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阻碍法院执行,嫌疑人被依法刑拘

暴力阻碍法院执行,嫌疑人被依法刑拘

暴力阻碍法院执行,嫌疑人被依法刑拘

关注“ 平安湘西”,精彩不容错过

暴力阻碍法院执行,嫌疑人被依法刑拘暴力阻碍法院执行,嫌疑人被依法刑拘

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警方始终对各类

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

严厉打击,

为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当好坚强后盾!

暴力阻碍法院执行,嫌疑人被依法刑拘

导语

2018年8月14日,沱江派出所抓获一名严重妨碍执行公务的网上逃犯王某(男,38岁,凤凰县沱江镇某村人),并对其依法刑事拘留,严厉打击了其严重妨碍执行公务的嚣张气焰行为,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

暴力阻碍法院执行,嫌疑人被依法刑拘

2018年6月6日10时许,凤凰县沱江镇政府工作人员陈某清与凤凰县法院工作人员陈某良等5人在沱江镇某村村民田某才家中执行收纳社会抚养费事宜。法院工作人员陈某良等人坐下正准备给村民田某才宣布有关决定时,村民田某才发现陈某清在一边拍工作照。田某才对法院工作人员拍工作照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并且上前制止陈某清,同时踢了陈某清一脚。陈某良从中间拦住,并劝说田某才,告知拍照是工作需要,但田某才不听劝阻,继续殴打政府工作人员陈某清。

暴力阻碍法院执行,嫌疑人被依法刑拘

与此同时,田某才同村人王某见状,前来帮忙,将法院工作人员刘某手中的执法记录仪和手机摔坏。当工作人员离开后,王某仍然不依不饶,并对法院工作人员陈某良拳打脚踢。

暴力阻碍法院执行,嫌疑人被依法刑拘

网上逃犯王某被依法刑拘

案发后,沱江派出所值班民警对相关人员进行抓捕,犯罪嫌疑人田某才于当日被刑拘,犯罪嫌疑人王某在逃。8月14日上午,沱江派出所民警通过线索得知王某在家,立马对王某进行抓捕。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妨害公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法律链接

滑动查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三十五条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暴力阻碍法院执行,嫌疑人被依法刑拘

审 核:吴宜波

编 辑:陈 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