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後判了刑,但沒給受害者賠償,對減刑會有多大影響?

常在線曙光


在刑事審查起訴過程中,如果對受害者不積極賠償且無法獲取諒解書,對法院的量刑是有影響的,因為無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由於事先沒達成諒解協議,所以大多受害者會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起訴,屆時,法院會以刑事附帶民事,在判決書中判處你需要承擔的民事賠償。


如果你的刑期夠重,在監獄想減刑,無力賠償或者不賠償“民事責任”,對減刑一般沒什麼影響,在監獄主要是看你的日常表現和工作表現,決定減刑多少,與是否履行民事賠償沒什麼關係。


但是不賠償民事沒有關係,但是你必須繳納“罰金”,比如一些涉及“牟利”的案件,判決都附帶有相應的“罰金”,而罰金是需要上繳國家國庫的案件,監獄審核減刑,首先看你有沒有罰金未繳納,如果有,一般不給予減刑。

當然,如果你家庭確實困難,無力繳納,可以找家人在當地村委會居委會開具“困難戶證明”,證明你確實無力繳納罰金,審核通過,同樣不影響減刑。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有些影響,但不大!為什麼,因為服刑以後,戶口註銷,犯人沒有了經濟收入,失去了償還和賠償能力,沒有辦法繼續賠償了。出獄後,你可以到法院繼續主張,但出獄後的犯人哪有工作?養活自己都困難,基本上都不能賠償了!法院雖然厲害,但法院最怕沒錢的,一點招都沒有啊。。。


壺詞


減刑是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

一般沒有賠償和積極賠償影響是的量刑,比方說積極賠錢的可以判6個月,沒賠錢可能就9個月,減刑和賠償關係不大,主要看監獄中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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