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深夜跳樓自殺,母親得知兒子生前有玩過"吃雞遊戲"後,將責任全部推給遊戲,你認爲這樣對嗎?

黃洪平3


男孩模仿遊戲內的人物操作,深夜跳樓?

臨近開學,本來應該背上書包上學的13歲男孩小徐,卻再也睜不開眼。

當天,小徐是住在舅舅家的。之前舅舅帶著小徐在外面吃飯、看電影,遊玩,回家後小徐在房間休息。可是之後,小徐不知道什麼原因,在凌晨突然從高樓跳下,被發現時已經沒有了生命體徵。

在後續的調查中發現,小徐徐天賜在凌晨墜樓之前,一直在玩一款遊戲,就是當下十分火熱的"絕地求生"遊戲。

在遊戲中,玩家操作的人物可以直接通過跳窗墜樓的方式前進,並且不會受到嚴重的傷。因此,大家在推測小徐跳樓動機的時候,懷疑是被遊戲迷惑,模仿遊戲內的人物操作,深夜跳樓。

對於這樣的結果,小徐的家長接受不了,他們認為害死小徐的元兇是遊戲,表示將通過法律的手段起訴這家遊戲公司。

事件分析

在這起事件中,家長可以起訴遊戲公司追責嗎?遊戲公司是否有責任?

筆者認為,家長很難在法律層面追究遊戲公司責任。

在證據層面,沒有直接的證據能夠證明小徐是因為玩了遊戲,而有衝動跳樓的想法與舉動;在邏輯層面,小徐雖然是未成年人,但年齡已達到13歲,屬於法律上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邏輯思考和判斷能力,可以區分現實中的跳樓和遊戲中的跳樓行為,將跳樓直接遊戲掛鉤,有點勉強

但是,遊戲公司一點責任都沒有嗎?有!!很明顯,該遊戲在對未成年人的防止沉迷的監管上,存在過失。尤其是這樣一款涉及危險動作的遊戲,雖然並不是針對未成年人開發,但是更要防止未成年人沉迷與模仿。遊戲公司在這些舉措上不僅受到政策法規監管,更要有自身的社會責任。

同時,對於家長監護人來說,並不能把責任都推給遊戲,遊戲可以做的是通過技術手段例如實名制等形式,防止未成年人沉迷,而家長才是孩子接觸遊戲的第一道關口,家長的監護職責不可推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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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顧問家


我們都為這個孩子的離世感到可惜,但是卻不能把責任完全推到遊戲上去,父母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不可否認,眼下很多遊戲已經滲入了很多不健康的內容,暴力、色情、搶奪等環節吸引著青少年用戶。許多孩子為此荒廢學業、盜刷父母銀行卡、甚至走上了刑事犯罪的道路。這一類不健康的遊戲被視為“精神毒品”,嚴重危害著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但是如果只是通過打擊遊戲來制止這種現象,恐怕不能根治問題。

青少年本身對遊戲的理解、對時間的管理就無法控制,如果這個時候父母、老師不做正確的引導,孩子很容易就會走上“歧途”。

“吃雞”遊戲只是一種娛樂形式,本身不具備任何傷人性命的可能性。但是由於很多青少年在接觸這個遊戲之後,不會合理安排時間,迷遊戲無法自拔,導致精神恍惚,做出跳樓等傷害自己身體的事情,父母的責任也是不可推卸的。

事件還原:8月30日深夜,海門市區某小區發生一起墜樓事件,13歲少年徐天賜從舅舅家四樓墜落,第二天早上被發現時已經沒有了氣息。。

墜樓男孩母親表示“警方報告出來,在11點46分,他就在玩遊戲,12點多鐘就跳樓,而他玩的遊戲,叫“吃雞”遊戲,裡面叫你小孩跳樓,沒關係的,出一點血人又會活過來”,他沒有什麼自殺理由,除非他的大腦還沉浸在這個遊戲,他試著嘗試去看看遊戲裡所說的,跳下去是不是能活過來,我兒子絕對是遊戲害死的,絕對不會是其他原因的。我不希望後面的孩子再像我兒子那樣沉浸於網絡,然後發生跳樓,自殘。”

我們理解父母的心痛,也理解孩子去世之後沒有任何人來承擔責任時父母的氣憤。但是說句良心話,一款遊戲的誕生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核,既然能夠通過審核,是不是表示該遊戲還是可以被廣大群眾接受?

遊戲畢竟是遊戲,不是現實,如果連這個都分不清,出了事一味讓“遊戲”背鍋,那家長的責任就不用追究了嗎?

社會只要在發展就一定會產生各種各樣的“誘惑”,父母要承擔教育孩子的責任,

正確引導孩子的價值觀,正確看待網絡遊戲,而不是一味的追究遊戲的責任,一款遊戲被告“破產”,另一款遊戲也會誕生,父母不可能通過一場一場的悲劇來制止遊戲的傳播,來提高社會的安全性。

同時,也提倡國家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嚴格控制各種網遊的質量,避免再造成悲劇!


北京冠領民商律師團隊


理解這名母親的心情,但是客觀的說作為家長是孩子教育的啟蒙人,自身應當擔負起更多教育的責任,而不能在事發後將責任全部推卸到遊戲一方。當然作為遊戲製作人也應該考慮到孩子年紀的問題,對於一些危險動作予以提醒。

死者徐天賜在8月30日凌晨0點47分墜樓,墜樓前一直在玩一款叫做"絕地求生"的遊戲,也就是玩家口中的"吃雞"。徐天賜的母親說:“他玩的遊戲叫‘吃雞’遊戲,裡面叫小孩跳樓沒關係的,出一點血人又會活過來。”在"吃雞遊戲"中,玩家可以通過跳窗的方式,從房間中出來,且僅僅會受一點傷,並不危及生命。

目前,警方已經排除了徐天賜他殺身亡的可能,但不排除孩子由於沉迷網絡遊戲,做出了不理智行為而導致跳樓。

至少目前可以肯定的是孩子的死亡已經排除他殺,所以主要矛盾點就是集中在:

1、究竟是不是因為遊戲的原因,導致孩子自行墜樓身亡?

2、如果不是遊戲的原因,孩子為何會墜樓?

從目前的結論來看,顯然更傾向於認為孩子的死亡是因為模仿遊戲造成,但是這也僅僅是一種推測,所以孩子的母親想要依據這一點去起訴遊戲出品方來索賠,估計難以得到支持。

其次從孩子的教育出發,孩子的教育我認為最根本的第一負責人應當是孩子的父母。不能因為忙於工作就忽略了孩子的教育問題,然後放縱孩子去玩遊戲,出了問題又怪罪於遊戲。作為家長應當更多的從這件事本身出發,去思考自己教育的缺失,而不是將責任推卸到別人身上,求得心裡上的安慰。


麋鹿說法


這件事今天剛剛爆出來,具體的前因後果還不是特別清晰,我們先來看看孩子家長採訪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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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主666


很奇怪啊,我也算最早接觸電腦,電子遊戲的那撥子人了,好好的電子遊戲,一進我們國家沒多久,就背上了電子海洛因的原罪,對此,我覺得有些話必須說說,自己家庭教育出問題,別推給社會,早些年,那種成群結隊,無所事事,整天蹲馬路牙子上的少年,比後來逮著機會就跑網吧去的網癮少年,可危險多了。現在,電子競技都進了亞運會,居然還要為這些爛事背鍋。



我們不妨說的殘酷點,比如前些年,那些會把自己孩子,送去給楊教授電擊的家庭,自己摸著良心想想,假如沒有網吧,你孩子是會上清華北大,還是會跟人去馬路牙子上蹲著,成為罪犯替補?同理,什麼樣的家庭教育,會教出這麼個十三歲還能學吃雞跳樓的二貨?恕我直言,可能吃雞挽救了他好幾年,活到十三,沒有吃雞,那每年暑假必放的咚咚咚咚,裡面騰雲駕霧,有幾個比吃雞飛的低的?你要不要去怪楊潔,怪六小齡童?一出事,馬上把事情推給社會,還馬上會衝出來一堆聖母,是啊是啊,電子海洛因果然害人,果然又出事了!



反正在中國,死人就是最大的理,可憐的母親就是理。但是謝謝,我不同情,我覺得你自己的教育,甚至你的遺傳基因,都比吃雞對孩子的死負有更大責任,而那些聖母,就是支持這種胡亂推卸責任,從不檢討自己,接著讓這種爛家庭都能一次次混過關,不被譴責,無法總結教訓,一代代接著坑害孩子的兇手!


李三萬的三萬裡


孩子小愚昧無知,家長竟然也愚昧無知,身為監護人竟然縱容孩子通宵玩遊戲,結果讓孩子在遊戲中產生幻境幻覺,而後墜樓身亡,面對這樣的結局,家長不思悔過,竟然要去狀告遊戲公司,真是可笑。

正常來講,凡是有責任感的家長,一般都會針對孩子玩手機和電腦遊戲格外重視,除與孩子一起制定手機和電腦使用規則外,還要做好監督與管理工作,從而避免孩子因為過度沉迷遊戲而產生網癮。但是總有相當一部分家長非旦不嚴格管教孩子,還縱容孩子任意玩遊戲,這不是明著害孩子嗎?

有些人認為,喪命的13歲男孩子是因遊戲之害的結果,但是遊戲公司不會買這個帳,因為只要該公司有合法的資質,就能正當地經營自己的遊戲網站。因此說,家長想投訴遊戲公司根本沒有道理,也不會承擔責任。如果你有興趣,不妨去研究一下那些遊戲網站的聲明,大都是免責聲明,如禁止未成年人玩遊戲,在遊戲網站註冊時要實名制等。

如果家長對遊戲網站怎樣操作和運營都不清楚,你說如何去加強對孩子的管理啊。一個未成年的孩子,是如何註冊登陸游戲網站的?是用了誰的身份證?在孩子玩遊戲時,家長是否做過監督與檢查,看看該遊戲是否對未成年人有害?如果家長無視孩子玩遊戲,相當於監護與管理失控,一旦孩子意外身亡,需要承擔監護失責的法律後果,非常遺憾的是,現行法律對這塊的追責力度遠遠不夠,才導致家長不認真履行家庭教育責任。

最後,我要說的是,遊戲產業是國家文化產業的一部分,合法全規的遊戲公司短時期內不可能被取消。因此,唯有家長充分重視孩子對手機、電腦、網絡、遊戲的管理和教育才是關鍵。


韓國成老師


每一代人,都會被說成毀掉的一代,說辭都一樣,只不過找的外物在變化而已,比如說迪斯科,比如說錄像,比如街機,比如電視遊戲機,比如日本動畫片,比如手機ipad......那麼有哪一代被毀掉了嗎?沒有!任何一代人,在成長的過程中,都會受到新鮮事物的衝擊和誘惑,都會有一些影響,也有人被毀掉,但更多的人成長了起來,成為了這個社會的棟樑。無論是遊戲,還是動漫,這些都成為了我們最美好的兒時回憶,並沒有毀掉我們,反而讓我們受益。


所以說,無論是遊戲,還是手機,本身都是中性的,能否被毀掉,一個取決個人的自律,另一個更取決於家庭的教育。很多家庭,從小就縱容孩子的各種需求,你看看多少2 3歲的孩子拿著父母的手機在玩?在看抖音?這不是天生的,而是我們管教的失職,等到他們上癮了,我們想收回了,就很難了,於是要麼繼續放縱,要麼動用暴力,但無論那一種都不是好的選擇,如果孩子自控能力差,那麼他很可能就被手機和遊戲毀掉了,其實我們想象,毀掉他們的難道不是作為父母的我們嗎?


這個時代,你完全不讓孩子接觸手機和遊戲,那是不可能的,但一定要有底線和原則,和孩子之間形成一種契約,可以有條件地給他們玩,但必須由我們控制玩的內容,條件和時間,並且和孩子做好約定,一定達成約定,就堅持,沒有妥協的約定才是契約。我們不可能要求一個幾歲的孩子有自律的能力,但是我們可以逐步幫助他們建立這種能力,而不是最開始放任不管,然後一夜之間想撤銷這種放任,那顯然會遇到巨大的阻力。


對於這樣的悲劇,家長可以去找各種原因,可以把責任推卸得一乾二淨,但結果是無法改變的,而且是從最開始就註定的。


愛陪娃的熊叔


8月30日,發生一起疑似吃雞跳樓事件。一名13歲初中生跳樓,其母要狀告遊戲公司

說實在的,遊戲不背這個鍋。人的自控能力去哪裡了?孩子父母給孩子買平板是否考慮清楚了,也是有責任的。

遊戲偏見不僅平凡人,也包括其他人。

奧委會主席巴赫說:不移除暴力元素,電競就不能入奧。

“我們不能在奧運會項目中加入一個提倡暴力和歧視的比賽,即所謂的殺人遊戲。每一項奧林匹克運動都起源於真正的人與人之間的對抗,體育是文明的表達方式,如果出現了‘殺人’這種行為,就不符合奧林匹克價值觀。”

八部門制定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公佈。諸如確保小學生每天睡眠10個小時,嚴禁學生將手機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控制新增網絡遊戲上網運營數量等。

亞運會電競比賽奪冠,媒體轉發。

然而你不知道,根本看不了比賽,CCTV沒有看就算了,連直播平臺都沒法觀看,曾有一個主播發了電競亞運會直播視頻,被封號20年。

有版權也不播放關於遊戲--電競畫面,據說是因為廣電下發關於禁止播出電腦網絡遊戲類節目的通知》;

2、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一律不得開設電腦網絡遊戲類欄目,不得播出電腦網絡遊戲節目。同時,要在相應的節目中宣傳電腦網絡遊戲可能給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帶來的負面影響,積極引導他們正確利用電腦網絡的有益功能,正確對待電腦網絡遊戲。

3、各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在接到通知後,要對所屬各級電臺、電視臺有關電腦網絡遊戲宣傳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檢查,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宣傳管理,堅決防止任何有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節目播出。

另一方面,2018年8月24日起到9月23日國家廣電總局就《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上徵求意見,其中一條禁止宣傳、介紹各類電子遊戲。

都已經8012年了,居然還這麼偏見,真的是可悲。表面上說:遊戲是正常的,要鼓勵。

實質上,到了跟遊戲有關的壞事,都要甩鍋給遊戲。


小斯說手機


人民日報都發聲了,我們要防的不是遊戲,而是沉迷。為何孩子寧願沉迷於虛擬的遊戲世界,而不願融入現實。

第一.家庭環境和父母的影響,父母是甩手掌櫃型的,只負責把孩子生下來,卻沒有起到教育和引導的作用,此時孩子認知世界都是自己一步步摸索的,所形成的價值觀和世界觀極其脆弱,別人不經意的一句話可能就會打破這種平衡。而遊戲卻正好能填補由於生活中落差而帶來的一些內心平衡,使自己能暫且逃避現實,麻痺自己在生活中孤單的角色的定位。

第二.遊戲最吸引人的機制就是成就機制,人為什麼喜歡玩遊戲,因為遊戲能帶來虛擬世界的滿足感,並且能在達到相應條件後獲得成就,這種成就會給人帶來一種愉悅。舉個例子,王者榮耀獲得十連勝,又比如刺激戰場個人吃雞等,在經過一番猛如虎的操作後帶來的榮耀成就。

第三.孩子的心智還不夠成熟,對於世界的種種現象還分辨不清真假、利弊,孩子的所有行為都是父母身上的映射。如果能讓孩子活一回,如果不改變觀念和落實教育責任,孩子也會重蹈覆轍的。

最後祝願祖國的花朵都能茁壯成長,成為自己理想中的人。



納微視動傳媒


首先,吃雞遊戲很多人都在玩兒,如果每一個玩兒這個遊戲的人都選擇了自殺,或者是百分之五十的人,那麼你可以怨這個遊戲有問題,可是事實並不是這樣,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不是然後你用來無理攪三分的,孩子的選擇固然很悲哀,但究其原因還是因為你們做家長的不負責任。別丟人了,我就不明白,那些動不動就拿不是當理說的人,即便你訛錢得逞了,這些錢你花著舒服嗎?還是心地善良點兒吧!人要是沒有了良心,會遭報應的。訛別人的時候,錢是燙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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