凜冬將至!限產令又要來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成重點監管對象!

去年10月到今年3月的“京津冀停工潮”還歷歷在目,多少在建項目因此延期……

而今年,停工令又要來了!

日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徵求意見稿發佈,意見稿明確,要求各地在9月底前明確具體完成錯峰生產方案制定工作,要將錯峰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企業錯峰生產的基準產能以2018年9月產能計。

凜冬將至!限產令又要來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成重點監管對象!

採暖季限產時間: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主要範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邯鄲、邢臺、保定、滄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以下簡稱“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區、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濟源市)。

凜冬將至!限產令又要來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成重點監管對象!

停工限產重點①

鋼鐵、焦化、鑄造行業實施部分錯峰生產。天津、石家莊、唐山、邯鄲、邢臺、安陽等重點城市,採暖季鋼鐵產能限產50%;其他城市限產比例不得低於30%。

預計產生的影響:採暖季鋼鐵產能限產勢必會引發供需的不平衡,引發鋼筋價格快速上漲,鋼筋是房地產開發的核心主材,鋼筋價格的上漲同樣會快速傳到到開發成本,對於開發商而言,只有提前籌資儲貨,別無良策,這勢必進一步壓縮小型地產企業的生存空間......

停工限產重點②

2018年9月底前,各地完成新一輪“散亂汙”企業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後治”的原則,實施分類處置。

預計產生的影響:新一輪“散亂汙”企業排查工作,勢必會關停一批高汙染性的裝飾材料生產企業,對於精裝修交付的房地產項目勢必會造成延期交付,對於開發商而言,必須加快進度,否則明年交付時會面臨鉅額索賠風險......

凜冬將至!限產令又要來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成重點監管對象!

停工限產重點③

自2018年10月1日起,嚴格執行火電、鋼鐵、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鋁)、水泥行業以及工業鍋爐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預計產生的影響:水泥行業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勢必會引發部分水泥企業停工,如此來,工程施工將進入無米可炊的困境......

下面具體強化督查請看:

環保部出動1.8萬人進駐39個市!

長達8個月!全面督查大氣汙染!

本次強化督查從2018年6月11日開始,持續到2019年4月28日結束。生態環境部將對“2+26”城市總體安排200個左右的督查組,汾渭平原11個城市總體安排90個左右的督查組,每個督查組由3人組成,主要從地方環保系統和生態環境部直屬單位抽調。

第一階段有200多個督查組,每組3-4人;第二、三階段有290多個督查組,每組3-4人;還預留了100多個特別機動組,因此此次強化督查共動用約1.8萬人(次)。

強化督查將突出重點區域、重點指標、重點時段和重點領域,圍繞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4項重點任務,檢查“散亂汙”企業綜合整治情況、工業企業環境問題治理情況、清潔取暖及燃煤替代情況等13項督查任務。

凜冬將至!限產令又要來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成重點監管對象!

強化督查的主要工作

這次強化督查主要包括幾個方面的主要工作:

“散亂汙”企業綜合整治情況;工業企業環境問題治理情況;工業爐窯整治情況;清潔取暖及燃煤替代情況;燃煤鍋爐綜合整治情況;運輸結構及方式調整情況;露天礦山綜合整治情況;揚塵綜合治理情況;秸稈禁燒管控情況;錯峰生產落實情況;重汙染天氣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群眾投訴的突出環境問題辦理情況等。

凜冬將至!限產令又要來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成重點監管對象!

本次強化督查的範圍

(一)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含辛集)、唐山、保定(含定州)、廊坊、滄州、衡水、邯鄲、邢臺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聊城、德州、濱州、濟寧、菏澤市,河南省鄭州(含鞏義)、新鄉(含長垣)、鶴壁、安陽(含滑縣)、焦作(含濟源)、濮陽、開封市(含蘭考)(以下簡稱“2+26”城市)。

(二)汾渭平原11城市包括山西省呂梁、晉中、臨汾、運城市,河南省洛陽、三門峽市,陝西省西安、咸陽、寶雞、銅川、渭南市以及楊淩示範區。

(三)長三角地區包括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

督查時間具體安排

第一階段(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5日):共4個輪次。對 “2+26”城市“散亂汙”企業整治、燃煤鍋爐淘汰、部督辦問題整改以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規定的其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梳理熱點網格、群眾投訴舉報,重點發現新的涉氣問題。

第二階段(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1日):共6個輪次。對 “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開展全面督查,排查工業爐窯、礦山治理、小火電淘汰、“公轉鐵”落實、揚塵治理及秸杆焚燒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問題為導向督促各項任務及措施落實到位。

第三階段(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共11個輪次。重點督促“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長三角地區落實秋冬季減排措施,排查錯峰生產及重汙染天氣各項應對措施落實情況。

每個督查組現場督查2周,共安排21輪次督查。“2+26”城市總體安排200個左右的督查組,汾渭平原11個城市總體安排90個左右的督查組,長三角地區以安排特別行動組為主,開展不定期督查。

強化督查工作方式

①統一調度指揮

生態環境部專項督查辦公室(以下簡稱專項辦)統一負責指揮、調度、協調強化督查工作。

②開展精細排查

對“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各縣(市、區)開展駐點督查,緊盯問題排查。對長三角地區4省市派特別行動組,採取機動式督查,確保問題排查到位。

③及時交辦問題

排查發現的問題,由專項辦審核後,才有下發電子督辦單的方式,第一時間向各城市推送,增強交辦時效性。每輪次督查結束後,統一彙總後印發正式督辦函,送各相關市(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抄送各相關省份人民政府及環保廳(局)。

④核查整改情況

每兩輪督查結束後,安排一週時間,由督查組對之前交辦問題進行核查,確保按期整改到位。

⑤實施公開約談

根據督查情況,對工業企業環境違法問題集中、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整體推進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且大氣汙染問題十分突出的城市,進行掛牌督辦或公開約談。

⑥嚴肅量化問責

針對大氣汙染嚴重、重汙染天氣頻發、環境質量改善達不到時序進度甚至惡化的城市,適時開展中央環保專項督察。第二階段起,生態環境部將就汙染防治攻堅戰各專項行動,統籌制定量化問責辦法,完善細則,嚴格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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