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健龙|历史回望:明代的专制、腐败与危机

历史回望:明代的专制、腐败与危机

高健龙|历史回望:明代的专制、腐败与危机

专制最一般的含义是:它是一种权力实体,权力处于一种未经分割的状态,并最终归属于高高在上的一人手中,是建立在臣民“同意”基础上的一种“合法的”统治。

至明代,统治者们前仆后继、殚精竭虑把这项古老的发明推向了又一个高峰。明代专制呈现如下特点:

第一,维系和支撑皇权的无上威势,越来越成为几乎唯一的制度性目的,并以最强的势能贯穿于整个的发展过程。

第二,皇权的专制性通过一系列骇人听闻的方式,显示出它对以往一切预设制度限制的彻底突破,由此而使专制的恶质膨胀具有了压倒一切和无可阻绝的绝对威势。

第三,皇权用以实现专制的各种手段,非常全面地发展到了前代所未有的高度恶性化程度。

第四,统治者恩威并施的利益激励和惩罚机制同步得到空前的发展,由此而使得在制度空间的无数角落,都调动起助纣为虐的最强大驱动力,同时又形成了对任何可能危及专制统治之因素施以戕伐的恐怖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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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专制堪称“完美”,然而这一制度的悖论就是越专制就越腐朽,专制越强化,社会机体就越弱化,就像陷入流沙之中,越挣扎,陷得越深。因而,明朝的专制得“完美”就是腐朽得彻底。

晚明时期自上而下蔓延的腐败态势完全覆盖了整个权力制度,使得争先恐后地贪污聚敛、行贿受贿,成为一种公开而势能无比强大的国家行为和全社会最通行的行为的准则。嘉靖时通行的普遍社会准则是:“贿赂盛行,先朝犹暮夜之私,而今则白日之攫!大臣污则小臣悉效,京官贪则外臣无畏”。万历时有人总结嘉靖以后官场风气的几大特点,而其中居第一位的就是整个官僚阶层都已经彻底腐败,即“士化为贪”。自万历至崇祯,贪污腐败已经成为自上而下几乎所有社会成员“同心同德”而全力经营的头等事业。有大臣上疏说:“炼成一气,打成一片,横行莫之问,放诞莫之稽,取凭其取,与遂其求,又安得官不贪、吏不污耶?偶有一清廉自爱者,则共道其矫,共骇其异,不去之不已!”而且行贿受贿已成为了所有军官获得晋升的通则,而正是这种整体性的腐败导致了军队的瓦解。

晚明时期的贪污聚敛充分实现了操作的程序化,其路径和方式已经高度成熟,从而反过来大大促进贪污腐败更加充分地成为制度化的普遍准则。以张居正财政改革的“一条鞭法”为例,“一条鞭法”主要是将以前的各种力役、田赋折变为以银价为计量的货币税,曾经被许多学者认为是“近代税制”乃至中国启动近代化进程的重要标志,而实际上,此类经济流通方式的集约化更加方便了权力寻租和贪污腐败的升级。正如明末士人领袖之一赵南星所总结的那样:“今士人一为有司,往往不期月而致富。问其所以,率由‘条鞭法’行,钱粮经有司之手,重收而取羡余,加派在其中矣。而数年来又以军兴加派,则加重收而取羡余,是如派无已矣。有司之贪如此,民安得不为盗?”可见,在制度腐败面前,任何经济改革非但难以获得积极的结果,相反却成为贪污腐败的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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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统治集团的贪黩已达到了极为疯狂,甚至兽性化的程度,其规模和恶果极大地超越了社会承载能力。以炫赫明朝的宦官为例,赵翼曾指出:“明代宦官擅权,其富亦骇人听闻”。正统时,抄王振家,搜出“金银六十余库,玉盘百、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余株,其他污玩无数”,成化时,抄尚铭家,“得资数万,辇送内府者,累日不绝”;正德时,抄刘瑾家,“得大玉带八十束,黄金二百五十万两,银五千余万两,其他珍宝无数”;万历时,冯堡在原籍盖第宅五千四百八十间,庄田跨都邑。抄他家时,得金银百余万,珠宝无数;至于天启时的大权宦魏忠贤,其家财据时人估计,“籍还太府,可裕九边数岁之饷”。因此,黄宗羲感叹道:“奄宦之祸,历汉、唐、宋而相寻无已,然未有若明之为烈也。”统治者贪污令人触目惊心。再比如“三饷”(“剿饷”、“练饷”、“辽饷”)是晚明统治者在内外交困的军事形势下,以大量增加国民赋税负担这饮鸩止渴的举措才筹集来的军费,但是即使是王朝的这些保命钱,却照旧被官吏们层层贪污。制度安全的最后屏障也被彻底蛀空了。所以李自成进攻北京时,守城的明军竟然长时间领不到军饷,于是与起义军大做交易,只要向他们行贿,李自成军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进入城中,连督战的兵部大员也因为得了重贿而对此视而不见。腐败彻底葬送了江山。

晚明腐败扭曲了社会伦理,造成了国民心理的恶化。晚明社会“伪道德主义”泛滥,这是专制体制下,社会伦理的必然滑向。正德、嘉靖之际,士大夫阶层节操之堕落到了一塌糊涂的地步。《明史》卷二百一记载:“当正、嘉之际,士大夫指方为圆,贬其素履,羔羊素丝之节寝以微矣。”统治阶级成员以道学家自居,但为了争名逐利而全然不顾道义和廉耻,这已经成为当时最突出的社会风尚和趋向。李贽说得明确:“欺天罔人者必讲道学,以道学之足以售其欺罔之谋也。”在这种环境下,个人的道德防线不能阻遏对权力和财富的贪欲,而道德主义外衣只能愈加映衬出其内质的丑鄙。顾炎武说:“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辩?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顾炎武所说“亡天下”是远比“亡国”更为巨大的悲剧,其意义在于,既然权力财富以极其丑恶的方式实现了空前规模的积累,那么它也就不可能不将权力专制性的毒质以同样丑恶的方式和巨大的规模,积聚于整个国民心理之中,并以这种最为广泛的路径造成了腐败在全社会的泛滥。

社会的普遍腐败与世道人心的沦落终在明末(1596-1644)酿成总的危机而全面爆发,崇祯皇帝虽励精图治,亦无计可施,徒有“君非亡国之君,臣乃亡国之臣”的千古遗恨,朱明王朝的崩溃已是在劫难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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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社会政治危机的突出表现是财政的极度恶化。明政府财政支出主要有三大基干,即军事开支、皇室用度和行政费用。这三项财政支出数额在近五十年间持续上涨,而政府实际收入则连年下降,实支超于预算,预算又超于实收,这表明财政已陷入日益加剧的危机中。而明政府则以极其危险的方式猛烈地增加财政收入,以应对日益恶化的财政危机,不啻饮鸩止渴。明后期,因大量实物折银,京粮库曾有一定的白银储积,然而至万历末年就已被扫荡一空,有大臣报告说:“除罄扫些微给商外,见在银两并无毫厘,尚欠诸商草头价值二万五千有零……窃惟京库钱粮每岁额入三十万,额出二十万,额存十万。历考昔年至百有余万以备非常之需,今乃一空若洗,亦堪凛凛矣。”除搜荡仓积之外,另一出路就是挪借兵部太仆寺的马价银。明初推行民养官马制度,后至宣德、正统年间渐折收马价银。然天启七年二月,太仆寺卿洪瞻说:“万历十八年至今,户部三十二借,,共银一千二百九十九万九千八百六十一两;工部十借,共银十八万七千五百四十两;光禄寺、顺天府各一借,共银四万两;近奉藩封,另札万八千两,而府库四朝之积皆尽矣。”万历四十六年努尔哈赤举兵反明,辽东战事起,明政府只剩下在人民身上去剥“第二层牛皮”之一途。万历四十六年九月,明政府为筹措辽东战费,下令全国加派,以后一加再加,到崇祯十二年凡辽饷、剿饷、练饷的加派达到1500万两,再计原来旧额,白银的支出预算额达于2000余万两,与万历四十五年前相比,二十年间暴涨五倍。这在明末财政运行图上就表示为预算收入与实际收入的分道扬镳。这时明朝财政的世纪景况真是残灯如豆、风雨飘摇。然而人民已血竭髓干,根本无法承受这浩大的苛求,以至于崇祯十七年初,兵部“无一缗”之资派遣侦骑,皇帝不得不亲自推毂送行。国力衰竭若此,何敢言战役之凯旋。

总之,明末政府不择手段扩大财政收入,仍无法遏制财政运行的恶性循环,其后的任何措施都不过是画饼充饥而已,整个国家已是“人命悬丝,国储若洗”了。

朱明王朝的政治高压、经济敲剥与财物榨取,再加上官吏的层层贪污舞弊,地主和高利贷者的盘剥,使得人民生活困苦不堪,因而自明初至明末,人民反抗一浪高过一浪,最终导致朱明王朝的肢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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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六、七十年中,农民起义此起彼伏,连绵不绝。农民起义遍布于广东、广西、福建、江西、湖南、四川、陕西、山东和浙江等十余省,规模小则数十数百人,大至几十万人。一个王朝尚在初期,农民起义竟如此频繁,波及地域如此广泛,实属历代封建王朝之罕见者也。至明中叶,人民起义风起云涌,不仅是农民而且包括各行各业,不仅是汉地中原,而且还有少数民族地区。如浙江叶宗留领导的矿工起义;福建邓茂七起义;广东黄萧养起义;大藤峡地区瑶壮族人民的起义;荆襄流民起义;四川农民起义;河北刘六刘七起义;江西农民起义等。朱明王朝在这些起义的冲击下,千疮百孔。因此史家大多认为明朝的衰落自嘉靖、万历年间就已开始。至明末,则乱象纷呈,颓势已定。因此李自成、张献忠等人登高一呼而喏者千万,数年便成席卷之势,朱明王朝在内忧外患中不可挽回地走向崩溃。

下面摘录三段引文说明溃烂这一癌变在明朝最后五十年的迅速扩散。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左检都御史吕坤就指出:“今天下之势,乱象已形,而乱势未动;天下之人乱心已明,而乱人未倡;今日之政皆播乱机,使之动;助乱人,使之倡也。”

至天启,《熹宗本纪》分析道:“而得以帝(熹宗)之庸懦,妇寺窃柄,滥赏淫刑,忠良惨祸,亿兆离心,虽欲不亡,何可得哉!”

至崇祯,《庄烈帝本纪》云:“惜乎,大势已倾,积习难挽,在廷则门中纠纷,疆场则将骄卒惰,兵荒四告,流寇蔓延,遂至溃烂而莫可救,可谓不幸也。”

暴虐的专制致使大明皇朝最终周身腐溃而亡。黑格尔曾说:“当雅典人灭亡的时候,不但显得温和可爱,而且显得伟大和高贵,使我们不能不为它感伤;相反的,斯巴达就不同了,主观性的原则展开在下贱的贪欲之中,造成了一种下贱的灭亡。”明朝也正是这样一种在“贪欲”驱策下的“下贱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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