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孫楊被逼到其他國家隊去了,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有一天 我能


首先在本次事件中孫楊是有錯的,可以說是主要過錯方,既然錯了為什麼要心理不平衡的去別的國家呢?而且孫楊已經27歲了,這位游泳運動員中已經是很大的年紀,他的巔峰狀態不會太久了,別的國家也不會冒這個險,而且孫楊如果真的去別的國家可就一點退路也沒有了。



孫楊幾乎不可能去別的國家。

第一,孫楊在本次事件中是主要過錯方。他不服從安排一直沒有在領獎的時候好好穿安踏提供的服裝,在損害贊助商利益的同時損害的是中國體育的利益,而且一而再再而三,這是他第一個錯。第二錯失他不服從游泳隊的安排,按照自己的想法一意孤行,甚至還用國旗擋住商標,要知道國旗是不可以被利用的,而孫楊卻利用了。總的來說孫楊這次行為隊中國代表隊的傷害比較大,他是過錯的一方,不應該心裡不平衡。


第二,孫楊的年齡問題。孫楊已經27歲了,到東京奧運會的時候就29歲了。如果其他國家引進孫楊的原因那只有一個,就是為了冠軍。可是誰會把寶壓在29歲的老將上?孫楊自己也清楚巔峰狀態可能不會太久了,如果在中國好好的比賽他退役之後的出路還是比較多的,但如果退出中國國籍加入其他國家了,那他會徹底失去人心,在中國也無法好好的生活下去了。

如果孫楊去了別的國家會怎麼樣?

如果孫楊真的這麼做了,那後果是很嚴重的。中國隊可能會因此丟掉金牌,但對於孫楊的影響是更大的。要知道中國式不允許有兩國國籍的,所以他如果想去別的國家必須要退出中國國籍,這個行為是不可以被原諒的。他在中國好好比賽退役後還能有不錯的工作,還可以多參加娛樂節目來賺的盆滿缽滿,但是如果為了一口氣去了別的國家他的下場必然是成為一個沒有根的孤兒,所有的中國人不會再支持他,加入的國家只是利用他但不會認可他。孫楊將面臨無處可去,孤家寡人的境地,他可能都無顏再回中國。所以他不敢這麼做。


這個事件本身可大可小,孫楊只要好好道歉就可以了,可是他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錯,還堅持自己的做法。他的行為變得很難被原諒,他未來的路不好走了。


銳理體育觀




西門觀點:人,無論走到哪裡,都要守規矩。

提這個問題的人,我敢肯定,是認為孫楊沒有錯的人,而且,很固執得認為,國家隊離了誰就一定贏不了,國家離開誰就一定不行。

也許這隻孫楊的粉絲是在賭氣,替孫楊鳴不平,這都可以理解,但冷靜想想,這是賭氣能解決了的事嗎?我們還是看看孫楊在這件事中究竟有沒有錯?

首先,有人認為既然是贊助商,就應該不計報酬,義務贊助。這種觀點是誤解。贊助商給錢,國家隊為其免費做廣告,方式就是穿有贊助商標誌的衣服或其它用品。每個國家都這樣做。

因此,我們先拋開贊助商安踏不論,因為,沒有安踏,還會有其它什麼踏贊助商和國家隊合作。

第一次上臺領獎,孫楊沒有穿國家隊統一領獎服,就已經錯了,但還可以原諒。

第二次上臺領獎,雖然穿了統一服裝,但卻用國旗裹了身體,不說対國旗不敬,仍然等於沒穿,這就不能原諒了。

第三次上臺領獎,儘管也穿了領獎服,但卻用吉祥物遮擋統一服裝標誌,這就更不能原諒了。



這還不算,當媒體就大家的批評採訪他時,他說,已經習以為常了。意思就是他完全不在乎。這不是固執己見,死不認錯嗎?你以為,到這個地步,國家隊和體育總局會對他沒有一點處罰嗎?

有人認為,孫楊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國家隊或者贊助商對他不好。其實,贊助商有兩種,一種是對集體,一種是對個人。安踏應該是對國家隊而不是孫楊個人,而其它贊助商,比如361或其它,這在孫楊身上已經很明顯。

因此,在孫楊違規沒有穿安踏服裝上臺領獎時,安踏有意見可以理解,但應該私下與國家隊協商,而不該針對孫楊提出批評,更不該在比賽中公開提出批評。

但話說回來,安踏再不對,代替不了孫楊的錯誤,而且是孫楊先違規,才有安踏的批評。一碼歸一碼,不能混淆。



還有很多人有一種觀點,孫楊為國爭光,就因為這點小事不該對他提出批評。這是非常錯誤的觀念。首先,運動員在國際舞臺上的一舉一動,都代表著國家形象,絕不是小事,其次,功過不可相抵,這是起碼常識。

無論孫楊有多大功勞,都應該遵守規定,這件事上,他有錯而且死不認錯,這已經是改變不了的事實。

現在我們再來討論題主的問題。這位題主說:如果把孫楊逼到其它國家隊去了,會有什麼後果?

首先,沒有人逼孫楊離開,難道他犯了錯又死不認錯,固執己見,別人都不能批評嗎?批評他就是逼他離開嗎?天子犯錯,與民同罪,封建社會都這樣,何況是現在?如果他離開國家隊,只能是他自己的選擇,而不是誰逼他離開。

再說有什麼後果?後果一詞也太看高自己了吧?之前,不是有很多運動員離開中國加入其它國家隊了嗎?又怎麼樣呢?中國國家隊誇了嗎?沒有?離開誰地球都照樣轉動。

總之,亞運會結束後,國家隊和體育總局一定會給孫楊一定的處罰,如果孫楊仍然不肯認錯,我行我素,不是逼他離開,而是開除。要麼認錯,要麼自己離開,要麼被開,沒有其它路可走!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首先,我認為孫楊違約了,至少有企圖違約的動作。是否違約,要看安踏的下一步行動。

為了你的問題,我查了一下他的年齡,孫楊1991年,現在已經27歲了。如果參加奧運是29歲。實話實說,就是在中國隊都很危險。中國人目前身體素質有所提高,但30歲黃金線還在。基本上靠體力的運動員,在30以前退役是最好的,功成名就,載譽而歸。中國人體力運動員金牌黃金年齡25歲左右。個人建議亞運會結束後,孫楊宣佈退役。泳協將孫楊高高捧起,開個退役會,搞個專題,支持孫楊加入娛樂圈。衣服事件就這樣遺忘最好。

如果孫楊不退役,體育總局可以和安踏商量,對孫楊進行一些內部批評(這是一種體制內的保護,不懂得不要噴)。繼續支持他參加奧運。

最慘烈的就是你說的加入其他國家隊。即使是李娜,田亮也不敢這麼決裂。那是撕破臉的決裂。當年只有一個人:小山智麗。現在想回國討飯吃。除了個別媒體,稍微捧捧她,大部分媒體都遺忘她了。這樣的孫楊估計40歲時,生活都不好過。

所以,我建議,不要再發孫楊的頭條了。這是把他往死裡推。


yyyysssswwww


孫楊受傷是誰出的錢治療,誰出去去澳洲訓練康復的,是361。再說了361不單單是孫楊個人代言而已,也是中國國家游泳隊贊助商,游泳隊經費有361出錢的。在體育界,孫楊,劉翔,李娜都算的上是幸運兒,打出了成績,有各種代言,可以退役以後生活有保障。中國國家隊各類項目運動員很多沒有取得成績的,還有一些取得一枚世錦賽,奧運會一枚獎牌的或金牌的,默默無聞,沒有贊助商,退役以後沒有安置的,退役以後一身傷病,沒有錢治療,國家管嗎?

在國家隊都是領工資的,除了得到獎牌以後獎勵,就是世錦賽獎勵都沒有什麼,最大的獎勵就是奧運會,就是奧運金牌以後,國家,省級,地市級,縣市級給的獎勵有幾百萬,好的還有代言。可這樣的人又有幾個?特別是那些默默無聞陪跑淘汰的運動員,錢沒有賺到,病落一身,還沒有工作,沒有錢看病,也沒有人管他們,這時候說到國家管嗎?國家隊管嗎?省隊管嗎?就是都不管,運動員只有,有錢看病,沒錢認命,不是經常有運動員賣獎牌生活。

其實運動員很多是沒有文化的,他們重點就是在體育。他們是體育特長生,就可以讀縣市級第一中學,可以讀高等學府,不是因為他們讀書多好,而是他們是體育特長生。他們很多小時候開始封閉式訓練,和社會脫節,他們生活就只有隊員。他們退役以後,在社會難以生存,沒有知識,沒有圈子,沒有社會人脈。特別是以前退役的特別苦,現在的還好一點,只有聰明一點的,還可以辦體育類輔導站,不過也不容易,不是每種特長都可以。看看舉重類輔導站肯定是沒有人讀的,只有乒乓球,羽毛球,籃球,足球等有人輔導,還主要在暑假時候。

所以大家不要太難為運動員


毛哥160662658


這個問題問的很陰險,意在挑撥孫楊支持者們的底線和團結,看來“頭條”很不單純啊!整個事件沒完沒了的反覆折騰,不就是想借輿論的刀逼迫體總和游泳中心把孫楊搞臭,藉以維護甚至擴大商家自己的經濟利益,而體總和游泳中心在整個事件不斷髮酵的過程中躲躲閃閃也是怕在運動員團體中引起公憤影響整個代表團的成績,表面是顧全大局實則是在和稀泥。體總到底收了安踏多少好處竟然怕到這個程度,是窩囊或者害怕鍋底揭開暴露了自己的醜事?

記得以前奧運會、亞運會召開時,輿論都在宣傳“更高、更快、更強的奧林匹克精神,現在卻一致宣傳“契約精神”,真是時代變了看不懂了。在亞運會的賽場上中國肯定是金牌、獎牌第一的存在,換成奧運會呢,如果當事的運動員沒有孫楊這樣強大的實力和心理素質而失掉了這枚金牌,試問輿論該如何導向,是否敢繼續不依不饒的追究“契約精神”嗎?再試問體總是否敢繼續今天這樣的冷眼旁觀,還是以真正的國家利益為重,站出來替自家的孩子“打打圓場”?

話回到你的字面問題上,我不覺得孫楊會放棄中國國籍加入外國運動隊,他可沒有安踏和某些公知們那麼狹隘、自私、陰險。他已經取得了太多的勝利與榮耀,沒什麼可再證明自己的了,大不了退役、享受人生罷了。

孫楊我們永遠支持你,站直了走自己的路。


一起來薅羊毛


孫楊為什麼穿361的衣服?這麼做對他而言有什麼好處?代言費是按照贊助商商標出場次數算的?笑…有多少人人云亦云契約精神,你真的瞭解契約精神?事實上,361的贊助是國家游泳隊籤的,安踏的贊助是體育總局籤的,你們他媽讓孫楊怎麼選?如果有的選他當然做好人。很明顯他沒得選,這個是國家隊一致商量的結果。退一萬步,孫楊就是穿了安踏,對361就是違背契約精神!

資本都是逐利的,哪怕搞臭為國爭光的冠軍,哪怕矇蔽國人的智商。安踏成功製造了一波熱點,火了一把,不然真的沒人記得住它。

腦子是個好東西,希望人人有。


Edward_焌傑


愛去哪去哪,幾塊金牌帶不來全民小康,藝人明星根本不能給國家帶來什麼實實在在的利益,那些動不動拿國家利益說事的人真是欠缺思考,國家利益是我們的科研人員帶來的,唱歌游泳不過是大家閒時的娛樂活動,體育運動不過思想是打破人類極限給大眾美的感受罷了,現在已經不是體育外交的時代,可是很多人還是老思想,把一塊金牌看到比什麼都重,都選擇性的忽視金牌帶給我們的和運動員本身的根本沒有想象中的那麼重要,想想那位拿金牌賣錢補貼家用的運動員,孫楊真在意這個嗎?沒有契約精神甚至在履約時候可以耍小聰明不是一個專業運動員和成人應該做的事情,尤其是在國際大賽上搞這種事情,本身就是對國家形象的不尊重,談什麼國家利益至上,那些拿感情代替法律代替契約精神的人其實就是古時農耕思想和現代契約精神的衝突,一個用個人感情代替法律行事的人永遠不會進步,說了多少年的依法治國法治社會全是一紙空文,沒有秦法成就不了始皇霸業,沒有尊法行法用法之人也成就不了中國宏圖大業,也只能窩在國內,一出國門就被外國人的法律框框玩的死死的還覺得自己冤枉,走不出一畝三分地的思想,拿感情宗族思想代替現代法律,無視契約精神,無視法律就是現在社會戾氣重混亂的根源,因為沒有規矩,誰強誰壞誰鬧誰就能佔便宜,碰瓷,高利貸,黑社會就是在沒有法制的情況下進行的自我氾濫補充,很多人覺得自己高興就好,但是真正被別人欺負的時候又開始埋怨政府社會,卻不考慮其實這一切都是自己縱容的結果,因果報應


鳳城人家石頭


本人覺得無論怎麼講孫揚都不應該穿別的服裝;

一、由於安踏是最大讚助商按合約運動員領獎時必須衣著安踏標誌的服裝這個所有運動員都應該清楚而且很清楚!

二、如果361贊助的是游泳項目孫楊可以在游泳時穿著有361標誌的品牌衣服我想安踏也不會也沒理由反對。

三、在這次賽季孫楊代表的是國家而不是個人,他給361代言那是他和企業的私人合同而不是組織。安踏體育代表著整個組織,如果每個運動員都在領獎時都給他代言的公司打廣告豈不亂套?

四、此次賽事如果孫揚以個人名義參賽更沒爭議,此次事件361是最大的受益方。實際安踏和361的老闆是同村人同是姓丁同祖同宗又是好朋友。正所謂同行既是冤家!

五、孫楊是有天賦、天份,可是這也要有人挖掘培養呀,是國家把他培養成天才。不能以為自己有相當的成績就目無組織原責吧?孫揚可以出走但是以後不管在國內國外這個漢奸的帽子最少要三代甚至更久我更堅信孫楊不會選擇出走,因為孫揚還是以較愛國的。升國旗、拒絕給日本企業形象代言這大家都看到了,只是原則性不強。

六、建議孫楊、安踏體育、361體育冷靜處理此事下不為例就行。千萬別中某某人的圈套,比如有人說孫揚會出走等等這些人本來心術就不正,孫楊出走它們好接收。千萬別小看國外水軍,它們很會製造對立。它們甚至還說國家體育總局是在逼孫楊出走這些話隨便點一下就能看到!

最後祝願所有中國健兒為國家爭取更大榮譽、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啥都沒有的閉嘴!


熟悉的角落26


去他國未必,但是真的應該反思一下,以所謂的“愛國”逼迫運動員就範。達到某些腐蝕國家利益,別有用心的人。愛國的大帽子扣上就會不考慮到運動員的個人問題,不談運動員的利益,就運動員的自尊心、個人榮譽感、公平公正的心態都是打擊。壓力可想而知。如果真的是公正的談愛國。就不要牽扯到利益、更何況國家利益這麼大的鍋。你讓運動員去背。運動員爭到金牌就是給國家帶來最大的榮耀。國家是團結的、民主、公正的。象徵著集體榮譽感,她不是某個利益集團的幌子,她不需要金錢。需要金錢的是控制這個競技平臺的某些人罷了。契約精神也是這些人和安踏簽約的。孫楊頂多算是不服從這些人安排。跟安踏哪來的契約。


爺們兒11111


安踏的領導層很傻呀,多好的一個機會,卻和一個影響力如此巨大的運動員鬥氣。如果我是安踏ceo,如果真有以前在孫楊不是很出名前不公平待遇,我會盛讚孫楊為國爭光的表現,祝福他取得的成就,會為當初的事情表達歉意,並給一百萬特別獎勵。這對於一個企業來說九牛一毛,然而這廣告效益不知比贊助國家游泳隊高了多少倍,還體現出一個企業寬廣的胸懷,孫楊以後也會為企業投桃報李。孫楊在國際游泳上都有很高地位,圈粉無數的運動員,安踏如果想以封殺孫楊殺雞儆猴,只會讓很多人以後抵制安踏,反而心胸狹隘,落了下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