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披露:重慶一廳官爲「位子」不擇手段,拜神仙拉選票

8月26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版黨紀處分條例將於10月1日起施行。這是時隔近三年後,中共中央再向全黨劃出新的紀律“底線”。

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開始推出系列報道,講述《條例》修訂背後的全面從嚴治黨故事。28日中午,該系列第二批故事發布,和27日一樣,還是4個。

此次修訂的《條例》對故意規避集體決策,借集體名義集體違規等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行為作出明確規定。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就此給出的案例是七冶建設有限責任公司集團公司原黨委委員、總工程師,七冶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張澤進。對於張澤進來說,在企業,自己就是說一不二的“老大”,甚至“一聲令下,財務人員便一聲不吭將1000萬元國有資金挪作他用”。

事情發生在2014年5月,當時貴州省大方縣陽菁煤礦深陷虧損,為償還銀行貸款,該煤礦負責人通過他人牽線找到張澤進幫忙,希望從公司項目回款中“抽”出1000萬元,借給陽菁煤礦週轉,並承諾事成後支付50萬元的“好處費”。面對金錢誘惑,張澤進滿口答應。

按照規定,大額資金使用必須經過公司黨委會、董事會集體研究決定,並且報上級公司黨委批准。然而,張澤進故意規避集體決策,擅自決定、隱瞞不報,不到半天時間,就將1000萬公款划走。上到上級公司,下到路橋公司,沒有召開過黨委會、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研究此事,其他班子成員事先、事中沒有一個人知曉此事。

“張澤進平時就‘霸道’慣了,企業成了他的‘家業’,開會成了他一個人的‘一言堂’,公司重大事項決策、重要項目安排等都是他一個人說了算,大家的意見從來不聽。”張澤進被調查後,路橋公司幹部職工紛紛說道。此後,面對審計,張澤進還出具假進賬單“平賬”,以圖掩蓋事實。

2016年6月17日,張澤進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7年12月,張澤進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此次修訂的《條例》還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跑官要官、突擊提拔或調整幹部等行為作出補充規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給出的案例是重慶市工商聯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楊鍾馗。

楊鍾馗從一名教師走上領導崗位,歷任長壽區委常委、宣傳部長,巴南區委常委、宣傳部長、組織部長,巴南區委副書記,職位不可謂不高,權力不可謂不大,但其仍不知足。審查期間,審查組對楊鍾馗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官欲燻心”。楊鍾馗自己也談到:“一邊幻想著晉升上位,一邊破紀破法。”

這位工商聯副主席為“位子”不擇手段,而最讓紀檢部門工作人員吃驚的是,楊鍾馗居然還拜神仙拉選票。

2014年3月,楊鍾馗接受一名私營企業主邀請,專程到山西五臺山五爺廟燒香拜佛,祈求職務晉升。2016年7月,楊鍾馗為能從區委副書記的“位子”上更進一步,在市委換屆考察前,私自找巴南區數十名有關鎮街、部門負責人談話,暗示在換屆考察時支持自己,許以好處。

被人舉報後,楊鍾馗不僅不反省自己,反而在毫無事實依據的情況下,懷疑是自己的職務晉升競爭對手所為,並採取各種手段打擊報復。楊鍾馗結合道聽途說、個人猜測及工作中獲得的相關信息形成舉報材料,指使他人通過網絡發帖和郵寄舉報信的方式舉報競爭對手;之後又自行撰寫舉報材料並指使他人郵寄。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點評此案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燒香拜佛,搞收買人心、封官許願、拉動選票,排斥異己、詆譭同志,觸碰了黨紀國法,最終必然受到嚴懲。2017年9月,楊鍾馗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違法問題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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