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樂山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重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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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樂山市對現行的《樂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經樂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18年第二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關注!樂山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重大變化

昨(27)日,從樂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修訂後的《實施細則》對住房公積金提取相關規定進行了調整,其中繳存職工及其直系親屬因患重病等原因造成本人家庭生活困難的,符合條件即可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該《實施細則》發佈之日起五年內有效。

重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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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則》中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職工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貸款購買住房支付首付款的;

(三)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四)本市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租賃自住住房的;

(五)離休、退休的;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滿半年,且未重新繳交住房公積金的;

(七)在拆遷改造中,涉及住房安置需補繳房款的;

(八)職工在職期間被判刑,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九)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十一)職工及配偶,或父母、子女因患省級(或市級)醫療保險管理部門所規定的重大疾病,或因遭遇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災害、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職工本人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實施細則》規定,職工及配偶任一方在樂山市行政區域範圍外戶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2015年4月1日前(以合同備案時間為準)仍在償還購房貸款的可繼續提取。

職工只有與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購買同一產權自住住房的方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同一套住房辦理一次性付款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後,該住房再次交易提取間隔時間須大於12個月。

提取額度和時限亦有部分修改

更加方便繳存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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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到,修訂後的《實施細則》在提取額度和辦理時限上有調整,在更充分地讓住房公積金髮揮效用的同時,更加方便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

《實施細則》對非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時限和額度的相關規定進行了完善,要求提取總額不得超過購買的房屋總價,以《不動產權證書》或增值稅發票和契稅稅收完稅證明載明的日期為準,在一年內一次性提取,過時不再受理。購買再交易(二手房)自住住房,其購房價明顯高於當地市場價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應通過房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根據評估市場價值核定其提取額度。

在還貸上,《實施細則》規定,公積金借款人可以申請按月對沖公積金歸還貸款本息,申請時可提取應取未取的,事後不得補提。提前部分和全額歸還公積金貸款,應直接辦理公積金對沖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不再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另外,夫妻雙方離婚時約定房屋產權歸屬子女,貸款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或其中一方獨自償還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貸款本息。

《實施細則》還對“份額提取住房公積金”進行了完善,規定職工與父母、子女共同購買同一產權自住住房的,憑相關證明材料,按各自所佔房屋產權份額提取住房公積金,沒有明確份額的平均計提;夫妻雙方購房提取不區分房屋產權份額。

《實施細則》規定,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公積金貸款首付提取、離休退休、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如提取申請材料齊全,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無誤後即時辦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須由公積金管理中心派員現場察勘核實;需對申請材料進一步核查的,自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經審批不準予提取的,應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異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須向購房所在地的房管、民政、稅務等相關部門調查核實職工住房消費行為和提取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所需的調查核實時間不應超過10個工作日。

簡化審批要件

因病或重大事故提取住房公積金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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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細則》中,取消了原來所有提取辦理中“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出示已蓋單位預留印鑑章的《樂山市住房公積金支取使用審批表》”;取消了所有提取辦理中職工需提供相關資料的複印件的要求,職工只需提供資料原件即可辦理,如公積金管理中心因為存檔的需要需收取複印件的,由中心工作人員複印存檔。

《實施細則》簡化了提取公積金用於公積金貸款首付的提取憑證。比如,購買商品房的繳存職工,需提供職工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和一類銀行卡;購買再交易現房的,需提供職工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一類銀行卡、增值稅發票和契稅稅收完稅證明。

《實施細則》還簡化了再次提取公積金用於歸還銀行貸款的提取憑證,簡化了辦理死亡提取需提供《公證書》的要求,個人賬戶餘額在一萬元(含)以下無需提供公證。

《實施細則》規定,繳存職工與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購買同一產權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提取人與共同買受人的關係證明。

另外,很多人關心的因病或重大災難事故導致家庭生活困難想要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記者瞭解到,《實施細則》中規定,職工及配偶或父母、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災難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在職工所在單位或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提供相關材料即可申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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