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區一樓被人購買了兩套房子用做學生午托,共計100多學生,合法嗎?

諾比gg


如果走正規的程序,辦託管班是需要資質的。居民樓裡辦託管班,那麼他的住房就不是民用了,而是商用了,有了營業性質,當然是需要辦理相關手續。另外在居民樓裡辦託管班,也應該徵求門棟內其他戶主的同意才可以辦班。

如果他的託管班還管孩子的餐食,那麼還需要有健康證,衛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所以如果存在擾民,確實應該投訴相關部門。首先只能找物業,不過別人既然敢辦班,估計也不會把物業的人放在眼裡了。那麼可以找街道居委會協調溝通了。


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將住宅改變為商業用途,必須經過相關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但實際上往往難以執行落實;同時,按照規定,商業擾民問題應由物業部門監管,但實際情況是,小區物業公司往往因與經營者存在利益關係,對這種違規行為默許甚至縱容,導致居民的投訴往往不了了之。


另外,教育部門管學校幼兒園的,這種類似私人培訓班的應該也有資質才能開,可以問教育部門和工商部門。然後建設部門管住房能不能商用的,也可以試試。 開託班肯定收了錢,然後住宅用途的房子是沒有辦法申請營業執照的。


很有可能幾個部門都推來推去不真正解決的,能辦班的應該有都是有一些關係的,上下打點了的。最後還是不能解決問題。那只有想辦法聯合受影響的業主把事情鬧到一些。


如果是比較黑心的託管班,比如做飯不衛生,可以想辦法曝光,讓他辦不下去。


最後,希望你能解決問題!


粉紅色月亮


1、向工商局舉報,非商業用房進行商業活動。 2、向城管舉報,改變住房使用性質。

3、向法院起訴,侵犯相鄰權。


斯蒂芬-鐵


居民小區裡可以開店,辦公,一是要經工商局批准,二是不得對周圍鄰居造成影響。如果大多數業主反對可以向工商局,環保局,城管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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