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否可以減刑?有何依據?

夢痕無忌


這個問題大家要看清楚再回答,剝奪政治權利是刑罰的一種,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種類】如下:

(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

【附加刑種類】(一)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

【剝奪政治權利的適用對象】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對於故意殺人、強姦、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次序的犯罪分子,可以剝奪政治權利。

因此不是隻有死刑或者死緩才會剝奪政治權利,現在全國正在掃黑除惡,很多黑社會的頭目(判處有期徒刑的)都是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只不過不是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適用對象是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那麼剝奪政治權利作為附加刑會減刑嗎?附加刑會跟著主刑的減刑而變化的,在死緩減為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時候,應當把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改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如果大家還有什麼疑惑可以關注我給我留言,有問必答!


石頭聊案件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只是針對無期徒刑、死刑的一種附加刑,只是剝奪你所享有的政治權利,而政治權利並非包括依法減刑。


因此,如果你判了死刑,你都死了,自然不再享有政治權利,因為你是罪大惡極被判處死刑,你的著作什麼的都不再適合宣傳。死了一了百了,政治權利什麼的都是浮雲。

而我國只有針對情節特別嚴重的貪官,有終身監禁制度以外,其餘的只要不是判死刑立即執行,都是有機會重返社會的。

一般來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在去了監獄之後,2年內如果表現良好,會改為無期徒刑,改為無期徒刑後,再過2年表現良好的,會改為有期徒刑20-25年。

而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在去監獄之日起,2年內表現良好的,可改為有期徒刑18-25年。

同時,在改為有期徒刑後,你被剝奪的政治權利終身,也會改為剝奪政治權利多少年。等被剝奪的時間過去後,你就自動再享有了政治權利。


因此,是否能減刑和是否被剝奪政治權利無關。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死刑的適用。剝奪權利終身意味著罪犯被判處了死刑或無期徒刑。無期徒刑當然可以減刑;死刑包括死刑立即執行和緩期二年執行。但緩期二年執行減為無期徒刑時,不是刑法規定的減刑,而是死緩的適用。


南京徐劍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可以改動的,是有法律依據的。《刑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死刑緩期執行減為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的時候,應當把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改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刑事辯護律師馬曉明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當然不會再減刑啦!

因為終身就是到死!所以不會再有緩刑的可能!


典則堂


首先應該弄清楚什麼是政治權利,政治權利簡單的說就是選舉權,剝奪政治權利就是剝奪選舉權,和判決的期限沒有關係,只和犯罪類型對社會的危害性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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