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一所、三所皆中槍,闢謠「再見身份證」真的很累

公安一所、三所皆中槍,闢謠“再見身份證”真的很累

近日,華為聯合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宣佈啟動了由“公安部公民網絡身份識別系統”簽發的網絡電子身份標識(eID)載入手機的試點。試點地點位於深圳安樸珀萊酒店,eID在線成功開通後存儲在手機安全芯片中,入住酒店時出示eID身份電子證照後即可完成身份認證。

然而部分媒體卻有了誇大的宣傳和錯誤的解讀:手機就是身份證。

公安一所、三所皆中槍,闢謠“再見身份證”真的很累

今天,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發文對這一錯誤解讀進行了澄清。

公安一所、三所皆中槍,闢謠“再見身份證”真的很累

文章裡面寫到:“部分網媒卻直接解讀為‘手機能當身份證’‘手機就是身份證’,這樣的解讀是片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上位法規定了公民應當出示身份證證明身份的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關於規範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規範瞭如何使用。”

無獨有偶。在去年12月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聯合騰訊推出的微信“網證”之後,部分媒體也產生了誤讀:“微信身份證來了,以後出門不用帶身份證啦”。

公安一所、三所皆中槍,闢謠“再見身份證”真的很累

1月24日,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副所長於銳在接受民主與法制社記者採訪時澄清並解釋:“‘微信身份證’是一種誤讀!身份證‘網證’不能代替實體證件。身份證在整個中國社會治理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核心證件,在現實生活中是分分鐘離不開的。‘網證’只是解決了網上身份認證的問題,並非很多媒體報道所說的讓它取代身份證。”

無論是第三研究所的發文還是第一研究所的採訪都清楚明白的說了一件事情:無論是eID還是“網證”都不能取代實體身份證。

eID和“網證”是什麼?

eID是由“公安部公民網絡身份識別系統”簽發給公民的網絡電子身份標識,能夠在不洩露身份信息的前提下在線遠程識別身份。

“網證”,全稱居民身份證網上功能憑證,以身份證制證數據為基礎的國家信任基礎級身份憑證,旨在解決人們如何在互聯網上通過身份證來認證法定身份。

兩者都是為了解決如何在互聯網上驗證身份這個問題出現的。也就是說,無論是eID還是“網證”都只是居民身份證在互聯網時代使用方法的補充,其本身並不能取代身份證。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明文規定: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

(一)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

(二)兵役登記;

(三)婚姻登記、收養登記;

(四)申請辦理出境手續;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法規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從事前款規定的有關活動,可以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證明方式證明身份。

也就是說遇到以上五種情況,必須使用居民身份證。

至於入住賓館,只要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就可以入住,無疑eID和“網證”符合使用條件。

總結

居民身份證是我國法定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的身份的證件,是中國公民唯一的根身份。其用途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而eID和“網證”只是為了解決身份在線認證問題的方案,在某些場景之下,可以代替身份證,但是無法也不能取代實體身份證。

在互聯網時代,證件電子化會為人們的生活帶來各種各樣的方便,但這並不意味著電子證件能夠完全取代實體身份證,而過度解讀也會讓人誤解,我們需要正確認識證件電子化,等待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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