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認識的余華,下筆鋒利不見血

八十年代,朱偉作為一名文學編輯就職於《人民文學》。他經常騎著自行車從一個作家家裡,到另一個作家的家裡。從《三聯生活週刊》主編的位置上退休之後,朱偉用了三年多的時間寫專欄、出書,記錄與作家朋友們交往的過程,對王蒙、李陀、韓少功、陳村、史鐵生、王安憶、莫言、馬原、餘華、蘇童10位作家的代表性作品的系統解讀。

在朱偉看來,餘華的寫作特點是“鋒利”,礪乃鋒刃,這鋒利指他能銳敏切割出現實的斷面,讓人直視筋髓組織。好刀鋒利不見血。餘華喜歡用“力量”。他喜歡海涅的詩句:“生活是痛苦的白天,死亡是涼爽的夜晚。”

此文為朱偉對餘華的三部經典作品《在細雨中呼喊》《活著》《許三觀賣血記》的回憶和解讀。

《在細雨中呼喊》:

各種各樣的死亡和慾望

魯迅文學院的研究生班是 1991 年春節前畢業的,餘華畢業後先成為嘉興市的專業作家,分到了一套三十平方米的房子。在這房子裡,他寫完了第一部長篇《在細雨中呼喊》。

《呼喊與細語》是伯格曼的電影,那段時間餘華沉浸在對伯格曼的熱愛中,這電影一定啟發了他自己對呼喊的體悟。伯格曼電影開頭那晨霧氤氳中大樹的光線,不同頻率滴答著時光的鐘,然後是艾格尼絲艱難的喘息,我們當時就感嘆不已。

我所认识的余华,下笔锋利不见血

《呼喊與細語》劇照

生死,隔膜,憐憫,親情,餘華借了這“呼喊”的意象,斑駁的記憶如同重新曝光顯影,他將鐘聲換成遙遠的雨滴聲,在雨滴聲中展開池塘、田埂、泥土、小橋、母親藍方格的頭巾與父親握著的長長的糞勺,展開時光荏苒中各種童年、少年情景的糾纏、悲傷,剪不斷、理還亂,難以自制、無法釋懷。

這第一部長篇,餘華就選擇貧困的農村為他敘述的基點。他在1994年編輯他的第一套三卷本作品集時寫過一個自傳,自傳中說他生於杭州,一歲時,父親為了當外科醫生,從杭州到了海鹽,母親也只能放棄了在杭州的生活。

按餘華自己的說法,到海鹽後,他家住在一條衚衕的末尾,衚衕外就是農田,父母的醫院被一條河、一座橋隔成兩半,這就是他在小說裡描寫的南門。小說的第一節,“我”就看到兩個城裡孩子“穿著商店裡買來的衣褲”,坐在樹蔭下的小圓桌邊吃早餐。這兩個城裡來的孩子,應該就是餘華和他的哥哥。

小說裡,這兩個孩子的父親是蘇醫生,而“我”父親,則是一個天天咒罵“我”祖父、半夜鑽出斜對門寡婦的被窩,再鑽回母親被窩的無賴村民孫廣才。餘華說,他是從小與農村孩子一起玩耍長大的,但重要的是,他在這部小說回首往事時,就將“我”換成了農民兒子的視角,這為他凝注鄉村中國提供了便利。他在思考這部小說的落點時,就已經明晰了:沒有孫廣才這樣父親的童年記憶是蒼白無力的。因這清晰認識,才有了他之後越寫越深刻的《活著》《許三觀賣血記》,直至《兄弟》。

《在細雨中呼喊》似乎是童年記憶中的故鄉,但餘華當然不是小說中的“我”孫光林,他似乎在這些玩伴之中,似乎又站在遠處看這些童年情景,這是最值得稱道的敘述者選擇。

這部小說裡寫各種各樣的死亡,剛開始是“我”弟弟孫光明的死,他在摸田螺時為救一個八歲的小孩淹死。餘華描寫,“我弟弟最後一次從水裡掙扎著露出頭時,睜大眼睛直視耀眼的太陽”,像一幅畫。然後是“我”母親的死,母親之死很大原因是“我”父親孫廣才與“我”哥哥孫光平。孫廣才將家裡東西都陸續搬到寡婦家,孫光平也半夜從寡婦的後窗進出。孫光平後來娶了媳婦,孫廣才管不住自己的褲襠,孫光平在羞辱中割了他爹耳朵而被判刑,出獄後,母親就釋負吐血死了。母親死後,父親住進寡婦家,天天喝酒,喝醉酒就掉進了糞坑。這就是農村的現實。小說裡寫得最好是祖父孫有元在“我”父親的嫌棄中等待的漫長的死亡,他死了一次,要被埋葬的時候又活了,餘華寫他“像一袋被遺忘的地瓜那樣擱在那裡”,而他兒子孫廣才則為他的不死越來越喪失耐心。

這部長篇,寫的都是無奈——無法抑制的慾望所構成的命運無奈。他寫孫廣才的慾望,出門賣菜回來,等不及回家,找個沒人的房子,在雞啄腳的戲謔中,在長凳上就興沖沖履行了“慾望的使命”。他寫寡婦赤裸裸就勾引了蘇醫生;而蘇醫生的小兒子向同學傳閱女性生殖器照片,竟想強行去看一個七十歲老太太“真的東西”;大兒子則在僻靜的衚衕裡施暴於少婦,被遊街勞教,最後死於腦出血。“我”養父王立強,一個人武部幹部,在辦公室桌子上被捉了奸,要用手榴彈炸死捉姦人,結果炸死了她孩子,再炸死自己。一切皆因非常原始,無法遏制、無法抗拒的慾望。

小說裡“我”在性萌期曾矚目的兩個對象:村女馮玉青與同學曹麗。餘華在開頭第二節就寫馮玉青早晨站在門口微微右側地梳頭,“初升的陽光在她光潔的脖子上流淌,沿著優美的身姿曲折而下”,很青春照人。但這美好象徵輕易就被村裡的王躍進睡了,失了自尊。“我”成年後再見,她已經變成了小男孩魯魯的母親,一個悍婦。她晚上接客被警察抓住,魯魯就成了孤兒。而曹麗與音樂老師的私情也很快暴露,寫出厚厚的交代材料後,也就毫無自尊地就埋沒了短暫的高傲美麗。

這個長篇也分四章,每章四節,餘華按讀者的閱讀興趣,輕易就做時空跳躍,可讀性極強。從第一節的“南門”到最後一節“回到南門”,小說寫“我”在濛濛世煙中漸漸萌醒的過程。剛開始,弟弟孫光明的死,使他意識到,河“需要別的生命來補充自己的生命”。然後,蘇醫生的大兒子蘇宇告訴他“我也和你一樣”,使他走出手淫的恐懼與戰慄,懂了友情。在祖父對弟弟孫光明的誘害中,他知道了陰影的無奈。最終,在最親近同學的誣陷中,他懂了走過絕望,還能回到親密,慢慢理解了這個愛恨錯雜的世界。餘華在寫這部長篇的過程中,是越來越享受敘述構成張力的樂趣。他用這樣的語言:“我的身體已經失去了過去的無憂無慮”,“總之,當我們兇狠地對待這個世界時,這個世界突然變得溫文爾雅了”。

《活著》:

貧困中的命,太脆弱了

緊接著就是《活著》。《活著》的篇幅還不到十二萬字,大約是他寫得最短的長篇。記得九十年代初,我們曾在一起說到長篇小說的容量,餘華的觀點,長篇的篇幅,十五萬字內就夠了,讀著不累。

表面看,《活著》的結構有點笨。由一個類似他自己當年在文化館下鄉採風的身份,引出歷經滄桑的老人的講述。其實,以“我”的視角看老人,凸顯了油畫色彩斑駁的畫面感。小說開頭,“我”看到老人的脊背與牛一樣黝黑,犁開的田地像“水面上掀起的波浪”,老人唱起粗啞蒼老古樸的歌,正是這畫面,深深感動了張藝謀。老人以一個個人名吆喝著牛,到小說結尾,你才知道,這些親人構成了老人一生的辛酸依戀史。最後,這個家只剩下他,福貴,他買下了這頭待宰殺的老牛,也稱“福貴”,他們還活著。活著是進行時,老人講述這活著的過程太悽苦了。

我覺得,一個人生,真不可能遭遇不斷接踵而來的那麼密集的苦難。陪伴他的親人全死了,最後只剩下他命最硬,餘華把這歷程極端化了。

老人講述的解放前部分,是一個富家少爺的吃喝嫖賭敗家史。餘華寫他的富,用了一個別致的說法:“我們走路時鞋子的聲響,都像是銅錢碰來撞去的。”少爺迷上了賭,將一百多畝地家產都輸給了龍二,淨身出戶,只能成為佃戶,從頭做起。而進城為他娘請郎中,又被抓了壯丁,虧得能躲過戰場上的子彈,成了俘虜後得以回鄉。

我所认识的余华,下笔锋利不见血

電影《活著》:福貴

土改時,事情反過來了:虧得他把一百多畝地都輸了出去,使龍二成了替死鬼。這個故事很典型。我大伯解放前本也有幾十畝地產的,母親在我兒時就老說,虧得你大伯年輕時吃喝嫖賭,把這地都輸給了人家。要不,一解放,他的成分就是地主。

解放前這段,有意思是用了戲謔。餘華居然形容嫖妓就像水喝多了要去方便一下一樣,“說白了就是撒尿”。他的小說裡,沒有鼓盪情慾的興趣。他讓“我”喜歡上一個胖胖的妓女,“她躺在床上一動一動時,壓在上面的我就像睡在船上,在河水裡搖呀搖呀”。他讓“我”騎她,“騎在她身上像是騎在一匹馬上”,荒淫無度。

解放後也有戲謔。人民公社鍊鋼鐵,“富貴” 老人的講述 是,到城裡買回一個汽油桶。汽油桶怎麼鍊鐵呢?在桶裡灌上水煮。1958年鍊鋼鐵是建土高爐,用燒窯的方式。餘華大約沒見過窯廠,虧他想出來這麼個水煮的黑色幽默。水當然是煮不化廢 鐵的,但因夜間守爐睡著了,水燒乾,汽油桶爆炸,鐵竟就意外煉成了。再一個黑色幽默,是悲傷了——縣長的女人生孩子大出 血,學校組織孩子們去獻血。兒子有慶因為跑得快,排到了第一位,卻因不守紀律,被拖了出來。但排隊的孩子居然血型一個也對不上,只有他是對的,結果,一抽血,抽不停了,硬是把個兒子抽死了。

餘華是通過一個個“死”,寫“活”。解放前,家敗了,“我爹”就從糞坑上掉了下來。他蹲在糞坑上出恭,原來兩條腿是像“鳥爪一樣有勁”的。娘病了,“我”進城請郎中被抓壯丁,回來娘已經沒了,這都死得合理。解放後,三年困難時期,媳婦家珍得了軟骨病,卻沒死,第一個死的是隻有十三歲的有慶。然後,聾啞的鳳霞好不容易出嫁了,找著一個憨厚老實的二喜,卻難產死了。鳳霞死了,家珍也死了;家珍死了,二喜夾在水泥板裡,也死了。二喜死後,唯一剩下二喜的兒子苦根,竟也因為吃多了煮熟的豆子,撐死了。我總覺得餘華的心硬,他能這樣接二連三地寫非正常死亡,貧困中的命,太脆弱。

這部長篇寫得樸素。其中感人的是鳳霞送人與有慶喂兔子那段。把鳳霞送回去,餘華先寫風中“鳳霞雙手捏住我的袖管,一點聲音也沒有”,“兩隻小手擱在我脖子上,手很冷,一動不動”。進了城,放下她,要送走了,她“只是睜大了眼睛看我”。寫有慶,一天三頓放學前割草喂兔子。成立人民公社,羊充公了,他還是每天三頓地送草,直到羊被宰殺了,他不知所措再去羊棚看,棚裡已經空了。再給他買了兩頭,人沒飯吃了,就把羊換成了糧。寫得最感人當然是家珍,她辛勞一世,送走了兩個親生的孩子,陪伴“我”走過最難的日子,最後安安靜靜就走了。餘華寫她的最後是,“胸口的熱氣像是從我指縫裡一點一點漏了出來”。

我所认识的余华,下笔锋利不见血

電影《活著》:家珍、鳳霞、有慶

因為這些辛酸的感人,老人陪伴著蹣跚的老牛,在夕照中絮叨一個個親人的名字,就有了特別蒼涼的感覺。這個《活著》,每讀一遍,都讀得傷心,也就會有趁著在世,要珍惜親人的覺悟。

餘華後來在這部小說單行本出版時寫了個前言,他說,他是在聽到一首史蒂芬•柯林斯•福斯特(Stephen Collins Foster, 1826—1864)所作的《老黑奴》後,被這首歌深深打動,才引起了寫這部長篇的衝動。這首歌是福斯特離開家鄉去紐約前創作 的,當時他父親與兩個兄弟都已去世,兩個姐妹出嫁,另一個 兄弟也去了克利夫蘭,家空了。老黑奴是他妻子家去世的真實原 型。這首歌裡唱道——快樂童年,如今一去不復返。親愛的朋友,都已離開家園,離開塵世,去那天上的樂園。我聽見他們輕聲呼喚著我,我來了,我來了。我已年老背駝,我聽見他們輕聲呼喚著我……

餘華說,他是從這首歌裡聽到一種對苦難的承受力,聽到一種在承受一切中無怨無悔地活下去的態度。他說,這部小說的寫作,其實改變了他對現實的敵對態度,使他意識到,作家的使命不是發洩、控訴或揭露,而應該展示高尚。這高尚“不是那種單純的美好,而是對一切事物理解之後的超然”。——人生必要走過艱難、苦痛、歡樂、悲傷,這就是活著。所以他說,他寫成了一部“高尚的作品”。

《許三觀賣血記》 :

有一種力氣是從血裡使出來的

在餘華的長篇小說中,《許三觀賣血記》 相對寫得很順, 1995 年春節後動筆,到 9 月我接手《三聯生活週刊》時,他已經寫完了。這部小說的結構是最簡單的:一個人物許三觀,橫跨了四十年,只寫賣血這一件事。

小說的開頭,許三觀剛過二十歲。餘華是用第三人稱,通過許三觀視角中衰老的爺爺、四叔,還有年輕女人的屁股,開始他的敘述。三觀乃從事物緣起中悟空、假、中三諦,許三觀的父親早夭,是個農民,不會有這覺悟的。因此,餘華是要用這個符號,大約想讓讀者讀過這四十年的賣血故事後,回味賣血這象徵,琢磨一下這三觀。或許,只是一個模糊的隱喻或暗示。

我所认识的余华,下笔锋利不见血

話劇《許三觀賣血記》海報

小說開頭,餘華讓這個許三觀問他的四叔:“是不是沒賣過血的人身子骨都不結實?”四叔就告訴他,這地方,沒賣過血的人都娶不到女人,賣血是身體的證明,所以,許三觀到了娶女人的年紀,就要先賣血來證明自己。

但凡好小說,作家的敘述一定是氣沉丹田,遊刃有餘地舒展。讀過這部小說,最難忘大約就是許三觀尾隨根龍與阿方,一碗接一碗喝水的場景。這是賣血的儀式感。阿方用碗來比喻,一次可以賣兩碗血。許三觀就感嘆:吃一碗飯只能長几滴血,兩碗血要吃多少碗飯啊!阿方就傳授他:賣血前要先喝水,喝到肚子又脹又疼,因為水會浸到血裡,血淡了,就多了。水當然不可能浸入血液,這是餘華的狡黠幽默,卻符合農民的樸素認識。於是,他們一共要喝八碗水,這儀式一直要喝到“脹鼓鼓的水”在肚裡晃盪,“像十月懷胎似的一步步小心翼翼走”。等輸完血,步履蹣跚走向廁所,在牙齒磕碰聲中一洩如注,然後進橋堍的勝利飯店,拍著桌子豪邁地要一盤炒豬肝,二兩黃酒,儀式才完成。豬肝補血,黃酒活血,堍是拱橋的腳,大約只有江南水鄉人才懂得“橋堍”。餘華寫這過程,細節豐富,似身臨其境。其實,只有跟在根龍與阿方身後,不厭其煩提問的,才是他餘華自己。

這小說的血脈是慢慢滲透到許三觀身上,又從許三觀滲透到許玉蘭,再滲透到他們兒子的身上。賣了血,許三觀就驕傲地可以找媳婦了。他找到許玉蘭的求愛方式、許玉蘭在他與何小勇之間的選擇方式、他給兒子的起名方式,餘華都在熟稔農民的前提下,把質樸推到了極致,處理質樸的方式是幽默。這就是餘華在這部小說出版時後記裡說的,“用現代敘述中的技巧,來幫助我達到寫實的輝煌”。

餘華小說之好讀,不僅因他的敘述疏朗,不用粘連糾纏的句式,且推進也快。許三觀以一籠小籠包子勾引許玉蘭,“一個月以後,許玉蘭嫁給了許三觀”,只寥寥幾頁紙篇幅,寫得妙趣橫生。許玉蘭成了媳婦,簡練跳躍過去,很快,兒子就生了三個。許三觀稱三個兒子:一樂、二樂、三樂。許玉蘭問他:“我在產房裡疼了一次,二次,三次;你在外面樂了一次,二次,三次。是不是?”這就是餘華所說的技巧,指敘述態度。

其實這部小說的選詞煉句很接近中國傳統,對話的功夫很深。按經緯結構說,經線是許三觀四十年賣血記,他以賣血渡過了這個家經歷的一個個難關,因他之血,他家沒再夭折死人,維護了家的完整。賣血其實就是賣力氣,小說一開始,阿方就告訴許三觀:“力氣有兩種,一種是從血裡使出來的,還有一種是從肉裡使出來的,血裡的力氣比肉裡的力氣值錢多了。”而在小說高潮中,為救一樂,許三觀蒼涼地說:“我三個月賣了三次,把身上的力氣賣光了,只剩下熱氣了。前天在林浦賣了兩碗,今天又賣了兩碗,就把剩下的熱氣也賣掉了。”

這其實還是“活著”的主題。這條經線按說是戲劇化的,但其中細節與氛圍的把握,始終能保持身臨其境感,就一點不感覺這賣血原是個概念。當然,這經線是由緯線支撐著,緯線不僅是四十年所經歷的類似鍊鋼的荒謬、三年困難時期的飢餓、“文革”的人性踐踏,更重要是親情的淬鍊。

這小說好在只用特別少的材料,就裁出一件合身的衣服,且穿在這衣服裡的身體又特別飽滿。其實,緯線只著重了兩個人物:許玉蘭與大兒子一樂。餘華有意讓許玉蘭在認識許三觀後,還讓何小勇“睡”了,有了一樂,使許三觀成了所謂“烏龜”。

與許三觀只用不到十頁篇幅,就與許玉蘭有了三個兒子的大刀闊斧節奏比,餘華用整部小說中接近一半的篇幅,綿密地寫許三觀與一樂完全融為一體的細緻過程。一樂先因打破了方鐵匠兒子的腦袋,要賠錢,許三觀就說,這錢他不能出,因為一樂是何小勇的兒子,他已經白養了九年,這在樸素的情理中。何小勇不僅不出錢,還打了許玉蘭;許三觀讓一樂去找何小勇,何小勇將其罵走;許三觀任憑方鐵匠拉走家裡屬於許玉蘭的所有東西去抵債,看似冷漠;然後,他婚後第一次去賣血,把這些東西都贖了回來,就有了一波三折的感動。隨後,再強化一次:三年困難時期,一家人眼看喝玉米粥熬不下去了,他第二次賣血,為“吃一頓好飯”。但去勝利飯店吃麵條,獨減去了一樂,因為一樂不是他親生的,就只能五角錢,吃一個烤紅薯。許三觀的邏輯是,“這錢是我拿命換的,我賣了血讓你吃麵條,就太便宜那個王八蛋何小勇了”。這也符合情理。一樂於是為吃麵條去認何小勇,被何小勇趕出來而出走;許三觀先讓許玉蘭去找,許玉蘭找不回來,他才自己去找;又是一波三折。當他讓一樂爬到他背上時,才成為他悲喜交集,不是親生更似親生兒。這兩個橋段間,還有一個許三觀因與林芬芳偷情賣血敗露的插段,也符合樸素的農民心理。許三觀對許玉蘭說,“你和何小勇是一次,我和林芬芳也是一次”,扯平了。

我佩服餘華是,他通過精心設置,一波推一波,使一樂和許三觀的親情邏輯樸素堅實,用音樂術語說是,構成了很長很長感人的旋律線。這旋律線一直延續到,“文革”中,許玉蘭被稱“妓女”,許三觀給她送飯,在米飯下藏紅燒肉;延續到一樂得肝炎後,他先是找遍熟人籌錢,何小勇老婆與她兩個女兒給的錢最多,就補了善良的一筆;然後就是他沿途一路賣血,進入結構中的高潮——賣到第三次,休克了,反輸七百毫升,將兩次掙的錢都輸了回去;隨後遇到兩個搖船兄弟,買了他們一碗血,再賣出去兩碗,因為他們的血濃,“一碗能頂兩碗”;這在現實中當然不可能,這就是餘華用到出神入化的黑色幽默。

從高潮跌下來,許三觀到了上海,見到一樂,馬上就是結尾:他成了六十歲老人,為想念豬肝與黃酒再去賣血,被年輕的血頭羞辱。許玉蘭就在勝利飯店給他點下黃酒與豬肝,溫馨中,儀式完成,不再是冷酷的基調了。這就是餘華令我口服心服的又進一步。

本文選自朱偉《重讀八十年代》

有部分內容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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