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拘!长沙警方对袭警行为零容忍!

亵渎警徽 法不容情

10月14日,长沙市望城区公安局丁字派出所民警怎么也没想到,在辖区处置一场普通的纠纷时,竟然会被突然袭击。

刑拘!长沙警方对袭警行为零容忍!

早上8点左右,民警接到110派警中心的指令:丁字湾街道兴城社区的佘某与其哥哥发生纠纷。为避免事态严重,民警立即驱车前往。现场,佘某与其哥哥的争吵已经十分激烈,民警为二人提供了多种调解方案。佘某认为民警处置未能满足他的要求,心生不满,先采取言语攻击的方式威胁辱骂民警,在民警对其进行警告时,突然出手打在民警左眼,佘某随即被制服,在制服过程中,佘某激烈抵抗,又将处警辅警的衣服扯烂。

刑拘!长沙警方对袭警行为零容忍!

犯罪嫌疑人佘某

事件发生后,望城区公安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民警维权机制,指示治安大队全力展开调查,迅速查清事实,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当日,犯罪嫌疑人佘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望城区看守所。

一笔账

咱们来算笔账,佘某袭警的那一拳,究竟值多少?

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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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自网络

前科

先给大家普及一下什么叫前科。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

刑拘!长沙警方对袭警行为零容忍!

图片源自网络

佘某以后不可以入党、不可以考公务员、不可以考教师证当老师、出国时,大多数国家都会要求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贷款时,审查会更加严格,很有可能因为犯罪前科审批不下来、很多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好工作从此无缘

等等,诸多限制。

有损名誉

“进过局子”这件事是很多中国人所忌讳的,佘某因袭警进看守所,将会给他自己以及家人的声誉造成严重的破坏。

民警提示:只要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情况下被打,无论是否受伤,均可先刑事拘留。

审核:禹亚钢

供稿:长沙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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