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壓升高別緊張,血壓多高需緊急處理,只有很少一部分需緊急處理

高血壓患者一旦發現血壓升高就很緊張,什麼樣的高血壓需要緊急處理呢?其實,只有很少一部分約5%左右的高血壓患者需要去醫院緊急降壓。

2010年中國高血壓指南將這種高血壓情況分為:要求立即治療的高血壓急症,和允許在短期內降下來的高血壓亞急症兩種。

血壓升高別緊張,血壓多高需緊急處理,只有很少一部分需緊急處理

一、高血壓急症

是一種極其危急的症候,常在精神創傷、情緒變化、過度疲勞、寒冷刺激、氣候變化和內分泌失調等不良誘因影響下,血壓驟然升到180——200/120mmHg以上,同時出現心、腦、腎、大血管的急性損害表現,比如患者感到突然頭痛、頭暈、視物不清、噁心、嘔吐;胸悶、胸痛、心慌、氣促、不能平臥、煩躁不安、大患淋漓;面色蒼白或潮紅、兩手抖動、暫時性肢體麻木運動障礙、失語、甚至抽搐昏迷。像這種高血壓急症不能在家處理,要進入醫院緊急搶救,需要在短時間內把血壓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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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壓急症的處理

懷疑高血壓急症時,進行相關的病史收集、體檢和實驗室檢查,評價靶器官功能受累情況,以儘快明確是否為高血壓急症。對患者整體評價不要耽誤高血壓急症的初始治療。

高血壓急症的患者應留在急診搶救室或加強監護室,持續監測血壓;儘快應用適合的降壓藥;酌情使用有效的鎮靜藥以消除患者恐懼心理;對不同的靶器官損害給予相應的處理。

在監測血壓、尿量和生命體徵的情況下,應視臨床情況的不同使用短效靜脈降壓藥物。降壓過程中要嚴密觀察靶器官功能狀況,如神經系統症狀和體徵的變化,胸痛是否加重等。由於已經存在靶器官的損害,過快或過度降壓容易導致組織灌注壓降低,誘發缺血事件,所以起始的降壓目標不是使血壓正常,而是逐漸將血壓控制到不太高的水平,最大程度地防止或減輕心、腦、腎等重要靶器官的損害。

通常初始階段(數分鐘到1h內)平均動脈壓的降低幅度不超過治療前血壓的25%;隨後2——6h內血壓降至160/100 mmHg左右;以後24——48h逐步降低血壓達到正常水平。降壓時需充分考慮患者的年齡、病程、血壓升高的程度、靶器官損害和合並的臨床狀況,因人而異地制定具體的方案。如果患者為急性冠脈綜合徵或以前沒有高血壓病史的高血壓腦病(如急性腎小球腎炎、子癇所致等),初始目標血壓水平可適當降低。若為主動脈夾層動脈瘤,在患者可以耐受的情況下,降壓的目標應該低至收縮壓100——110 mmHg,一般需要聯合使用降壓藥,並要使用足量β受體阻滯劑。不同臨床情況高血壓急症的血壓控制詳見相關章節,根據患者具體臨床情況作相應處理。一旦達到初始靶目標血壓,可以開始口服藥物,靜脈用藥逐漸減量至停用。

二、高血壓亞急症

是日常生活中最多見的情況,指血壓增高而無急性靶器官損害的情況,就是說只是測量的血壓比較高,並沒有明顯不舒服的感覺,或只有輕微的頭暈、頭脹,這種情況就不需要到醫院急診緊急降血壓,而只要在幾小時到一天內將血壓降低就可以了,調整口服用藥就可以把血壓控制。

血壓升高別緊張,血壓多高需緊急處理,只有很少一部分需緊急處理

高血壓亞急症的處理

對高血壓亞急症患者,可在24——48h將血壓緩慢降至160/100 mmHg.許多高血壓亞急症患者可通過口服降壓藥控制,如CCB、ACEI、ARB、利尿劑、α受體阻滯劑、β受體阻滯劑。初始治療可以在門診或急診室,用藥後觀察5——6h,2——3天后門診調整劑量,此後可應用長效製劑控制血壓至最終的靶目標值。到急診室就診的高血壓亞急症患者在血壓初步控制後,調整口服藥物治療,並建議患者定期去高血壓門診調整治療。

許多患者因為不明確這一點而在急診就診後仍維持原來未達標的治療方案,造成高血壓亞急症的反覆發生,最終導致嚴重的後果。避免對某些無併發症但血壓較高的患者進行過度治療,這些患者如靜脈或大劑量口服負荷量降壓藥可產生不良反應或低血壓,可能造成相應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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