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3月初交警大隊的“盛況”嗎?
因為“3月1日起,2018駕照銷分新規來了......”
這則消息刷屏,
車主們成群結隊的跑到交警大隊,
處理違法!
不光臨沂,全國各地的交警大隊都人滿為患。
當然,交警蜀黍已權威解讀:
3月1日起“借駕照銷分”將被叫停!
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新增網上處理渠道。
是新增!不是更改!
2018駕照銷分新規,其中“借駕照銷分”的規定是為了防止發生駕駛證被盜用記分,打擊買賣分違法行為,將重新調整互聯網交通違法政策處理規則。9月1日起,這項新政將正式實施!
四大調整內容
1.未綁定,不允許自助辦理電子眼記分
如需通過便民渠道(如自助繳費終端機)處理他人車輛的記分,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隊窗口進行面籤綁定,對於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且未綁定的,將不允許自助辦理涉及記分的交通違法。
2.已綁定,只能自助辦理綁定後新增的違法
對於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且已綁定的,可以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而且,對綁定數量也有要求:
綁定要求:
1、綁定非本人機動車不超過3輛;
2、累計綁定非本人機動車不得超過5輛;
3、同一機動車最多同時被3名(含)駕駛人綁定。
駕駛人可持本人身份證、綁定車輛車主身份證、綁定車輛行駛證,到各交警大隊進行現場綁定。當然,也可以隨時解除已備案的非本人名下機動車,解除後可重新申請備案其他機動車。
駕駛人處理本人名下的機動車交通違法與以前一樣,無需綁定。
3.累計記分規定
辦理後累積計分將達到或者超過12分的,不允許辦理;
4.重點人員管理
對於重點人員(一個記分週期內滿分學習3次及以上的駕駛人),不允許自助辦理。
如何辦理非本人名下交通違法?
辦理非本人名下車輛交通違法有兩種方式:一是提前綁定,自綁定日期後發生的交通違法可以通過互聯網平臺等自助渠道辦理;
二是駕駛人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車輛行駛證等資料到交警違法處理窗口辦理。當然,如果你開了別人的車發生了違法,但又沒綁定別人的機動車,可以使用此方法進行處理。
也就是說,不綁定也還是可以辦理非本人名下的交通違法滴,只是需要直接到車管所辦理。碰到人多的時候需要排隊,相對比較麻煩。
駕駛單位車輛、出租車輛、租賃車輛等發生的交通違法,駕駛人可前往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
小暢提醒
交警部門預計,8月中下旬至9月1日,互聯網自助辦理和違法處理窗口辦理的群眾將大幅增加,小暢提醒各位暢友:為避免出現扎堆排長隊處理的情況,大家要儘快辦理未處理的交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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