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一戶一宅,今年年底就要落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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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一戶一宅,至今年年底就要落實。

其實針對於這個農村的一戶一宅制工作正在進行當中,預計在今年年底,就要全部實行完畢。

對於農村一戶一宅制,那大家也不要十分的落荒,也不要害怕,因為農村裡面以後一家子,他肯定會涉及到種種方面的原因,所以這個時候我們得看清楚政策看清楚,每個地方出臺了相關的文件以及要求,在進行以及應對這個方法。

一戶一宅制的面積。

我們都說一戶一宅制,那麼大家都忽略了這個面積的問題。


因為在農村裡面這些面積呢,可能土地比較多的時候分配的,這個相對於農村而言就會多一些,面積會大一點。

例如這個面積呢,能夠平均分到每一個戶口,達到250個平方。那麼這個時候你要兩個房子,並不代表,你需要有兩個宅基地。

所以對於一戶一宅制而言,這個政策所說的,就是,每一個戶口下面只可以只有一個宅基地證。

那麼對於沒有超出這個面積的算法,那麼你兩間房子總共加起來,都不超過這個,標準的面積的時候,那麼我們這個仍然是屬於一戶一宅制裡面的符合條件。

和人口多少也會有關係。

我們都知道有的農村裡面的戶口呢,一個戶口裡面十幾口人,那麼對於這種情況來說,我們的相關的,實施的政策肯定也會考慮得到。

那這個時候你總不能說十幾個人擠在一個房子裡面,只在一個宅基地房子裡面,那麼這個時候我們還是可以放寬的條件,另起,或者申請新的宅基地來蓋房子的。

所以針對於這個農村裡面的一戶一宅制來說,我們很多人對於這個條件以及標準要求,都沒能夠十分的清楚。

當然這些還得由當地一個國土局進行丈量之後,來進行統一的安排和規劃。所以我們不能夠將這些事情一概而談,否則會引起農村農民的混亂。

大家可以放寬心的面對一戶一宅制的問題。不要過度的恐慌於這個一戶一宅制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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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新視覺


首先,農村一戶一宅並不是今年來開始的,而是自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施行以來就在實行的“建房政策”,之所以有“今年年底要落實”的感覺是因為現在國家在嚴查農村一戶多宅現象,以做好宅基地確權工作,盤活農房和宅基地資源。

其次,回到你的核心點,自己有2處宅基地和農房,是否就會被收回?

只要你的那處宅基地滿足下麵條件之一,基本上不會被收回:

1.當初是走了正常審批程序,並拿到了宅基地證和房屋所有權證。

2.宅子是由於村內的歷史遺留原因導致出現的“兩宅”。

但是在確權的時候,你這兩處宅基地就只能確一處的權,也就是說之後宅基地可以對外出租、抵押的時候,只能用確了權的那個,沒確權的不行,但可以繼續居住。

“一刀切”的處理方式並不是國家想看到的,但如果你的另一處宅基地是非法所得,那麼回收也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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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幾個名詞:

農村宅基地:就是指具有農村戶口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農戶已經建設好房屋、正在建設房屋、建過房屋以及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同時還包括已經建設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房屋存在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

農村一戶一宅:是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農戶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村裡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再看看這幾種情況

從農村現實狀況看:

農村一家有兩塊宅基地的不在少數。因為原來農戶人口多,為孩子置辦婚事時,多會想辦法給孩子分戶單過,當老人過世之後,一戶有兩塊宅基地,就屬於正常的了。

原來村集體對男孩多的家庭,會照顧按人頭給發放宅基地,那也是二十多年前的老黃曆了。那時候村裡有機動地,按照政策,可以給宅基地。

所以,農村農戶一家兩塊宅基地的,並不是少數,要落實這一政策,會有相當大的工作量,需要進行大量的宣傳、引導和具體工作,年底前,單單論工作而言,也是不可能完成的。

從中央的政策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我國法律法規明確規定,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所有,農民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宅基地,但是農民只對宅基地有使用權,沒有出售的權利。農民只對房屋享受財產權利。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完善農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這也只是改革的大方向。

現在,各地土地確權工作正在穩步推進,農村宅基地合理合法的,再明確農戶使用權,對於一戶農戶佔有多塊宅基地的,村集體是有權收回的,這在一些地方也已經有了試點性做法,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改革方向是確定的,但具體政策還沒明確出臺,年底前要落實一戶一處宅基地,從實際狀況看,目測不大可能。

從農民意願看:

自古買房子置就作為農民生活中一件大好事來看待,所以農民對於宅基地的看法,自己已經佔著的,是不會輕易交出的。而且,從各地處置情況來看,一般情況下的通用做法是這樣的:如果是繼承父母的房產造成的一戶多宅,那麼父母房屋存續期間宅基地是不會被收回的;如果多宅的房屋面積並沒有超過規定的家庭人口住房面積標準,也是不會被收回的;如果家中有多子女,雖然尚未分戶,但已經在本村通過合法交易取得了宅基地的,這種情況也不會被收回,只需要進行分戶處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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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一戶一宅已經是開始實行了,存在一戶多宅的情況已經很少了,以前在農村修房子,一戶多宅是很正常的事,但是以後這樣的情況會越來越少,但是也有一戶多宅的情況而且還是合法的。

目前最多的也是合法的一戶多宅的情況就是因為繼承而出現的,自己已經分戶了,有了獨立的宅基地,那麼如果自己的父母不在了,而=父母的房屋是可以繼承的,而在農村地隨房走所以這個宅基地你也是有使用權的。那麼這樣就出現了一戶多宅的情況,這種情況也是受國家的法律的保護的,也是不予收回的。但是對於繼承父母的房子只有使用權,不得對房子進行任何的重建,翻修等等。一旦房子塌了那麼這個宅基地也就是不你的了,所以最後還是一戶一宅的情況。

現在國家對於農村的補貼很多,特別是修房子的補助非常多,我們這邊如果是異地搬遷的一個人口就是兩萬,一個戶口也是兩萬,比如你家裡有兩個人,子女兩個,父母兩人,夫妻雙方,而一般農村就是結婚之後要求分的,如果自己已經是和父母分戶了的那麼六個人就有兩個戶口,會得到十六萬的國家補貼,我們家鄰居就是這樣的情況。

那麼國家給與你修房子的補助了,一旦新房子修好之後,老房子也就必須要拆除了,而且不管是房子要拆除,老的宅基地也必須要還原成農田,不過還原成農田這個工程是國家出資來做的,這個是不需要自己管的。

可以看到現在農村的政策是越來越好了,希望農村的以後的日子會越過越好。


張家界小伍


宅基地“一戶一宅”的政策,

是一貫的政策,不是今年新出的政策。之前在落實,今年也在落實。所以,不存在今年年底就要落實的說法。

只是不得不承認,“一戶一宅”的政策,很多地方落實不夠到位。在農村,經常可以看到“一戶多宅”的情況。

雖然,也不是所有“一戶多宅”都是違法的,比如,繼承所得、分戶所得、安置所得等。所以,就算要落實“一戶一宅”,也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並不會“一刀切”。

但,大多數“一戶多宅”確實是有問題的。也正因為如此,存在法不責眾的思想。落實,也確實難度很大。特別是歷史遺留問題處理起來,吃力不討好。

在土磚家看來,要比較穩妥地解決這個問題,還是要時間換空間,慢慢來。

就說這些,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ND——

農村房地產問題,來找“土磚家”。


土磚家


國家對農村宅基地的政策很早的時候就提出了一戶一宅的原則,大家都知道宅基地是屬於村集體共同所有,因此宅基地個人只能擁有使用權。但在確權的過程中卻發現了很多的違規行為,所以國家明確指出一戶多宅的情況不能進行確權工作。



農村的一戶一宅政策,在很早的時候就實施了,但很多農村一直都沒有進行落實。 但在這次的確權過程中,我們能夠 看到的是,現在的土地確權存在著變更土地性質,私自在耕地上建房的行為。同時也存在著宅基地的面積超標,已經超出了各地區所規定的宅基地的面積規定。同時也有一家幾套房屋的情況,甚至還有在宅基地上建設廠房和圈舍的行為。這些情況下都不能進行確權工作。



當然對於面積超標的情況,只要繳納相關的土地佔用金,那就可以進行確權的過程,而在確權之後就能夠領取宅基地的使用證和房屋的產權證。但對於一戶多宅的情況,國家將會嚴格進行控制,並且鼓勵這些人將自己的宅基地進行退出,並且能夠獲得一定的補貼。這些房屋自然不能進行確權,在接下來的徵收補貼過程中也不會獲得太多的徵收補貼。



同時對於那些將自己多餘宅基地進行違法買賣的行為,國家也是嚴格禁止的。如果有非法買賣的行為,將會取消這些人的宅基地申請資格。當然至於一戶多宅是否進行回收,目前正處在政策的宣傳上,還沒有實施具體的辦法,但對於那些已經確權的宅基地是不會回收的。大家怎麼看呢?


三農圈子


兩戶一宅那誰來管整天說發展新農村現在全國各地的農村兩兄弟都已成家並且已經分戶的都還在同住在父母房屋的農民兄弟們那是數不勝數這又是誰來管,有戶無宅的情況下向政府部門申請宅基地跟建房報建申請政府部門都沒給審批這又如何解釋?還一宅一戶真是豈有其理


相約鳳凰島


問題:農村一戶一宅,今年年底就要落實嗎?

針對問題中“今年年底就要落實嗎?”的表述不是特別理解,難度你所在的地方一直沒有落實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政策,如果真是這樣,只能依據你們當地的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實行了,下面為大家普及下農村一戶一宅政策及農村戶口有兩個宅基地的是否會被收回?


農村宅基地

所謂的農村宅基地就是指具有農村戶口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農戶已經建設好房屋、正在建設房屋、建過房屋以及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同時還包括已經建設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房屋存在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

一戶一宅

所謂的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是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農戶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村裡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一戶多宅是否會被收回

這個需要分情況看待,如果是繼承父母的房產造成的一戶多宅,那麼父母房屋存續期間宅基地是不會被收回的;如果多宅的房屋面積並沒有超過規定的家庭人口住房面積標準,也是不會被收回的;如果家中有多子女,雖然尚未分戶,但已經在本村通過合法交易取得了宅基地的,這種情況也不會被收回,只需要進行分戶處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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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三農萬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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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確權準確的說應該是在2013年開始,2018年結束。你們村宅基地沒有確權嗎?

農村宅基地確權開始與結束時間

1、農村宅基地確權是根據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提出,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也就是2013年,2018年結束。

2、關於你提出的,今年年底是否要落實,應該會完成,畢竟18年就要結束了。

農村宅基地確權的目的和意義

1、維護農村人的合法權益,畢竟城鎮化加快,提前做好相關準備

2、解決農村土地權屬糾紛。

3、建立農村與土地的長期穩定的產權關係。

“一戶一宅”的定義

1、農村的村民一戶只要擁有一處宅基地,而且面積在國家政策範圍內。

2、若村民出租或者轉讓宅基地則不得在額外申請宅基地


小吳說農村


農村一戶一宅今年年底就要落實嗎?不知道提問問題的朋友你是什麼地方的?也不知道你們當地土地部門是什麼政策,你提的問題是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也是直接關係到老百姓利益的問題。在農村,存在著很多一戶多宅的事情,有的是遺留下來的老宅基地,有的是荒地或者自留地蓋的房子,根據有關部門的相關政策,的確是實行了一戶一宅。

在我們當地,從去年的棚戶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開始,宅基地的確認就是按照一戶一宅,按照本村村委會認定,一家一戶只允許有一處合法的宅基地,也就是0.25畝,不被村委會認定的合法宅基地,不按照正常的宅基地進行拆遷補償。

也就是說自去年開始我們這裡已經實行一戶一宅了,多餘的宅基地被收回,如果上面蓋的有房屋,只按照評估價進行拆遷補償,沒有安置房補償,也就是說除了一戶一宅合法的宅基地以外,其他多餘的就按照評估價格進行拆遷補償。

也許由於區域不同,各地的一戶一宅的認定時間不同而已,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也歡迎你和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瞭解更多的三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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