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建廳原廳長蔣益民受賄案開庭:被控受賄2000餘萬

湖南省住建廳原廳長蔣益民受賄案開庭:被控受賄2000餘萬

6月27日,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廳長蔣益民受賄案在湖南省益陽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益陽市檢察院派員出庭,被告人蔣益民及其辯護人參加訴訟。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1999年至2017年,被告人蔣益民在擔任湖南省環境保護局副局長、局長、湖南省環境保護廳廳長、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張某(另案處理)、郴州某公司(另案處理)等個人和單位在審批項目環評、承攬工程、結算工程款、辦理公司資質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上述個人和單位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036萬餘元。其中單獨收受556萬餘元,夥同其弟蔣某明(另案處理)共同收受530萬餘元,夥同蔣某明、張某共同收受950萬元。

庭審中,控辯雙方對相關證據舉證、質證,就本案有關事實的認定和法律適用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蔣益民作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蔣益民家屬以及社會各界群眾旁聽了案件審理。

因案情重大複雜,法庭宣佈將擇期宣判。(新湖南客戶端 何金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