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社保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會如何影響小微企業?

夢痕無忌


樓主你好,明年1月1日起我們國家的社保就正式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了。那麼這樣一來的話,肯定會對一些企業有一定的影響。

其中最大的影響應該就屬於,這個用工成本的變化,因為很多企業為了降低企業的用工成本,那麼它給員工購買的社保,都是按照最低繳費基數去繳納的,相關的社保費用。

但是明年1月1日起由稅務部門開始徵收社保的話。實際上就不能按照這個最低工資基數去交納相關的社保了,因為稅務部門她知道每一個人的工資結構,因為要徵收這個個人所得稅,所以就要嚴格按著每一個人的工資基數需交納相應的社保費用,除非個人的工資基數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水平,那麼就必須按照最低繳費基數去繳納費用。

那麼對於這種嚴格按照工資基數,去交納相應社保費用的企業來說,可以說是沒有任何影響的。影響最大的主要就是不按工資基數去交費的一些單位。這樣的話,他們就要提高這個社保的交費比例,然後就要增加用工成本。


社保達人工作在電力


社保誰收不一樣,這事兒跟我有啥關係?

簡單來說,之前已經交了社保的小夥伴,到手的工資要變少了。

而之前沒有社保的員工,也終於可以享受社保的福利了。

事情是這樣的。

按照規定,咱們自己每個月最少要拿出工資的15.5%,老闆要拿出29.8%,往五險一金裡面交錢。

也就是說,一個月薪5000元的人,他自己每個月交完五險一金,只能到手4225元。

而老闆實際在他身上花了6490元。

恐怖吧?

花那麼多錢,企業當然不樂意了。

之前,社保局和稅務局的數據存放在兩個系統,彼此之間信息不透明。

企業在交社保費的時候,就會通過偽造數據,要麼不給員工交社保,要麼以最低的標準來交。

社保局雖然頭疼,但也無計可施。

可是以後,這招恐怕不行了。

前幾天,中共中央發佈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明確提出社保費以後直接由稅務部門來徵收,預計2018年年底落實。

這可不只是換了個收錢的那麼簡單。

稅務的徵管能力,可以說碾壓社保局。

尤其是等到國稅和地稅合併之後,企業所有的數據都被彙總在一個系統裡,再想鑽空子就沒之前那麼容易了。

聯想一下月初發改委的那條公告,以後不按照規定繳納社保的單位負責人,將被限制乘坐民航和高鐵。

看來要動真格的了。

這事兒,對咱們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到手的工資要變少了。

我在上一家公司月薪8000元,但公司是按照最低的繳費基數3170元,給我交社保的。

所以我之前每個月,只需要交491.35元的社保費。

而改革之後,我最少要交1240元。

每個月到手的工資直接少了748.65元,心疼。

第二個比較隱形的影響是,以後想漲工資恐怕更難了。

本來嘛,公司按照3170元的基數,每個月只需要給我交944.66元。

現在忽然按照實際工資來算,每個月就得交2384元。

如果公司有100個,甚至1000個員工,每年得多交多少錢?

多出來的成本,肯定要想辦法壓縮回來。

比如,讓我的工資漲得慢一點,甚至開始考慮裁員。

那這件事就沒有好處嗎?

當然有。

每個月交的社保費多了,待遇自然也得增加。

比如,你醫保卡里的錢會變多,生孩子領到的津貼會變多,退休之後的養老金也會增加。

但更重要的是,這對於之前沒有社保的員工來說,是一個天大的好消息。

就在我老家,很多私營企業是不給員工交社保的。

相信這樣的情況在實際中並不少見。

每次寫文章,總有人給我評論,“我知道社保很好,可是我沒有”。

他們要麼是不敢投訴,怕丟了飯碗。

要麼沒有這方面的意識,被老闆幾句話忽悠一下,就放棄了自己的權利。

直到有一天生病了,變老了,只能自己承擔一切。

每一次改革,總是幾家歡喜幾家愁。

但毫無疑問,這次改革會對我們的收入產生非常深遠的影響。

關於社保,我之前寫過不少乾貨。

比如退休之後能領多少養老金,住房公積金怎麼用,醫保如何報銷最省錢,生育保險怎麼報銷,社保斷交怎麼辦。


天笑講職場


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筆者認為會從以下幾個方面影響小微企業:

首先,過去的徵收方式較為混亂,各個部門職責劃分不清,各地規定也往往存在差別,這使得小微企業在為員工繳社保時,所耗費的人力物力時間等資源較多,當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後,行政手續簡化,能夠提高企業效率,降低企業在繳費程序上付出的成本。

其次,對於在原有制度中,抱有僥倖心理,少繳漏繳員工社保費的小微企業來說,該項舉措會增加企業的支出負擔,會提高企業的成本,但是,這本就是國家規定的事情,所以理所當然。

最後,對於小微企業來說,很多員工不選擇他們作為工作地點的原因就在於福利系統不夠全面,社會保障不完善,而當社保費改革之後,隨著監管的升級,小微企業的員工利益也將得到保障,這也有利於企業吸引更多的員工。


盤和林看經濟


我認為有兩方面影響:

一方面:少繳或者漏交社保會擔責和受到處罰

原來,在社保費用徵收上,地稅只是起到“代收”的作用,並不是本職工作。所以在社保證收上,可能抓得沒那麼緊。比如公司沒有為你買社保,稅局可能比對起來困難;又或者公司給你的交的社保是按最低標準交的,可能稅局也就默許了等等。

但是國地稅合併後,社保改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社保徵收明顯就變成了稅局的本職工作。企業員工的工資表信息、個人所得稅信息、社保申報信息,企業所得稅申報信息,會由稅務一個部門來一一核查,企業再想漏交、少交是根本不可能的。

企業欠保會有什麼後果?

首先必須足額補繳的。《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其次罰款是跑不了的。《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再者還要上失信黑名單。社會保險領域中存在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坐飛機也將受限!

另一方面:社保支出壓力倍增

一般情況下,各地的社保繳納基數都有規定上下限,如果工資低於基數,按照最低標準繳納,如果高於基數且不高於最高上限,則按照實際工資據實繳納,如果高於最高上限,則按照最高上限繳納。

而有些小公司或者初創型的公司,因為企業負擔太大,盈利少的情況下,不管工資高低,都會按最低基數去交。

舉個例子:2018年的成都,某企業員工的工資是5000元/月,小微企業往往是按市平工資的60%向社保局申報工資,即按3254.9元/月的標準交納社會保險。

我們知道,公司所交的社保大約要佔社保基數的30%左右,那5000的30%可是與3254.9的30%是不一樣的,並且這還只是一個人一個月的,公司數十人一年計算下來,這個負擔確實不小。

這麼大的壓力,希望到時候不會發生裁員風暴吧!


保險助手服務


非請自來。

明年1月1日起社保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會如何影響小微企業?這還用說,直接增加用工成本唄。

眾所周知,不單小微企業,對絕大部分企業而言,社保局與稅務局兩個部門之間,企業更畏懼稅務部門。由社保局收取社會保險費,企業肆無忌憚繳地弄虛作假,常有不交或少交社保費用等情形。

社保由稅務部門統一後,稅務部門精準掌握企業用工人員數據,企業不僅要如實繳納社保費用,而且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也要按規定如實申報。如此一來,個稅、社保費用勢必大幅增加,直接增加企業成本。

在同等條件下,企業成本增加,利潤相對減少,生存壓力加劇。此增彼減,為爭取原先的利潤,企業恐會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偷工減料,如降低產品質量、生產標準等。有空的可以上網查看,一些商品包裝還是原來的包裝,裡面份量卻大打折扣。

更恐怖的是,由於單位人工成本上升,為控制成本會削減員工數量,裁員降薪在所難免!羊毛出自羊身上,員工就是那隻羊!


艾特迷


前兩天我寫過一篇關於社保有稅務機關征收的文章,不過那篇文章主要講的是和員工有關的工資問題。今天咱們就來聊聊和企業的關係。

社保劃歸稅務機關征繳,這關係到所有的企業,可不止小微企業哦。

社保分為企業承擔部分和個人承擔部分。因住房公積金沒有歸屬稅務機關,而且法律沒有強制執行,故而在此只討論五險。以江蘇省南京市為例,目前企業加上個人,兩者合計繳納的比例是40%。而不同的繳費基數,帶來了社保繳納金額的不同,從而影響企業的費用支出,最終影響企業的利潤。

社保劃歸稅務機關征收以後,對企業到底有什麼影響呢?正如我上篇文章中所說的:如果企業按照員工實際收入如實申報了社保,那麼,不管社保由誰來徵收,對您的企業而言,毫無影響,以前是啥樣,明年還是啥樣。

但是,如果企業沒有為員工如實申報社保,那麼明年你會發現,你的成本費用明顯變大了,最終也就導致了利潤的減少,不過企業所得稅倒是會少繳了,嘿嘿。

那麼到底影響有多大呢?還是舉個例子來說明吧,這樣也直觀一點!

某企業,員工20人,全年工資總額200萬,這是大前提。

一、據實申報 全年社保總額=2000000*40%=800000

二、按最低基數申報 全年社保總額=3030*20*12*40%=290880

兩者相差 800000-290880=509120

哇,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原來相差這麼多,難怪很多企業都不據實為員工申報社保。但是明年要是企業再不能虛假申報了,因為稅務的金三系統的大數據太火眼金睛了,弄虛作假的企業終將自食其果。

當然,以上數據只是一個假設數值,一般企業裡差距不會相差這麼大,而且,由於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相差就會更小,但是,不如實申報的企業,明年社保費用增加卻是不爭的事實!

明年社保由稅務徵收,對您的企業會有影響麼?歡迎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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