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穆家营子镇村干部公款私存获利受处分

松山区穆家营子镇村干部公款私存获利受处分

松山区穆家营子镇村干部公款私存获利受处分

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大西牛村“两委”班子成员刘珍云公款私存获利问题

2016年4月,刘珍云按照穆家营子镇劳动保障所安排,具体从事该村城乡养老保险代征工作。2016年5月22日,刘珍云将其代征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13万元从其专户中支出,办为定期储蓄存单,期限6个月。2016年11月25日定期储蓄存单到期后,刘珍云将该13万元支出,连同其他养老保险金合计人民币13.53万元一并缴入穆家营子镇政府,刘珍云非法获利1120元。2017年9月,松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刘珍云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违法所得予以没收。2017年11月,松山区纪委给予刘珍云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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