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將要取消物業,大家會支持嗎,物業到底該不該存在?

繪星球


其實物業是有必要存在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住宅小區,物業就是一道規章制度,把小區管理得井井有條,小區的水電,衛生,安全,各種雜七雜八的事需要人來管,對於業主來說,無利的事沒人會去做,既使做了,也堅持不了多久。

之所以會有人討厭物業,甚至建議取消物業,那是因為很多物業的辦事不利,服務不到位,身在其位,不思其職,其實大多數物業都還是好的,只不過我們沒那麼幸福遇到而已。



事後說


  • 第一件事:物業是幹什麼的;
  • 第二件事:有沒有其他方法取代物業,如果有,那麼物業就可以不存在;如果沒有那麼很顯然物業公司仍然很有必要。

物業是做什麼的?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的活動。

由此可以看得出來,物業的主要服務內容還是在於小區內的房屋和必要設施的維修,養護管理以及衛生工作。

好像看起來物業的作用基本都很侷限,並不是無可替代,但是實質考量起來也許並非如此。

有沒有其他方法取代物業?

我個人認為目前物業公司的存在還是必要的,儘管看起來物業公司的服務內容比較簡單就像答者中一位答者所言:

以前,根本沒有什麼物業管理。居委會派保潔員分組分片搞衛生,掃街清渠,每戶每月交五元掃街費,大樓梯每戶自己清門口,自己帶垃圾放入垃圾箱。梯燈費平均到每個用電戶,照明自己出燈泡。電梯有電梯維修公司,水電有水電搶修電話,網絡維修有網絡公司,門戶有配鎖店上門,亂停車有交警處理,亂擺賣有城管巡罰。

但是事實真相是不是這麼簡單?我想肯定不是,比如如果是居委會派保潔員打掃衛生,每戶繳納5元,那麼現在如果有人不繳納,那麼這部分的費用該由何人承擔?另外小區的治安環境誰來管理?車位誰來管理?

很顯然小區內的居民不可能做到高度自治到自覺遵守小區的規定,車輛入庫,外面的車輛不入小區。同時對於外來訪客的登記也不會落實下來,那麼也容易引發小區內安全的問題。

這些問題誰來解決?

後言

其實這個問題的根本原因就是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衝突所導致的,但是換句話說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即使物業公司不存在,交由居委會管理小區的情況下,勢必還是會引發衝突,因為這是註定。只要是為小區提供服務的一方那麼就意味著,小區業主需要交納相應的費用,那麼由此可見兩者之間的矛盾天生存在。


麋鹿說法


首先我不支持取消物業!


如果小區沒有物業,樓道燈壞了誰換?小區衛生誰負責?樓宇對講壞了誰修?小區的安全誰來維護?找開發商嗎?別做夢了!開發商才不會管你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呢!

沒有物業,首先會發生的就是樓下的私搭亂建,樓下綠地會成為一樓各戶的私人用地,想象一下原本的小區綠化突然成了私家菜園,養雞養鴨場,你受的了嗎?

好多業主天真的認為,只要是這個小區的業主,必定會維護小區的環境,那你就錯了!

如果有人佔用綠化為已有,你會管嗎?你敢管嗎?再說了中國現在的社會環境就是“事不關已高高掛起”!就算有人管,你管的了一家,管的了百家嗎?如果都管,那你就做好天天吵架的準備吧!

肯定會有人說,有物業,也管不好以上那些事,物業都是吃乾飯的,只拿錢不辦事!


小區物業不好,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進行監督啊,感覺這家物業公司不好,可以另換一家好點的物業就行了!取消物業?不可行!

就好比中國人大都不喜歡日本!就可以要求把日本這個國家取消了嗎?不喜歡,想辦法把他推倒就好了!

綜上所述!物業是應該存在的!


空調常識


這個問題問的非常好,有一定的代表性,全國範圍內,物業企業多如牛毛,真正能夠讓業主滿意的為數不多。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已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有的地方已經影響到社會穩定,廣大業主怨聲載道,那麼,能不能取締物業呢?回答是不能。

國家立法規範物業服務行為,恰恰說明社會發展進程不能沒有物業服務這個行業,私有財產的合法化,使廣大民眾因居住購房而成為業主,聚居區個人固定資產的相鄰關係,共有設施,交通,環境,安保等業主需求,決定了物業服務市場的存在,由於物業服務企業的不規範運作,導致廣大業主產生取消物業的願望,這無異於因噎廢食,試想,如果沒有物業,小區還不得道路擁堵,垃圾成山,環境惡劣,

竊案頻發~~沒有物業顯然是不行的。

對於業主不滿意的物業,業主可以終止小區物業服務合同,另行聘僱新的物業,這是依法依規很容易做到的事,問題的關鍵,不是好物業難尋,而是業主都願坐享其成,強化合法權益,弱化參與意識,不願為小區業主的共同利益用心思,人心浮躁,遇事罵娘,使得一些物業將服務、管理變成特權,隨心所欲,本末倒置

這裡有一個好的思路不妨拿出來大家探討:由居民委員會設立物業服務企業,一改目前物業服務惡性循環的狀態,使其自然淘汰,就看誰敢為天下先。居委會是群眾自治組織,享有維護本委居民安居樂業的法定權利和義務,國家有專門立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我市還有《齊齊哈爾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細則》,各省市都有法規出臺,這是改善不良社會存在的根本辦法,大家以為如何?


小兵兩毛四



業主和物業的關係就是兒媳和婆婆的關係,是一對冤家,業主會對物業有諸多的不滿,物業也對業主有好多話說!

但是要說把物業取消了,我還是不支持的,我說說理由。

首先物業的存在使小區裡的廣大業主在小區秩序的維護,衛生的打掃和清理,亂停亂放,亂寫亂畫,鄰里糾紛等都有一個管事的部門,一個小區良好的秩序,整潔的環境,是離不開物業的。


我們作為業主能夠看到物業的大門值班室,保安永遠是迎來送往,看到他們我們心裡就踏實了,我們能夠看到打掃衛生的大姨大叔不辭辛苦的把我們共有的家園打掃的乾乾淨淨,你的家水沒有了,電不通了,首先就會想到物業。

當然我不否認,有的物業公司因為利益的問題會和業主們鬧的很僵,他們有時會侵犯業主的利益,比如把本來屬於業主的公共場所出租出售給業主賺取非法收入,有的對業主的反應問題不聞不問,嚴重失職。

於是業主們就想到炒物業魷魚,或不交物業費。

但同時我們也能看到,沒有了物業的小區,秩序混亂,髒亂差的環境,經常被小偷光顧的家,搞的業主是十分煩心!


有的業主就會說,我們可以組織業主委員會,那我要問下了,你還聽說,那麼大的中國,有幾個小區是由業委會運作而沒有物業的,這方面成功的例子不是很多,就好像多年前就有人想著所有業主自己蓋房子一樣,沒有開發商的利潤,我們自建房的價格不是很低嗎?如果都是這樣的一廂情願,中國的房價也不會有這樣高了!

所以,作為業主,我不贊成取消物業,我們可以加強業委會的職能,對物業加強監督。

物業該存在,這應該是所有業主的共識。


青木浮生朱彥


沒邀,自答

問題真好,大家一起討論


物業管理是從其他國家的社區管理和服務角度引入中國的管理模型。但是這個模型進入中國後,一直被詬病,主要原因是物業公司是盈利型機構,住房對於中國百姓來說有點奢侈,這種機構出現,對業主來說是弊大於利。

首先,本來物業管理是服務性機構,所服務的就是業主,但是從實際運行情況看,物業又偏重於管理,於是,業主花錢請來了一家管理自己住房的公司,於是摩擦不斷,造成了比較大的社會問題。

其次,物業管理的專業化程度不高。由於國內模式下,開發商建設,讓物業方管理,而建設方馬上就脫手了,無論配套也好還是基建不達標也好,全部交代到物業公司,於是為了利益,物業方往往用很多手段去壓制業主的問題,尤其是個性化問題,於是矛盾糾紛就成了無法解決的問題。

第三,物業與社區雙軌並行,有些職能被淡化和抹殺,物業和社區同處於一個空間裡,都是服務社區居民,資源浪費情況嚴重,反而讓物業成了只收錢不幹活,社區服務功能被物業借用,無法實現社區真正的服務理念,最終成為物業的收尾機構。

所以,在目前國內逐漸強化社區服務功能的情況下,社區物業管理似乎就顯得單薄了許多,為社會安定和業主利益著想,社區完全可以取代物業,因此取消物業應該是趨勢所在。


慕容曉春


剛才,筆者剛回答了一個“物業不在了,小區垃圾成災,該找誰投訴”的提問。看到這個題目,相信大家已經知道物業公司取消的最終後果是怎樣的。也是所有人都不願意看到的。


很多人都說“取消物業,社區託管”。二三十年前,是沒有物業管理公司的。都是街道直接管理,因為當時沒有所謂的社區,一個鄉鎮就那麼一兩個小區。街道是有這個能力管理的,但是結果如何呢?當時是屬於行政管理的小區,基本都是單位集體和街道合作。然而,沒有單位管理的小區,半個月一次垃圾清運,小區雜草叢生,蚊蟲蟻蠅滿天飛。找到街道時,街道一句話“工作忙,管不到這些”。

物業公司也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為了解放街道的責任,從國外引進的物業管理模式。不過,由於國情不同,導致物業管理模式到了國內成了利益集團的利益輸送。所以,物業公司存在的問題,縱然有主管單位,也會導致業主投訴視而不見,物業公司變本加厲。

一個小區必須成立業委會,把小區管理權交給業主,物業公司不負責任直接滾蛋。然而,成立業委會卻成了主管單位刁難業主的新方式,以此維護物業公司的利益輸送。


有能力的業委會,會和物業公司共同做好小區管理工作。或者有能力的小區成立自管小組,自行管理小區業主的公共服務。一味地強調取消物業公司,不如更好的規範物業公司的行為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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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Yuan68921596


社區支持業主自治,只要協調好,可以不用物業公司參與管理。

隨著小區的建設,人們入駐的時候就會發現,物業公司已經成立了,已經開始為業主服務了,很多業主搞不明白,為什麼我都不知道他們就已經開始收錢了。過了幾年,業主們會發現,現在的物業公司太不負責任了,清潔做不好、治安管不好,交給他們的錢浪費了,不如我們自己管理,我就住幾十平米的房子,每年需要交那麼多的物業費,心裡有些不平衡。

正常現象,有了這些認識的都很正常,物業和業主永遠都是一對冤家,總處在矛盾之中,物業公司覺得委屈,現在事情這麼多,人工成本又高,大家又不願意多交物業費,每次提到漲價都會引起極大的矛盾,業主心裡想,我們每月的工資只有那麼一點,有的工資還沒有你物業工資高,你是為我服務的,你憑什麼比我收入高。只要兩家一吵架這些陳芝麻爛穀子的事情就會一次一次的搬出來說事情。

物業有沒有必要存在是業主自己的事情,誰也不會強制。

新小區成立之初,由於小區居民還沒有完全入駐,開發商在業主入駐之前會按照社區的要求為業主代聘用物業公司,所以大家入駐小區的時候,物業公司已經成立了,已經正常辦公了,過了幾年以後,各個小區根據要求成立自己的業委會,也就是業主大會的常駐機構,代表業主行駛權利的機構,業委會及時召開業主大會,決定究竟是否聘任或者續聘物業公司。自治能力比較強的業主以及業委會可以自行聘請人員進行治理,費用偏低,效果不錯,但是據觀察,很多業主屬於五湖四海的人,有著不同的意見,很難統一意見,這樣在自治中相互矛盾,很難有好的效果,倒是有物業的地方比較平穩,雖然大家嘴上說的矛盾不少,其實小區秩序還是不錯。

物業的收入水平和業主的收入水平是兩件不可比的事情。

有些人一直強調自己的工資還沒有物業的高,是不應該的,這種想法是不對的,物業的工作是負責管理小區內的設備和事物,業主的工作與小區沒有任何的關聯,你的收入水平不高,只能說明你的能力沒有得到社會的認可,也只能拿那麼多的收入,換句話說,你也可以到物業公司應聘,看看物業公司能不能錄用你,這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情,不能相提並論。

其實真正要不要物業公司來管理,不在於別人,就是在於業主自己,自己願意管,有能力管,歡迎小區自治,沒有這份能力的還是算了吧,自己出一分錢請人吧。


小區無大事


物業存在與否,主要看物業價值,及是否與當前發展相適應。


物業80年代從香港引入深圳,然後北上西擴,2000年後,物業管理從國家層面到省級甚至地市級,陸續出臺或修改相關法律規範,高院出臺了兩個司法解釋,2007年《物權法》也已出臺。商品房預售前,必須物業公司先進駐,也成鐵律。可見,物業管理在全國不斷規範和完善中,完全沒有即將取消的任何跡象。

物業管理(也是物業人努力的方向):物業管理也是物業服務,管理就是服務,服務也是管理,兩者不可完全分開,下面提及的管理也是這意思。第一、物業設施管理。這是物業管理的核心和基礎,目的是使物業使用功能最大和物業價值貶損最小,確保物業設施安全、正常使用,並延長其壽命,為此,物業要做好承接查驗,外包合同專業評價,制訂科學的養護、更新計劃。隨著物業硬件複雜化、設備智能化,物業行業對技術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物業不再僅僅是打掃個衛生,保安值個班,這麼簡單。


第二、業主行為管理。由於人類自利的本性,出於保護廣大業主利益及整個小區的完整規範,物業公司就必須限制個別業主的個性和偏好。而這也是個別業主不能容忍物業存在的原因,即不自由了————小區裡,種個菜不讓,體育器材上曬個被不讓,想亂停個車不讓,想亂搭個建不讓,想破堵牆不讓。“管得太死。”瞭解一知半解法規的,業主說,“我是花錢買服務的,不是讓管我的。”更有甚的業主說,“我是老闆,你是服務員,有管老闆的服務員麼?”問題是物業公司的老闆太多,你這一個老闆的行為影響了其它老闆的利益,其它老闆雖然心裡不滿意,因為鄰里之間,嘴上沒法說你,而物業正是擔當了這個出力不討好的“臭頭”。可見物業被人罵,也不是完全都罵得對,罵物業最兇的,也許就是那些個別自利的業主。

澄清一個錯誤認識:現在要求取消物業公司的業主普遍有個錯誤認識。物業公司去消了,把小區交給街道社區。物權法規定了,小區是全體業主的,街道、社區有什麼義務幫助業主管理小區物業呢?有這類想法的業主,多數還是想逃避自己繳費的義務。自己責任不履行,權利還想無限大,這才是物業行業存在的困局。



這樣的高樓,業主不出錢,讓社區街道搞?

總之,物業公司不可去消,只可不斷完善和規範。大家說呢?歡迎良性與我互動,喜歡的點贊支持!


瑣事漫談


如果將要取消物業管理,大家會支持嗎,物業管理到底該不該存在?

以前,根本沒有什麼物業管理。居委會派保潔員分組分片搞衛生,掃街清渠,每戶每月交五元掃街費,大樓梯每戶自己清門口,自己帶垃圾放入垃圾箱。梯燈費平均到每個用電戶,照明自己出燈泡。電梯有電梯維修公司,水電有水電搶修電話,網絡維修有網絡公司,門戶有配鎖店上門,亂停車有交警處理,亂擺賣有城管巡罰。街道綠化是市政分管,防盜有電子眼,盜警可撥110,物管連住戶快遞件都不肯代收,不準放在傳達室,快遞件也是業主預約給1元放到士多店,或小商鋪。全部跟物管不需要過問。物管只有做坐著門口開橫杆,管的士,側門已用電子自到開鎖智能門。大院裡走入貼牛皮癬的人,保安也不知。電梯壞了住戶自己打電話,電路停電,洗水池停水,只有保安接通知,業主都收不到戶戶電話信息。日間保安只負責給小汽開門,夜靜就睡覺。因為現在治安很好,到處安裝電子眼,樓房保安大可不必安插進家門口坐。自己家裡有攝像頭報警鈴。現在很先進有高科技代替人為。以後,掃樓道街道的工人用吸塵機,電動清潔減輕勞苦。,現在很多家庭都買了掃地機。放在地上開了關,360度轉動自動打掃。現在人人有工作,豐衣足食,困難家庭有救濟金領,年中居委會派人送錢,送米,送溫飽。社區平靜,全城無賊。保安只是看賊,無賊就不用花錢看園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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