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入学对房产要求:东西城、朝阳、海淀四区政策解读

北京市层面

在市级层面北京市总体上延续了近年来对房产的要求,并且坚持了六年一学位的政策,在2018年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中,首次在小学入学政策中规定对京籍无房家庭的入学政策,这次本次入学的一大亮点。

规定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 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 3 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 3 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认定标准按照本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标准进行确认。

东城区

重点对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凡不符合实际居住等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条件。租住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违法建筑(违规开墙打洞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等开具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凡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入学资格审核条件。

本市户籍无房租住要求: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应在北京市无房且三年内在北京市应无房屋产权(包括商品房、安置房、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小产权房、宅基地等任何使用性质的房屋)交易、转让记录等,并经北京市住房管理部门核实属实。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应在东城区同一地址单独承租房屋且在在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并提供登记备案编号。租房时间应不晚于2015年5月1日。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

2018年起,东城区教委将对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地址及适龄儿童就读学校实施记录,自该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在东城区非京籍实际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东城规土分局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单独承租房屋的,租房时间应不晚于2017年11月1日并提供在有效期内规范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及半年以上出租房屋完税证明(完税证明需2018年4月30日前开具并满足租房时间应不晚于2017年11月1日要求)。以上证明证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

凡租住受雇单位直管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工作时间应不晚于2017年11月1日(工作证明开具单位应与签署劳动合同单位一致)。

西城区

法定监护人在西城区具有独立产权房或租住公房的本市个人居民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入学依据市教委相关规定办理。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房证明无效。

西城入学房产典型问题示例:

问:西城产权房房主是孩子爷爷,且全家三代户口都在该地址,可以在西城区划片报名登记入学吗?

答:独立产权房房主或租住公房的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其他区无独立产权房或租住公房,并实际居住在该住址,且三代户籍均在该住址。可按照学校张贴的《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公布的招生服务范围片区内登记入学。学校可依据适龄儿童落户年限、居住年限等条件录取,学位不足时,通过多校划片方式在学区内派位入学。

独立产权房房主或租住公房的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其他区有独立产权房或租住公房,但实际居住在该住址,且三代户籍均在该住址。可按照学校张贴的《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公布的招生服务范围进行登记,依据学校学位情况通过多校划片方式在学区或相邻学区派位入学。

问:孩子一出生户籍就随我一同落在西城,我在其他区确实买了房子,请问还能不能在西城区入小学呢?

答:依据市、区相关文件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中“坚持免试、就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原则,适龄儿童应到法定监护人(父母)拥有的产权房或租住公房所在区县报名登记入学,即以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且在报名登记入学时属于第一顺位入学。

如因家庭原因,法定监护人(父母)放弃在产权房或租住公房地址报名登记入学,希望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父母)在户籍所在地入学。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障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可以在区内入学,学校登记后会依据适龄儿童落户年限、居住年限等条件排序,顺位相对靠后,如学位不足,通过多校划片方式在学区或相邻学区派位入学。

非京籍住房要求

1.申请人在西城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在西城区租房的,应提供:

(1)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网上可查询文本)。

(2)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2018年4月30日前开具税票,并满足已居住一年以上要求)。

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的安全。非法私建房、已拆迁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不能作为开具证明的依据。

3.租住申请人本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用途为住宅)复印件。租住单位办公用房、地下室的证明无效。

朝阳区

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地址(凭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朝阳区的适龄儿童。

在朝阳的外区无房家庭: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朝阳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朝阳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朝阳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凭劳动合同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等条件的适龄儿童。

朝阳区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登记入学顺序。

朝阳从2017年起,原则上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提供实际居住地址服务范围内的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商业用房、小产权房、人防空间、非合法建筑等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等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非京籍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且房屋(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有,与其他人共有的不属于自有住房。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发票、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等)和房主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且提供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房屋租赁合同须于2017年11月1日前签订,至2018年5月1日须满6个月,租赁房屋《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租赁期限至2018年5月1日须满6个月。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和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须于2017年11月1日前开始,至2018年5月1日须满6个月。

海淀区

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实际居住在海淀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房产证明。

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长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海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其适龄子女可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区政府有关规定,通过居住地所在学区和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

租住违法建设房屋、办公用房、地下室、过道房、车库房、多人合租房等的居住证明无效;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房屋租赁规定租住转租的公租房、保障性住房、军产房的居住证明无效。

海淀关于“六年一学位”的问答

(1)“六年一学位”政策的具体表述是什么?

2018年,我区继续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与2016年以来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怎样识别入学地址, 对“六年一学位”进行管控?

海淀区建立了统一的“六年一学位”自动识别系统,将2016年以来已经登记过的入学地址全部导入,2018年由系统自动研判。

(3)如何理解“六年一学位”政策表述中的“该套住房”?

对于户籍在海淀区的,“该套住房”含义为“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合法产权房。如果房屋产权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学,则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均须落在该套住房内,且与房屋产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在此基础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

(4)户口挂靠在非直系亲友家中,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非监护人,能否适用“六年一学位”就近入学?

户口挂靠在非直系亲友家中的,且房屋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的,不能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建议按照实际居住地就近登记入学。

(5)同一产权房(含同一农民个人房)地址,去年已有一名适龄儿童入学,今年“我”的孩子也要用这一地址申请入学,会不会受“六年一学位”政策的影响?

会受影响。2018年,我区继续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信息实施记录,与2016年以来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套住房(含同一农民个人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6)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不满足“六年一学位”政策要求,如何入学?

为依法保障区域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对于不满足“六年一学位”政策要求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提出的入学申请,学区将根据学位供给情况统筹协调解决。

1.申请人在海淀购房的,应提交规划国土委海淀分局登记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交区房管局登记的预售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屋规划用途应为住宅或公寓。

2018年,我区继续对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地址、就读学校实施记录,与2016年以来该地址入学信息进行比对,自该套住房地址用于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6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申请人在海淀区租房的,应提交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市住建委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房主房产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房主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半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能证明在此地址实际居住的相关票据和材料(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房屋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安全,必要时提交安全责任书。其中:

(1)租住单位公房的,提交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租住农民个人房且无房产证的,须提交以下三种证明之一:①房屋地契证明;②建房屋审批证明;③村委会开具的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合签字的房屋情况证明。以上三种证明都须经所在镇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

(3)租住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由镇政府研究决定,出具房屋情况证明,并加盖公章。

(4)租住我区公租房的,提交申请人与其单位签署的《人才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与北京市海淀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开发区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的可视为有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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