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還貸的房子價格突然跌了一半,你是繼續還貸,還是斷供讓銀行收走?爲什麼?

闖過江湖的白大褂


結果顯而易見,無論斷供,還是繼續還貸,你都得還清銀行的錢。

房價跌去一半,意味著著房子價值跌去一半。按現在的房貸政策看,一般改善型住房的房貸首付在五成上,如果以五成計,差不多首付款等於房子跌價後的價值,向銀行貸的額度也差不多等跌價後的房子價值(當然除本金之外,你還得還利息)。

所以說,首付比例在五成上的房子,在房價跌去一半時,如果你斷供讓銀行收走房子,結果或有兩個:一個是房子價值能抵得上房貸,結果是,你沒有了房子,而且虧掉了首付;二個是房子價值不能抵房貸,結果是,你沒有了房子,虧掉了首付,還會有一小部分欠銀行的債務。

這個情形還好,壓力尚小。如果是首付比例較少的剛需,在房價跌去一半後,即使斷供讓銀行收走房子,還會欠銀行較多的債務,要賠償給銀行的款項也會比較多。

日本與香港地區都出現過比房價跌去一半還慘的事。買房這一讓許多人寄予居住、保值與增值的事,在樓市崩塌時,讓不少購買者深陷還貸絕境,不得不迎接慘痛的人生。

在上世紀九十年初,日本樓市崩塌的臨界點時,也出現了瘋狂排隊搖號的情形,“一線城市房價永遠會漲”的想法同樣讓人瘋狂,而當房價泡沫崩裂之際,一切美好生活的幻象都瞬間遁去,不僅房子沒有了,而且還欠下銀行巨量的房貸。這種還貸行為,有的甚至一直延續到很多年以後,日本經濟好轉的之時。

而在1997至2003年香港樓市的房價大跌期,“負資產者”以數十萬人計,樓市崩了,債務依舊,壓力不斷,所以當時出現自殺的極端現象也偶有發生。

可以看到,當下中國的徵信體系日見完善,房價漲或房價跌,都跟你跟銀行形成的還款契約無關。斷供意味著失信,而失信的後果很嚴重。生活在一個秩序化與信用化的時代,當一個老賴或當一個失信人員,生活的空間只能是越過越逼仄。

最後,有兩個觀點我們必須明晰:一是房價突然的大跌與大漲都有可能傷及剛需;二是房地產一定要回歸穩健發展,房價波動越少越好,投機炒作的空間越小越好。


波士財經


房價跌一半以上的情況,香港同胞曾經經歷過,並且最近的一次就是2003年之前,近10萬家庭因房價暴跌成為負資產家庭。唱歌很好聽的王菲當年就買了一棟4800萬港幣的豪宅,結果兩年後半價出售。


作為旁觀者,媒體會歌頌這些負資產家庭努力工作,不斷供去還債。但是仔細想想,這些人也很無奈啊。

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的香港只提供了一塊住宅用地,足足可以建設100多套房子…………


房價跌了,銀行貸款可是一分錢都不會少。假如斷供,銀行就會收走房子,這樣之前還的錢沒有了,首付沒有了,房子也沒有了,可以說會一無所有。但是銀行拍賣房產後如果不夠償還貸款,還會繼續追討債務。


香港同胞曾經遭遇的情況,已經告訴了我們答案。


買了房子,即使房價下跌一半,還是要繼續供的。


比房價下跌更可怕的,是一無所有;

比一無所有更可怕的,是已經一無所有了,還要揹負債務;

最可怕的則是,一無所有揹負著債務,徵信還壞掉了,辦不了信用卡和貸款,甚至坐不了高鐵飛機。


財智成功



先舉個例子算筆賬,假設你當時買了一套房子的價值是100萬,首付三成,付了30萬,貸款七成,也就是70萬,計劃25年還清,等額本息還款,房貸的利率假設不浮動,每年為5.5%。(目前是4.9%左右),合計本息一共是約129萬,加上首付的30萬,相當於你買房花了159萬。那個房子的價格突然跌了一半,就是50萬,不算通貨膨脹的話,虧了109萬。但是雖然說你的房價跌了,但是銀行的貸款是不會有任何減少的,於是就有人選擇了斷供,銀行賣掉了你的房子50萬,你欠了銀行20萬,好處是你把未來的109萬的預計損失降低到了現在的20萬,但是因如果你不還這20萬,你就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這個損失不言而喻。


具體來講的話,如果房價下跌,選擇斷供將會產生以下的後果:


第一,你的購房成本將全部無法收回

,因為房子和其他東西不一樣,所需要支出的購置成本是比較高的,包括首付、定金、各種稅費已經花去了不少,就算你斷供房子被銀行收走,這些錢也是拿不回來的,這筆損失可以說是相當大的。


第二,斷供後,確實減少了月供壓力,但是你斷供之後銀行肯定會先行催收,並向你要求支付一定的額外賠償款,如果你不肯支付鬧上法庭了,法院會把你的房子拿去拍賣,對了,額外賠償款依舊要支付。


第三,會破壞你的個人徵信。現在是徵信為王的時代,如果徵信不好,會嚴重影響到你各種信貸業務的辦理,如果你斷供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別說以後再買房了,甚至出行都將成為問題,沒有了財產,但是依舊揹著債務。


所以說,如果房價下跌了一半,該繼續還貸的還是要繼續還貸。當然這只是一個假設性問題,中國的樓市還是存在穩步上揚的空間的,不必擔心。


孟祥遠


個人建議大家都別去銀行存錢了。因為銀行是可以破產的。一旦宣佈破產,你存銀行的錢全部血本無歸!有人要說法律規定銀行破產需向存款人賠償最高五十萬。看清楚:最高五十萬!有上限但不設下限。就是說只要賠你一分錢都是合法的!言歸正傳:以後大家要把錢存銀行的話必須讓銀行拿出等價值的商品來抵押,以避免銀行破產給人民帶來損失。銀行怎麼對我們,我們就應該怎麼對銀行,不能讓弱勢群體一輩子弱勢!既然銀行從不相信支持他們的人民,那人民又為什麼要相信銀行?我們買房子找你銀行借錢。你要我們拿出價值數倍於貸款金額的物品來抵押,而且還要支付高昂的利息,那麼我們往銀行存錢時,銀行也應該給我們至少兩倍價值的物品來作為我們存款的抵押!在這個時代,人民可比銀行守誠信的多了!


極速傳說7


來算一筆賬:

一套房子100萬,交30%,貸款70萬,25年還清,等額本息還款,房貸利率假如不浮動為5.5%年(目前是4.9%左右),合計本息共128.96萬,加上首付等於買房子花了159萬,那麼房子終值則是50萬,不算通脹,虧了109萬。於是幹嘛?斷供!這樣銀行賣了你房子50萬,你還欠銀行20萬,好處是你把未來109萬預期損失變成了當下20萬負債(認沽槓桿)。如果你不還20萬你就列入失信人員飛機火車坐不成,開車也得是租借的,因為買的會被執行掉。

所以富人會怎樣?斷供,然後賣房估損,欠債還的起,就還,還不起就跑路!老賴思維。

窮人會怎樣?因為窮人只有一套房,要住,賣了還會欠債,所以自己買的房含淚也要還下去。契約精神!

那麼到底誰吃虧?因為通脹存在,20年後房子會不會還是虧一半兒?很難說。所以窮人未必虧。

但是貪婪的富人把預期損失換成了當前債務,如果他有更多的盈利項目,那麼短期房損只是毛毛雨,長期看也未必真損失,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富人愛買房的原因。


寡言的夜月


還貸房子價格跌了一斗,必須繼續還貸,因為一旦斷供,就會讓銀行收回房子,以前交的就意味著打水漂,損失慘重。或者房子由銀行低價收回,得不償失。


63350106375


假設你買了一套200萬的房子,但是現在的價值只有100萬,按照等額本息還款方式,你重新買一套房子的利息成本都比堅持還款的成本要低,你還會繼續供嗎?


說到是否繼續供的問題,我們先來了解斷供的負面影響:



1.信用問題,斷供之後,你在銀行中的信用就很差了,銀行不會再提供任何貸款了,不光是房貸,各種貸款都拿不到了,這個應該是斷供的最大的影響了;


2.首付款、所交稅費(契稅、維修基金、城市配套費)等其他費用打水漂;


3.房子會被銀行地價拍賣;


4.一旦進入拍賣階段,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費用也需要斷供者承擔,拍賣後尚不足償還銀行貸款本息,銀行還有權向你追責。


在瞭解了這些影響之後,你還有勇氣斷供嗎?


金投網


我自身也是身披105萬的貸款。 我的觀點是 如果房價是暴跌50%以上的話 建議大量信用卡套現 小額貸 網貸 全做一圈。然後全部斷供。資產全部轉移 徵信黑就黑了吧。

如果是婚後 房本建議寫一個人的名字。遇到房價暴跌 假離婚把有貸款的房子和債務轉移到一個人名下 讓其去外借錢 然後黑一個人的徵信。保證家庭還能正常運轉。

但還是建議大家能繼續供繼續供。不到萬不得已不要這樣做。


我是一個天津人


我來回答一下

如果是我就要看具體情況了。

我是一個普通老百姓現在28歲。按照現在的房地產行情在重慶平均一萬多一平方,我自己手裡面有40萬。我工作月薪也不高三四千,我能承受的房子總價要控制在50萬左右。按照五十萬算,三成首付就是15萬,購房還要算上各種稅等等就算個5萬吧,加起來就是20萬。剩下的20萬等接房後拿10裝修,最後自己只能剩下10萬。28了還沒結婚想想後面的壓力。

再來說下如果房價貶值一半,50萬跌到25萬,那按照我的年紀來說的話還不至於考慮斷供,如果斷供房子沒了還是要去租房。50萬總價貸款30萬,想想這麼年輕踏踏實實工作其實30萬也不多。後面結了婚後兩個人一起掙錢還算勉強能湊合著過下去。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經濟全面奔盤,大量人失業收入低。這種情況肯定是要斷供。雖然斷供後會面臨租房,還會面臨信貸違約。都到了生存邊緣了,影響到了生存,還管那麼多。肯定選擇斷供呀。

(注: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如有不對歡迎指正批評)


bruce


如果房子只是用來住,這就是一個偽命題。如果是用來炒,那這就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那就跟股票差不多了,如何操作參照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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