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男子半夜砸別人家門被打傷,自稱惡作劇不犯法應該被賠償,你支持嗎?

風謎


如果在美國可能直接被房主開槍打死!你說你這是惡作劇,但房主覺得他的你在威脅他的生命。。。對了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



這件事讓我想起了前段時間一個新聞,和題主問題差不多,簡單聊一聊:

鍾某是某平臺娛樂搞笑主播,為了吸粉和博人眼球絞盡腦汁。他受國外惡搞節目啟發,打算以砸門後逃跑方式尋找刺激。

他來到某居民家門口,猛踹門後瘋狂逃跑,一邊跑還對著鏡頭瘋狂炫耀。這家正在請客,五六個壯漢喝酒正酣,聽到有人砸門後提傢伙瘋狂出門追打。而小區這段時間恰巧鬧賊,不明就裡的街坊鄰居也跟著一起追打,張某就這樣被打成傷。

鍾某被打後報警求助,後又聘請律師對全體居民進行起訴要求賠償。

從情理上將,鍾某被打一點不冤,因為他太腦殘了。

外國節目不是不能模仿,但人家都是自導自演的,如果不事先溝通好,惡作劇者很可能被主人一槍崩了。

雖然我們國家比較文明,但是任何人家大半夜被踹門都不能接受,被打了自稱是為了惡搞,誰瞭解他真正目的。

現在有些網絡主播節目確實有些低俗惡俗,砸別人門確實取樂滿足了部分人追求刺激的變態心理,但是意義何在呢?

當然,從法律上講,打人確實是犯法行為,由於張某沒有構成二級輕傷,不會有人承擔刑事責任,但民事賠償部分應該有。

我認為涉事居民應該集體反告,主張鍾某肆意破壞他人公私財物,誰家都壞的東西都找他賠償,這樣的人應該治一治,否則永遠不長教訓。


民間那些事兒


你可以用磚塊暴力襲擊他人家園,難道別人就不可以用暴力制止你的暴力?注意⚠️新法出來了,允許以暴制暴,屬於正當防衛。


東石21733605


為了吸引人眼球,網絡主播開始惡搞,去砸別人的門,再逃跑,之後就是被打傷,我想說,這種人,打傷是輕的了,打死都不負責任。

我說不負責任,理由如下:

1、你可以說是惡作劇,但你拿什麼證據來證明你是惡作劇?

2、打人者又如何知道你是惡作劇?你來我們家砸門,逃跑,我家門就白白被你砸?生氣之下,自然要追趕打你了,這是人之常情,所以,打傷,甚至打死,可以不負責任,因為,不知道你是惡作劇。

3、深夜上門砸門,侵犯了他們的隱私和毀掉他人財產,屬於毀壞他人財物,破壞公共財物,屬於犯罪行為。

4、屬於正當防衛行為。他人生命和公共財產、私人財產遭到侵害時,為了維護他人生命和財產,而導致侵害人受害受傷,屬於正當防衛行為,不承擔責任。

5、夜間被侵害,不知道對方的實際情況,因此,採取制止行為時,將對方打傷,情有可原,不承擔責任,因為他攻擊你的財物,你不將他打傷,還有可能攻擊個人,因此,打傷他,讓他喪失功力能力,也是正常行為。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他只是被打傷而已,簡直太幸運了!如果在米國的話,大家想想後果怎麼樣?估計墳頭都長草了吧![發怒]


你在我的心裡520


半夜惡作劇跑去砸人家的門,神經不正常的人,強盜土匪才會幹出這種缺德的事。夜深人靜,別人在熟睡時,你去打砸人家的門。吵睡人家的美夢,驚嚇得人家不知所措,破壞了社會治安,損壞人家的大門,你該當何罪?要得公道,打個顛倒。如果是人家夜半忽然來砸你家的門,你可能火冒三丈,不認為是惡作劇,暴打人家一頓都不解恨。

勸君少搞這樣的惡作劇,還社會一個安寧。捱了打,自己陰倒去醫,幹了醜事,自己覺得光彩嗎?捱了打,權當作為一次教訓,以後不幹缺德事,就不會捱打了!


夏天有雨894


小編覺得惡作劇不犯法嗎?那這玩小了,不得勁。下次玩個殺人惡作劇。反正惡作劇不犯法。殺幾個人玩玩。


志102020756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規定: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就這兩條法律足以讓你明白!


龍扳手


我草,我們膽子太小了,大半夜的發現有人砸門,擔心家人受到傷害,本人也怕的要死,所以出於本能反應,慌亂之中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就那個啥了


苦竹庵


應該要他賠償戶主損失,然後把他強制送精神病院來幾個療程確認己經正常才可以放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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