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寧自治縣調整機關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9月3日,筆者在威寧自治縣社會保險事業局獲悉,該局根據人社部發(2018 )18號、人社養司函(2018)13號和省人社廳、財政廳黔人社發(2018)12號文件,對機關企事業單位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進行調整待遇。

據瞭解,此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時間和範圍,是從2018年1月1日起對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有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單獨調整、傾斜調整。根據相關文件要求,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如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以支付的,由財政籌集解決,不得擠佔挪用其他基本養老保險結餘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照相關文件執行,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據悉,根據《省人社廳 省財政廳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關於做好2018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調整工作的通知》等調待文件要求,該縣已對機關事業單位符合參保條件人員調整待遇4756人,對企業單位符合參保條件人員調整待遇3557人。(胡雍輝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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