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滯銷大爺」騙人,你的良心不會痛嗎

天氣一熱,想吃水果的心思就動起來了,成箱成箱的買吧,又搬不動,不如淘寶!不過逛著逛著你就會發現,怎麼一排列表下來,全是這個人的貨?

用“滯銷大爺”騙人,你的良心不會痛嗎

用“滯銷大爺”騙人,你的良心不會痛嗎

不少網友紛紛表示:就是衝著這個大爺獻愛心才買的!

用“滯銷大爺”騙人,你的良心不會痛嗎

這位“大爺”是誰,照片來自哪裡呢?近日,山西臨猗縣政府發佈的一則針對“臨猗蘋果滯銷”不當營銷方式的聲明引發關注。

聲明中稱,多個電商發佈“臨猗蘋果滯銷”的營銷策劃,利用打“悲情牌”營銷臨猗蘋果,給當地果業品牌形象造成了嚴重影響,並且營銷內容有諸多誇大失實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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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猗縣政府官網回應 中新網 圖

用“滯銷大爺”騙人,你的良心不會痛嗎

“臨猗蘋果滯銷”?當地稱誇大事實

據臨猗縣政府調查,報道所選用視頻、圖片均拍攝於2016年以前,有的還採用“擺拍”方式,刻意營造果農的貧苦形象。

此外,為最大限度地博取消費者同情,電商刻意打造臨猗蘋果“醜”的特點,所呈現出來的蘋果都是有果鏽疤痕、麻點、黑點、龜裂的次等果,此類蘋果是客商將優質蘋果篩選收購以後餘下的殘次蘋果,僅佔很小的比例。

個別平臺採取不當手段取得了加蓋當地鄉、村及果業部門公章的材料配合宣傳,並且陳述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大多平臺蓄意誇大果品滯銷嚴重程度,造成了蘋果價格的不合理波動。

據調查,主打悲情牌是一種常見的營銷方式,廣東徐聞的菠蘿、安徽一帶的蜜橘等農產品也都曾被採用這種方式進行營銷,目的是為了吸引眾人眼球,博取消費者同情,短期、局部的方便了果農售果,但從全局和長遠來看,損害的是整體品牌形象和全體果農的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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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青報調查發現,除了“臨猗蘋果滯銷”外,還有多個商家以“宣傳滯銷”來售賣商品,其中包括菠蘿、鮮筍等食品,還包括了毛氈等用品,而令人驚異的是,不少商家的宣傳圖片用的都是同一名老人的照片,這名老人也在網上被冠以“滯銷大爺”的名號。

一家售賣“野生小筍”的店家同樣用了“滯銷大爺”的照片。宣傳圖中老人形象不變,只是右側的畫面換成了筍,也配有“尋求幫助”的文字。

店家告訴北青報記者,筍子來自桂林臨桂區,他並不認識“滯銷大爺”,用這張照片只是因為“看他好拉生意”,並且還有很多不同的商家也都在用大爺的照片來拉攏顧客。店家還表示因為這類“野生小筍”只有一個月的上市期,用了“滯銷大爺”照片以後確實對銷量有些幫助,“水果、米粉,好多用他的,我們也不是一家的。”

隨後北青報記者致電桂林市臨桂區政府,一名工作人員稱現在已經過了挖筍季節,也沒聽過有滯銷的農產品,“筍子一般都是清明前後挖來吃的,現在的筍子都很老了,而且當地的種植基地也沒有那麼大的規模,大多都是野生的,不可能產生滯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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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平臺回應:“滯銷大爺”照片或涉嫌侵權

昨天,北青報記者聯繫了網絡電商平臺客服,對於商家以“滯銷”為名來售賣商品,客服表示,用戶如發現情況不符可以進行投訴,工作人員會進行處理。

此外,公司也有大數據庫,會對商家進行監督。此外,客服人員在看過“滯銷大爺”照片之後表示,多家店鋪都採用這位大爺照片作為宣傳,已經涉嫌侵犯肖像權,“店家用網頁製作的,大爺有權利保護自己的權益,如果大爺找來,平臺肯定會對他負責任。”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介紹,店家以滯銷為名銷售臨猗蘋果等商品,陳述內容與事實嚴重不符,蓄意誇大果品滯銷嚴重程度,已經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規定的虛假宣傳行為。

根據相關規定,經營者或可被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對於消費者維權問題,韓驍介紹,網上店家的虛假宣傳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蘋果等商品不屬於“七天無理由退貨”的範疇,但消費者與店家協商一致,可以要求退貨退款。

另外,店家基於欺詐的故意,實施了虛假宣傳的欺詐行為,使消費者產生了錯誤認識,並基於錯誤認識購買了其果品,如果造成了消費者財物損失(比如消費者花高價買回帶有疤痕、麻點、龜裂的次等果),則其行為涉嫌欺詐。

下一次,

農產品真正滯銷的時候,

網民還會相信嗎?

消費“滯銷”,

消費農民,

這些人的良心不會痛嗎?

對此,您怎麼看?

請留言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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