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做套路貸款,說自己給企業打工,只拿工資,不知道企業組織是犯法的人,你怎麼看?

杭州雲莊劉貴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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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使不知道犯法行為,做了犯法的事情也要承擔責任,何況長期參與套路貸經營,不可能不知道違法,但從犯罪角度看,如果只是打工不參與決策只算做從犯,不會從重處理,有立功表現可以減輕處罰。

2、套路貸是目前市面上經常出現的詐騙手段,許多人都已經上當受騙,套路貸其實是一種犯罪,情節嚴重會涉及多個罪名(詐騙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等)!

3、《刑法》第266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詐騙罪量刑標準進行了補充:

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

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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