這很重要的。有個詞叫――無妄之災。


雲布衣92666986


游泳池調戲人家老婆,更衣室圍毆人家老婆,找爆料王人肉人家,上單位鬧,而且還借公務員名聲詆譭人鬧兩公婆的單位,剪切視頻掐頭去尾給媒體爆料。有人會說不就13歲小孩是碰了屁股嗎?回去問問你們家女性屁股摸跟碰感覺能一樣嗎?兩個小畜生的家長動用親戚律師一連串的幕後策劃,逼死人家,報應不來只是延遲而已。


蟲兒飛你在思念誰


現在網絡發達,色情視頻和網站眾多,13歲正是青春期,又接觸這些東西,對女性身體產生了強烈興趣,加之沒有父母引導,就做出如此毫無道德的事。這與13歲男生的家教和自身修養都有關係,13歲的年齡對道德應該有了根本認識,可以斷定這家人沒有家教可言,是個劣等家庭,以後會成為社會禍端。



地質學小科普


這是中國人民的悲哀,兩個大男孩衝動調戲婦女被教訓,屬合情合理,事後安醫生被三位婦女在更衣室歐打,這是嚴重的暴力犯罪,到派出所後其丈夫被逼賠禮道歉,已受到很大的羞辱。這個無良人家趕盡殺絕,逼死人命,應負法律責任。望公安機關嚴懲兇手還死者公道!


手機用戶55151307041


支持重判,兩個小畜生,現在不除,以後也是危害社會。

說是熊孩子家,實際是自己為是、潑婦家庭!這個家庭之惡劣真無法用言詞表達!當記者採訪時還稱:這並不是想看到的!難道你們鬧到別人單位去讓單位開除別人,不是讓人死不了活不成才是你們所願?所以必須以犯罪罪懲處!讓百姓心服口服!還有有些媒體掐頭去尾的報導,誤導負有正義感的人!使得這部分人跟著作惡!更要追究這類記者的刑事責任!真的讓百姓認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也不是針對某些人!而是一視同仁!所以!當地政府這一舉措確實得民心!


阿峰


侮辱、造謠逼死女醫生的熊孩子的家長應該構成侮辱誹謗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根據有關解釋: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而德陽市熊孩子的家長的行為,即有侮辱女醫生的行為,也有誹謗女醫生的行為,所以他們的犯罪情節更為惡劣!

其一,侮辱

先是熊孩子對女醫生進行騷擾,後來熊孩子的家長對女醫生一家進行辱罵毆打,並鬧到女醫生的單位,貶低其人格,破壞女醫生的名譽,這屬於典型的侮辱行為。

其二,熊孩子的家長利用媒體網絡,捏造有關事實,並在網上大肆傳播,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使女醫生不堪忍受而自殺,其行為顯然已構成誹謗罪。



因此,認定熊孩子一家的家長涉嫌違法犯罪是正確的。其不僅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還應當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


法重情深


自始至終都沒看到13歲男孩的家人,我覺得他們比佔座位的癱瘓男更可恨,癱瘓男都能曝光,為什麼男孩的家人就不能出來見見人,這樣人不配有隱私,究竟是誰在保護他們,是誰讓他們如此厚顏無恥惡意詆譭他人,把人逼死,難道就不敢出來說說你的“成功之道”嗎?



大俠我來也


傳播不實言論,造成不好的社會影響,甚至毆打過死者,他們已經屬於犯法,應受到法律懲罰,支持安醫生丈夫維權到底。還有傳播不實言論的媒體,也是推波助瀾的兇手,堅決不要放過。

事情經過:

安醫生與丈夫本來開開心心去游泳,誰曾想到卻埋下禍端,遭遇了13歲男孩的鹹豬手,讓他道歉,他不僅不道歉,還衝著安醫生吐口水。



要知道,現在的孩子早熟,13歲的孩子從體形上來說跟成人相差無幾,被比自己小的多、但又是成人模樣的少年摸屁股,羞惱之心,可以想見。作丈夫的上前護妻,無論他是什麼身份,都無過錯!

這個男孩他要慶幸,如果遇到脾氣暴躁的人,估計不把他摁在水裡淹個半死,不讓他哭爹喊娘是不會鬆手的!

安醫生的丈夫錯就錯在沒有痛打“落水狗”,魯迅先生早就說過,落水狗上岸後,趁你不注意,就會弄你一身水。

之後果然如此,安醫生被其小孩家人攔在更衣室毆打,最後反而以安醫生丈夫道歉結束。道歉後安醫生以為此事就這樣結束了,但萬萬沒想這只是噩夢的開始。

拖垮安醫生的事情發生了,被小孩家人鬧到單位,要求開除安醫生和其丈夫,用假事實找媒體曝光,用自己家人工作的便捷讓事情持續發酵。安醫生他們因此受到輿論的迫害,最後安醫生用以死明志證明自己的清白,也為保護自己的丈夫和家人再不受到傷害。想想她的小孩還那麼小,以後再也見不到媽媽,筆者心中很是難受,唉。。。。。。

筆者很希望安醫生能像座霸男一樣,那怕只有他千分之一也好,最起碼不會自殺。

人活一世就是為了掙個理,掙個面子,但以死來證明,想想看安醫生是多麼的無助呀!

希望大家支持安醫生一家人維權到底,人不能白死。


光明觀天下


邀請了我兩次,是應該回答了。

我也遇到過和安醫生幾乎是同樣的遭遇:

2001年在部隊服役11年士官轉業到地方,沒法走後門託關係,我被分合江九支鎮中心醫院,絲毫不懂醫,結果可想而知。那時鎮上臨時工最低工資標準每個月300元(當時我在部隊每月1000元地方上同等條件每月800元),醫院安排我幹清潔工享受的就是臨時工待遇。此時的我才知道在社會上沒錢沒身份沒本事的人是多麼的艱難。不僅嚐盡了辛酸苦辣世態炎涼更飽嘗了人情冷暖世態炎涼,更尷尬的是哪怕一個小屁孩都會恣意欺負你鄙視你。

有天晚上兩個七八歲的小孩莫名其妙的對著我窗戶吐口水(當時租住醫院底樓只有一間屋)而且呸的聲音特別大,第一次我嗨了一聲沒理他們。第二次是那個姓胡的男孩路過又猛吐口水。那晚我的心情也特別煩躁,冒火了就衝出去(本意是想拉他到其父母面前讓他父母教育,他們住在頂樓),那個時候我30多歲,每天打掃七八百平米的衛生,雙手抓五六十斤的飼料往皮卡車上扔能連續扔二三十包。在冒火的時候抓人是有點重的,況且對方是小孩。結果胡姓小孩見我抓住他就開始驚斯斯的叫喊。恰巧那天晚上他家有客,他父親下樓來第一句就是問他“我打了他沒”,糟糕了。所以他的親戚朋友圍攻我的時候我沒還手。後來那個胡姓小孩非報警不可,在派出所我談了事情經過,所長問了句“他吐到你臉上沒嘛”。

鑑於此,安醫生,即使那個小男孩摸了一下你的屁股,他給你摸起印印沒嘛?安醫生的丈夫也真是的,罵他幾句就完了,反正一轉身誰也不認識誰。正如當年的我一樣,想讓他父母教育,在樓下喊他父母就完事了,又不是喊不答應。出手去逮他,還不是有想趁機出氣、弄他的嫌疑。

在更衣室打架你們是肯定打不贏,而他們當時圍攻我的時候,我的體力沒有問題,又是在底樓堆有建築材料的夜晚的壩子裡和一群半醉半醒的酒鬼打架,即使打輸我也不會輸得太慘。作為成年人的我們應該知道,只要出手對付孩子已經理虧了,孩子就是孩子哪怕是人人得而誅之的熊孩子,家長都會護著孩子。

最後在派出所,事情的經過說出來都知道是怎麼回事,那個小雜種覺得贏了沒計較我也覺得沒受傷不計較,事情就過去了。

以後的日子,他們家在醫院工作一二十年,人際關係比我好得多,風言風語肯定是向著他們的,受不了流言蜚語想辦法離開醫院就是。十多年過去了,雖然現在想起來還是恨得咬牙切齒,但是想到還有年邁的父母幼小的妻兒,還不是算了。

所以天堂裡的安醫生,你應該勇敢面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