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安醫生被逼自殺,你覺得誰該承擔責任?

Rzbc2001


孩子做錯事了,家長還附和著,後來雙方都已道歉,本已解決的事情又變本加厲,竟追到對方工作單位謾罵騷擾,這種行徑最惡劣、最卑鄙。不就是因為對方有單位嗎?就可以此為要挾,以此為挑釁嗎?以此作為羞辱對方的手段嗎?

現在把對方逼死了,人言可畏,活生生欠下人命了。試問,這下滿意了?十三歲的孩子,你已不小了,起碼是中學生了,如此這般,作孽啊!孩子的母親,同為女人,你太作孽!助紂為虐的"始作俑者"及煽風點火者,作孽!

當今社會最令人討厭的就是道德綁架。動輒以孩子還小、老人年紀大等理由為這些人犯錯甚至違法犯法行為開脫罪責。一宗宗案例,一幕幕醜聞,實實在在發生在我們身邊。現在又是一宗缺德、失德、無人性的逼人自殺案例。血淋淋的悲慘鏡頭,令人哀痛的畫面。

也許有人會責怨自殺的女醫生這麼脆弱,這麼不堪一擊。將心比心,假如這件事發生在自己身上,自己會怎樣面對?也許有人會埋怨醫生丈夫不要按那小孩頭。將心比心,假如這件事發生在自己身上,自己希望老公怎樣做?也許有人會埋怨醫生的丈夫。將心比心,自己的老婆遭此辱,自己作為男人會怎樣做?

自古"善惡到頭終有報",為何受傷的總是善良的人?


紅豆詩社


如果題主敘述是真孩子母親應負責任 (原創)

如果題主所言屬實,那麼“泳池裡兩個13歲男生可能冒犯了安醫生,安醫生讓他們道歉,男生拒絕並朝其吐口水,”這就是這兩個孩子的過錯了。13歲的男孩子不小了,在泳池裡冒犯女醫生,什麼意思,不就是在女醫生跟前耍流氓,佔便宜嗎?人家讓其道歉,孩子不但不承認自己有錯,還惡劣地“朝其吐口水”。這種行為是不可饒恕的。

由這個13歲男生的惡行,讓我想起今年年初看到的某地三個十三四歲的男孩,為了偷錢親手殺死自己的老師,並且把老師的屍體藏在老師的床鋪地下,然後大搖大擺的走出學校。其中有個13歲的男孩,殺了老師之後,還對著的屍體說,“我殺了你,法律拿我沒辦法,因為我是未成年人。”由這個案例可以看出安醫生被冒犯,這個13歲男孩是故意的,因為他知道即是侵害安醫生,他是未成年人,法律拿他沒辦法,所以,他才敢明目張膽的冒犯安醫生。

這個孩子13歲,如果真的對安醫生有什麼冒犯,負責人的應該是監護人,父親和母親。但是,這個母親聽了孩子的話,沒有批評兒子,而是針對安醫生,最後逼得安醫生自殺。這個結果男孩母親可能很開心。不過,男孩母親哭的日子在後邊,一個13歲的孩子就這麼壞,等長大成人之後,還會幹出什麼讓母親擦屁股的事情,誰都無法預測。也許到那時,母親已經無法保佑自己的兒子了。

子不教,父之過。父母寵著子女的缺點,最後得到的一定是惡報。

總之,這件事情是13歲男孩引起的,安醫生自殺是男孩母親逼的,責任應該要男孩母親來負。

你說是不 是?

歡迎朋友們一起交流探討!

【我是頭條號:牽住夕陽的手。因為喜歡文字在此與網友們相聚。感謝友友們!有評必回,誠信互粉。謝謝朋友們!】


牽住夕陽的手


但是事情反過來想一下,就因為一點網絡暴力,就這麼自殺了,這個安醫生心理素質是不是有點差了?

因為計生的原因,很多00後、90後、80後都是獨生子女都是獨生子女,他們從小被寵著慣著。出了事,責任大人幫你背,惹了麻煩,爸媽替你出頭,哭了爺爺奶奶哄著,累了姥姥姥爺揹著。

這樣培養出來的孩子,可想而知,他們的抗挫折感必定是海平面以下的,受了委屈,有一點鑽牛角尖,就容易出事情。

每年的高考季,那麼多學習優秀的孩子,就因為少考了一點分數就跳樓了;

爸爸媽媽不讓自己玩手機了,跳樓了;

作業太多,跳樓了;

男朋友跟自己分手了,受不了,跳樓了……

這些都有很多很多的個案,聽起來都像是天方夜譚,卻都是血淋淋的社會事實啊。

讓孩子學習好固然重要,疼孩子愛孩子固然重要,但我覺得最重要的,也是最急迫的,是讓孩子培養抵禦挫折的能力,現在的中國娃們,太缺這個了!


最後想說,這倆熊孩子,現在啥事都有媽幫你撐著,惹了事當媽的幫你罵回去,缺了德爸爸幫你買通,將來呢?離開了爸媽,一點大的挫折,說不定他們也可能走上安醫生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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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責任十分好劃分,現在這個事件的來龍去脈逐漸浮出水面,相信警方將來會給一個定論。

大體可以明確的是安醫生之所以決然地服下五百片撲爾敏,是真的抱著一死證清白的決心的,當然這和她的性格有關,她同事說她內向事情都憋在心裡,這都是符合邏輯的。至於某些人說安醫生心理脆弱,我們都不是當事人請不要說一些站著說話不腰疼的話!當然安醫生不尋求心理幫助而自殺的做法是真的很讓人痛心也是很愚蠢的!

造成這種後果的罪魁就是男孩那一家人,他們不但歪曲事實,維護自己的熊孩子,掩蓋自己的教育失誤,還去對方單位鬧,更過分的是把斷章取義的視頻剪接以後刻意傳播在網上,引導網絡輿論,用網絡暴力打擊侮辱安醫生,這是令人髮指的行為,他們應該知道一個無辜被傷害後或者即便不無辜但不是十惡不赦的女人遭遇這一切的後果,把身敗名裂的後果強加於他人只為了自己的利益!這種行為更應該被譴責到身敗名裂!

而把安醫生推向死亡的更大的力量是網絡暴力,這裡面的幫兇甚至有《澎湃新聞》這樣的大媒體!這是新聞機構的嚴重失誤,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惡果。而某些只顧炒作的大V自媒體,其行為和男孩一家如出一轍,主要是利益及名利驅使,抱著看熱鬧不嫌事大的態度把事件無限擴大,最終和始作俑者一起殺死了安醫生!

對於那倆男孩,十三歲了做出那種行為後,卻不但推卸責任還在家人的袒護與掩蓋之下飛揚跋扈,這是這個家庭價值觀的一個直接表現,而且有這種價值觀的家庭和人他們只能歪曲事實到底,他們這樣的人絕不會走安醫生那一步,因為越事不關己越自私缺乏人性的人越所謂心大,他們根本不在乎,必須讓他們付出代價,否則那些有點人情味心繫他人與人為善的人們如何生存下去,對整個社會的風氣也是一個極其惡劣的影響!

以上是綜合目前逐漸浮出水面的事件事實分析的結果,從邏輯上來理性分析,也請大家理性對待。


【一位孤獨症兒童的父親,孤獨地看世界,也許是最獨特的視角,堅持用文字感染大家,請關注我,請喜歡我的文章的人們評論轉發擴散,請做我們能做的,請尊重自閉症譜系的生活,我已成立育兒群,譜系與普通孩子家長都可加入,請私信我,謝謝】


孤獨行者Noodle


輿論有責任。現在的13歲,不似三十年前的13歲,已經對兩性有了清晰的認知,很明顯故意調戲女醫生。作為丈夫,懲罰一下孩子很正常。反而遭到孩子的父母打罵。女醫生丈夫認了錯,事情應該結束了。不曾想,孩子的父母藉助輿論,斷章取義,顛倒黑白,讓女醫生蒙受不白之冤。是誰先把不實報道捅向媒體,這位寫手應承擔誹謗罪。

孩子的父母有責任。女醫生丈夫道了歉,而且又是孩子犯錯在先。還糾集不明真相的群眾大鬧醫院,這和醫鬧是同等性質。醫院迫於壓力和影響,開除安醫生。

醫院有責任。一樁微不足道的民事糾紛,不調查,不取證,為了息事寧人,安撫家屬,擅自作出開除的決議。這背後有沒有貓膩不清楚。但醫院武斷的決定,讓安醫生失去了最後一絲希望。輿論的軟刀子,院方的自私和無情,安醫生才選擇放棄生命。

孩子有責任。才13歲,就對女性感興趣,還在游泳池冒犯安醫生。如果安醫生丈夫寬容,還會有第二次,第三次,還會有更多的女孩子受到侵害。安醫生是成人了,這孩子都敢出手,再過三,五年,孩子性成熟,會做出更危險的傷害。這孩子的早熟,與家庭教育分不開的。

安醫生安息。


秋平171152879


自殺不是被強迫的!其他人只能負道德責任。當事人內心受到譴責!如果你是看到網絡鋪天蓋地造謠突然梗死,可以追責。你採取了自殺行動,法律上真的無法追究。回過頭來說說這事,孩子碰到你了(無論有意無意)你批評一下就過去了,不應該讓丈夫摻乎進來,誰家孩子也不會沒有大人陪同,你丈夫做法有些過分肯定會引起爭端,這就是女人不壓事必出大事的結果,另外你不愧疚心裡沒鬼(我不是說你心裡有鬼),心裡承受能力怎麼如此差,對方怎麼鬧也不能把你怎麼樣吧!為什麼自殺?你的父母孩子丈夫你都不要了嗎?為的是什麼?


天一8888


1. 未成年人摸婦女,達不到立案標準,民事調解

2. 成年人打未成年人,未達到受傷標準,民事調解

3. 成年人打架,未達到受傷標準,民事調解

4. 警察問詢記錄時,向熊孩子家長提供了安醫生夫婦的實名信息、居住地址、工作單位等,超出了核實記錄準確性的需要,為後續報復提供了條件,違反了警察法保密有關規定

5. 熊孩子家長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多次去醫院鬧事,符合尋釁滋事的規定,且造成受害人自殺,屬於比較惡劣的尋釁滋事行為

6. 孩子小姨向媒體提供剪輯後的視頻且未向媒體提供真實信息,符合造謠或誹謗的行為,散佈不實信息的媒體可能要承擔連帶責任

也就是說,洩露個人信息的警察、尋釁滋事的閒散人員、提供不實信息並利用媒體的人,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Intercalaryland


熊孩子惹的禍,不應讓他人付出生命的代價。

近幾年來,有關熊孩子和熊家長的報道不少,幾乎每一個都讓其他人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安醫生又是一個受害者。這其中,某些為了博眼球,博關注的媒體以及媒體人,一些收費發動輿論的大V,也是逼死安醫生的幫兇。

現在13歲的年紀,已近開始有性的意識了。很多學校初一初二年紀的,有些男學生掀女學生裙子,拉女學生內衣帶子,因為其未成年,受未成年人法律保護,公安、學校也不能對學生進行實質性的懲罰,導致很多女學生被迫轉學、轉班,給受害者帶來了極大的心理陰影,然並卵,你沒辦法。曾經也有教師因為制止學生霸凌其他同學,被家長鬧,學校停職還要賠付大量金錢。所以,如果我們不能有進一步措施,懲治熊孩子、熊家長還有一些不良媒體,那麼下一個安醫生有可能是你,也有可能是我。

喜歡的話關注一下。


四川大雜燴


我遇到一位上訪者,因為腿上做了骨傷的手術,快一年時腿腫了。然後就找這家民營醫院協商解決糾紛,多次協商未果,就到縣裡,市裡,省裡上訪,自己講還去過北京。這過程中自己受的苦就不用說了。我問他為啥不走法律途經解決,他說有律師給他出主義,走法律途經賠不了多少錢,因為醫院所有流程附合國家規定,為什麼腫了,自己心裡最清楚。只有給政府施加壓力,再由政府給醫院施加壓力,賠的錢才多。突然感覺這律師純脆是個流氓惡棍,真正的負能量傳播者,這件事的真兇其實也是背有律師身份的人的運作,普通老百姓做不成這些事的。最終造成悲劇,害了安醫生一家,也害了自己人,自己人能心安嗎?惡夢也許才開始。做人要厚道點,讓人一步自己寬,別以為自己懂點法律知識,認識幾個“業內人士”就了不起,最終會遭報應的。


青山依舊217260370


首先自己並非專業人士,以自己的角度去看待分析這件事情。

在強大的一邊倒的輿論壓力下,一個內向或者說是一個偏內向人的內心到底經歷了什麼,內向的人一般容易進一個死衚衕,無處排解、發洩、百口莫辯,感覺世界都是黑暗的,如果看不到希望容易走向極端。

先說說安醫生這邊,如果不是小孩真碰到自己或者說小孩多次有意無意的觸碰自己,偏內向的人一般不會在公眾場合訓斥小孩。安醫生的丈夫在妻子受到挑釁得時候教育13歲的小孩,換成大部分得丈夫都會這麼做!只是發生在了游泳池裡,方式過於粗暴。但是在警方的調節下,安醫生丈夫主動道歉,雙方和解,看似比較完美的結局。

再說說小孩這邊,13歲的孩子應該知道男女有別了吧,在公眾場合有意還是無意的觸碰女性身體,本就是自身理虧,道個歉也就好了。但是,在安醫生及其丈夫面前做鬼臉等挑釁動作,真不知道當時小孩內心為什麼有恃無恐的,是父母?還是未成年保護法給他們的底氣?!本來在警察的調解下已經達成諒解了,小孩的父母又發文痛斥安醫生及其丈夫併到她們的工作單位搗亂,剪輯視頻誤引導社會輿論,直接導致安醫生不堪忍受而選擇自殺!

綜述,以警察調解為準,不管以前誰對的多點誰錯的多點,雙方已經握手言和,事情就已經處理好了。但是在調解的第二天,小孩父母採取的一系列不正當手段直接導致安醫生死亡。小孩父母及其策劃者對該事件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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