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機殺害20歲花季少女,滴滴公司該承擔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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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合同法角度講,女孩取消訂單,就是取消合同!本人許多年前坐過一次滴滴,手機會顯示上車一個選項!按了這個上車二字就算上車了,現在應該還是這樣吧?選擇取消訂單那還關滴滴什麼事?至於前一天女乘客的投訴,說實話,女乘客為什麼沒報警?因為事情發展的程度看,警察也未必會管!也沒法管!滴滴呢?確實重視程度不夠,這畢竟不是服務態度之類的一般性投訴!應該接到投訴第一時間凍結該司機賬號!就是不知道這類投訴多不多?惡意投訴的多不多!有些乘客過分的要求得不到滿足,會不會胡亂投訴!再說警察打電話,現在電話裡假警察出現的頻率比真警察高多了,滴滴平臺真沒義務在不確定身份的情況下透露他人信息!人死了固然可惜,但罪魁禍首依然是兇手!滴滴司機不是平臺的僱員!滴滴平臺有不足,但不知有什麼法律依據,滴滴要為這個不足承擔法律責任?微信詐騙,電信詐騙,我沒看哪個平臺為此承擔過法律責任!誰想抵制就抵制,該坐的人還會坐!出租車就可靠嗎?那女孩要是坐的出租車,現在恐怕也只是失蹤人口!目前中國一條命也就100多萬?兇手賠還是滴滴賠?說的再好聽也沒用,命反正是沒了,也回不來了,對於家屬來說,只能是錢了!滴滴的工作當然要改進,但要杜絕案件,恐怕不可能!看了之前報道的統計,關於性侵,和殺人的,比出租車少多了!這還是能統計的!要是坐出租和黑車,連環殺人的,更多的恐怕是失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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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滴滴公司賠償多少錢,人不在了,上次是空姐,這次又是一位20歲的少女,花一樣的年齡。連續出事,證明滴滴出行存在重大安全漏洞,朋友圈都在轉發這條新聞,都在勸小女孩們不要坐滴滴。滴滴公司在聲明中說道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上一次空姐遇害案滴滴公司也是這麼說的。我認為,該公司該承擔以下責任。

1、監管責任。公司前一天就接到投訴說該犯罪分子有犯罪的企圖和預謀,但公司竟然沒有調查處理也沒有回覆乘客,錯失了阻止案件發生的良機。

2、違約責任。滴滴公司作為承運責任人,沒有將旅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已構成違約,且旅客途中被強姦後殺害,應承擔違約損害賠償責任。

3、侵權責任。《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了網約車平臺的安全保障義務,第16條規定:網約車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現在該女子被強姦殺害,滴滴公司明顯沒有做到運營安全,肯定要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承擔侵權責任。

希望滴滴公司下大力氣進行徹底整改,痛定思痛,堵塞安全方面的漏洞,把網約車平臺徹底管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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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公司承擔的責任,不僅僅是賠償的問題,我覺得應該要被問責。

因為,這位傷盡天良的司機在前一天被人投訴了,滴滴的客服居然不理不睬,這也體現了滴滴公司的差。

作為服務行業的,都不認真對待乘客對司機的投訴,不是失責是什麼?

面對乘客的投訴,都是不了了之,這不是把大眾的生命安全拿來實驗?

明明知道滴滴順豐車很多人都可以做,其中不乏有歹毒的人,你滴滴公司客服作為乘客安全的第二道防線都不理會,這讓人多麼心涼,悲劇的不斷髮生,滴公司只會道歉,真的是讓人不得不讓人懷疑你公司為了錢什麼都能做得出來。

希望姑娘你在天堂安息,希望滴滴公司能大力整改,有關部門要要求滴滴公司做好相關的處罰。

因為空姐時間到這件事的發生,真的讓人懷疑滴滴公司能力了。


willy520zhong


我也想問一句,以往的出租車抗蒙拐騙和強姦殺人事件,出租車的管理公司可曾管過?

我在想問一句,滴滴平臺既然是全國性質的網約車平臺,為何在篩選司機入門條件的時候(包括順風車)不去獲取入選人員的社會信息(比如是否坐過牢,是否有不良記錄)?是獲取不到還是不去獲取?

事實證明固然滴滴附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甚至是主責,但這已經不單單是滴滴的問題了,應該是全部網約車平臺的問題,我記得以前有新聞還報道過外賣員上門送餐強姦單身少女的事件,很多時候這根本不可控啊,我也希望有更好的方法降低犯罪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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