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常做4件事,婚姻早就「名存實亡」了,離婚才是「解脫」!

比“離婚”更讓人痛苦的是“離不了”,相互糾纏折磨,但是就是有一方不願意放手給對方自由;如果夫妻經常做這4件事,其實婚姻早就“名存實亡”了,離婚才能放過對方,也解脫自己。

夫妻常做4件事,婚姻早就“名存實亡”了,離婚才是“解脫”!

1、有名無實

所謂“名存實亡”,就是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僅僅剩下夫妻的名義,在外人眼中的夫妻,回家關起門來卻形同陌路,有夫妻之名,卻無夫妻之實;還沒有到清心寡慾的年紀,卻已經開始了常年沒有夫妻生活的婚姻,日子久了,兩人根本沒有一點夫妻的狀態。

夫妻常做4件事,婚姻早就“名存實亡”了,離婚才是“解脫”!

2、家暴成癮

婚姻生活中,每一個生活在家暴環境中的人,都覺得婚姻像是地獄一般。男人在身形和力量上的優勢,往往男人成為了施暴者,女人成為了承受著,每一個被家暴過的女人都能感受到對婚姻的絕望,三天兩頭的家暴,比離婚更讓人覺得恐懼。

3、長期分居

丈夫丈夫,一丈以內才是夫;夫妻之間的一大部分問題都是長期分居引起的,當對方需要你的時候,你不在身邊,既給不了幫助,也給不了撫慰,越來越淡出對方的生活。當對方沒有你也可以生活的很好時,不再需要你,也不再需要婚姻。

夫妻常做4件事,婚姻早就“名存實亡”了,離婚才是“解脫”!

4、各玩各的

兩個人名為夫妻,但是在外面都有各自的情人,因為離婚牽涉的財產分配,孩子撫養權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所以就過著“各玩各的”生活,其實早就沒有感情了,還不如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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