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检司改进行时|检察建议刚性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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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与福清试点内设机构改革一周年之际,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将推出司法改革专题系列微信,此篇为检察建议刚性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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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福清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检察机关运用检察建议提升监督刚性的实践与思考》被省委办公厅全文刊登,以《八闽快讯》(专报件)报送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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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是如何立足法律监督这一主责主业,让每一份检察建议都能对症下药、落地落实,成为“医治”社会管理顽疾的“良方”的呢?

什么是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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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促检察建议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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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出台《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绩效考核量化计分办法(试行)》,加大监督事项考核权重,将检察建议的回复率、整改率和反馈率作为检验检察建议质效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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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库成员对检察建议书进行质量评查,重点对检察建议制作质量、跟踪回访情况及反馈落实效果进行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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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检察干警逐渐改变重办案轻监督的理念,以检察建议为抓手加强法律监督,检察建议制发数、回复率较往年有明显提升,监督刚性得以加强

归口管理,促检察建议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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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检察官对快递公司进行监督回访

做到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建立检察建议“谁承办、谁发出、谁跟踪、谁回访”的工作机制,要求对多发犯罪单位、领域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找准发案根源和管理漏洞,制定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措施,确保“对症下药”;要求对发出的检察建议进行监督回访,实时掌握相关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确保“落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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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检察建议工作统一由业务管理部归口管理,确定专人对各业务部门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备案情况进行梳理核查,发现检察建议没有回复的,及时将情况通报业务部门,督促其推进相关单位的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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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制作检察建议书分析报告,对检察建议反映的社会问题、管理漏洞、整改措施、回访落实等相关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对于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认为有必要的,专题向市委、人大常委会及上级院报告,争取党委人大的支持,形成监督合力。

聚焦落实,促检察建议效能化

最终促进问题整改落实是检察建议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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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针对办理的城管工作人员涉嫌故意伤害案,通过分析类案、整合信息,对提高城管人员素质、加强警示教育等,向城管部门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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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检察建议还提出,对各镇、街城管执法单位执行规章制度情况的检查要常态化,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群众尤其是商贩对城管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及其他不正当管理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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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书发出不久,城管部门举一反三,通过规范入职审查、完善招聘制度、强化廉政教育、强化督导检查、建立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约谈等举措,加强对城管执法人员的管理,促进城管执法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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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还运用检察建议督促、帮助多个领域的相关单位和企业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在推动无证幼儿园整顿治理、完善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加强垃圾监管清理、加大水资源保护、规范旅游业经营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检察建议“刚性”正逐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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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将始终贯彻“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这一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主旋律,推动检察建议工作有序规范开展,以法律的思维,从查办案件中洞察潜在的风险,推动相关单位和企业堵漏建制,寻求法律监督双赢共赢多赢的社会效果,让每一份检察建议都“落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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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人 |陈如晶、石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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