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犇星農化暗管偷排,廢氣擾民屢遭舉報

(本報記者 馮秀斌)近日,有舉報人反映稱,位於湖北省隨州市經濟開發區內的湖北犇星農化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犇星農化公司”)存在偷排汙水的違法行為。經過記者實地調查,關於犇星農化公司偷排汙水的行為屬實。

暗管直通河道,棕紅色汙水刺鼻難聞!

據瞭解,犇星農化公司是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犇星化工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兩公司的註冊地址均為隨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特9號。

湖北犇星農化暗管偷排,廢氣擾民屢遭舉報

緊鄰府河的犇星農化公司

犇星農化公司廠區東北角是隨州市的淅河大橋,橋下是自北向南流的府河,犇星農化公司廠區東側緊鄰府河,南側緊鄰一家汙水處理廠。按照舉報人提供的信息,記者趕到犇星農化公司廠區東側,在該廠與汙水處理廠接壤處附近的河道邊找到了一條犇星農化公司用於排汙的暗管。

湖北犇星農化暗管偷排,廢氣擾民屢遭舉報

棕紅色的汙水從暗管裡排出

湖北犇星農化暗管偷排,廢氣擾民屢遭舉報

玻璃杯中的水樣刺鼻難聞

在記者找到這條暗管時,這條暗管正在向外排放著棕紅色的汙水。記者用玻璃杯取了水樣,其色為棕紅色,其味則是難聞的化工氣味。

化工企業排汙,環保局人員為何不能及時趕到現場?

發現這條暗管後,記者隨即以一名當地捕魚市民的身份撥打了當地的環境保護舉報熱線12369。十分鐘之後,一名自稱是隨州市高新區環保局的工作人員(經記者瞭解,與記者通話的是隨州市高新區環保局的程書記)撥通了記者的電話,向記者詢問了其遇到的汙染狀況。“撈魚?撈什麼魚?那河裡的魚是隨便撈的嗎?還敢撈魚啊。”當高新區環保局的程書記得知記者是一名在河邊捕魚的市民時,告訴記者不能隨便捕魚。記者表示還是先說環境汙染的事為好,程書記這才又向記者詢問起犇星農化公司排汙的具體情況。

記者將犇星農化公司排汙暗管的大概位置告訴了程書記,在向程書記詢問環保局執法人員到達現場的具體時間時,程書記告訴記者:現在已經下班了,等他通知相關工作人員到達現場的話大約需要半個小時,那時汙染狀況已經消失了,所以他建議記者將汙染現場拍成照片提供給他們。

“這個沒有明確規定,這個不是特發事故,要是特發事故,我們一定要去!”當記者反問程書記化工企業使用暗管排放汙水一事,他們接到舉報是否應該及時趕到現場時,程書記表示:“我本人覺得有必要,但是目前這個條件不方便,主要是沒有車,我要把證件拿著,把委託書(音)帶著,還有執法記錄儀帶著。”

最終,程書記表示,第二天早上他會到達現場調查,並希望記者也能到達現場進行指認。

針對化工企業暗管排汙,環保執法人員接到舉報後是否應該及時趕到現場的問題,記者於第二天上午趕到隨州市環保局進行了解。記者在隨州市環保局12369舉報中心辦公室瞭解到:12369環保舉報熱線接到群眾有效投訴案件,應在15分鐘之內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案件移交至市環境監察支隊或各縣(市、區)環保局值班人員處理。市環境監察支隊或縣(市、區)環保部門接到12369環保舉報熱線移交的案件後,建成區範圍內應當在1小時內趕赴現場進行調查處理;郊區農村應當在6小時內趕赴現場進行調查處理;對於嚴重影響群眾正常生活的或突發的環境汙染事件,應當立即趕赴現場調查處理。 “像應急的情況,要及時到達現場。否則如果他偷排的話,第二天就不排了。”隨州市環保局稽查科的張科長表示,像群眾反映特別強烈的企業偷排等現象,都應該及時趕到現場。

犇星農化公司汙染問題頻繁被舉報

當張科長得知記者所反映的問題是犇星農化公司的汙染問題後,他告訴記者:他們近期接到過多起關於犇星農化公司氣味擾民的舉報。記者在向隨州市環保局吳副局長反映這一問題時,隨州市一位媒體的從業人員恰好到環保局辦事,得知記者是舉報犇星農化公司汙染問題時,也表示:他們的網絡平臺也曾多次接到關於犇星農化公司氣味擾民的投訴。

湖北犇星農化暗管偷排,廢氣擾民屢遭舉報

微博截圖

也有新浪微博網名為“1號啄木鳥”的網友發文稱:“湖北犇星農化有限責任公司主營農藥中間體三氯吡啶醇鈉及下游產品毒死蜱、綠草汀等”,“五年來其生產過程存在嚴重的非法偷排廢水,非法處置危險固廢廢鹽行為。”

該微博還以具體的生產數據計算了犇星農化公司近幾年來產生的危廢數量。

截止記者發稿前,隨州市高新區環保局的程書記告訴記者他們已經找到暗管,正在企業進行調查。

對於犇星農化公司排汙一事本報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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