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原來是不同的人

“朋友”一詞,是人們在現實生活中最常用的字眼,所謂“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也是說明“朋友”的重要。但在我國古代,“朋”和“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分別代表了不同的含義。

“朋”在古代是一個貨幣單位,相當於現在的元、角、分。通常是五貝為一朋,也有說十貝為一朋的。《詩經·小雅·菁菁者莪》中就說:“既見君子,錫我百朋。”許慎在《說文解字》中把“朋”解釋為群鳥聚在一起,多少有點勉強。因過去的私塾先生大都只教三五個學生,最多也就十來個弟子,所以人們把“同學”稱為“朋”,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易·兌》曰:“君子以朋友講習。”這裡的“朋”就是“同學”之意。孔穎達疏:“同門曰朋,同志曰友。”筆者不知道“同志”一詞是不是從這句話得來的,但《說文解字》中把“友”解釋為“同志為友”,要比“朋”的解釋確切得多。

“友”在甲骨文中就是把兩隻右手合在一起,表示兩個人握手的意思。因此,人們把“握手”的禮儀當作是從西方傳入的,是沒有根據的,其實我們的祖先在遠古時代就知道“握手”的禮儀,並把它運用到語言文字中。

儘管“朋”“友”兩字各有所指,但大家用起來往往把他們連在一起。《論語》:“與朋友交。”清代劉開《問悅》:“朋友之交,至於勸善規過足矣。”這裡的“朋”“友”已不分彼此,互為一體了。當然,也有用其中的一個字,代表它們兩個字的意思。《論語·學而》:“有朋自遠方來,不亦說乎。”王昌齡《芙蓉樓送辛漸》:“洛陽親友如相問,一片冰心在玉壺。”以上文中無論是一個單字“朋”還是一個單字“友”,它們代表的都是“朋友”的意思。

文章來源:《文史博覽》2011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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