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真的被葡萄牙殖民了四百年吗?

中学教科书里告诉我们,明朝时一群葡萄牙人借口晾晒货物,贿赂了中国的地方官员,从此留居澳门。也就是1553年,明朝嘉靖三十二年,澳门开埠了。国内有些书籍、媒体以此作为澳门沦为葡萄牙殖民地的开始。

如果在晚清,国家衰弱,任人宰割,尚可理解。但当时的葡萄牙何德何能,可以取得和鸦片战争后英国相同的地位。事实上,历史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葡萄牙人登陆澳门留居确有四百年时间,但要说葡萄牙人殖民澳门四百年则完完全全背离了历史事实。澳门沦为葡萄牙的殖民地有一个逐渐演变的历史过程,并非一蹴而就。

葡萄牙人登陆澳门是一个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历史事件。大伙儿都知道,15世纪开始,欧洲人进入大航海时代,而开路先锋就是西班牙葡萄牙两个国家。16世纪初,葡萄牙人多次想在中国东南沿海寻找落脚点,一开始采取的是武力强占的方式。而当时的大明帝国可不是软柿子,好几次都把远道而来的葡萄牙打得满地找牙。葡萄牙人估摸着这来的硬的不行,就来软的吧。1553年,一个葡萄牙船队登陆澳门,向当时管理这片水域的海道副使[1]汪柏诉说自己的船队触礁了,船裂了个缝儿,海水把货物都浸湿了。请求贵宝地把浸湿的货物晾晒一下。说完还递上了大把的财物。汪柏拿了葡人的钱,而且想想这葡人不过占据一小块毫不起眼的地方,也就同意了葡人的请求。此后,葡人通过贿赂地方官员的方式,得以留居澳门。但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当时葡人的居留地只是今天澳门特别行政区南部的一小块地方,远没有今天澳门这么大。

澳门真的被葡萄牙殖民了四百年吗?

澳门炮台

到了1572年,葡萄牙人一个“偶然间”开始向中国官方缴纳地租了。本来葡萄牙人带着500两银子是想送给海道副使作为私人贿赂的,但送礼的葡萄牙人实在是来的不是时候,当时有其他官员在场,海道副使敢自己拿钱吗?海道副使连忙说,那是给国家的地租。从此,葡萄牙人开始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可以说,这个时候葡萄牙人成了“房客”,中国人则是“房东”。

“洋房客”住进来并非随心所欲,明政府把澳门地区纳入了行政海防双重管理之下。澳门在行政上隶属于香山县,因此香山知县对澳门的行政、司法、田赋、地租、治安等事务拥有管辖权。同时,由于澳门又是一个海港,所以又归海道副使管理。海道副使下设守澳官,分为提调、备倭、巡缉三种,提调管理查验进出口的外商船舶,征收船钞、货税等;备倭就是打击海盗的;巡缉则是流动巡查,管理地方治安的。为了防止葡人不安分,明政府还在香山县与澳门半岛的咽喉处设立关闸,派兵驻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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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关闸

而咱们这位“洋房客”也积极服从明政府的管理,遵守中国法律制度,很少滋生事端。鉴于此,当地官员也就默许了葡人在自己的内部进行自治,按照他们的法律制度处理他们自己的事儿。大伙儿可以理解为一群葡萄牙人租了一块中国的地儿自己建立了一个侨民社区,成立了自己的业主委员会,进行内部管理。这种管理是以不违背中国法律,不对抗中国政府,不损害中国利益为前提的葡人自我管理。所以,这能算殖民吗?如果这个葡萄牙人社区都算是殖民地的话,那美国今天都有好多华人社区、黑人社区,不知道有多少“殖民地”嘞!

俗话说,患难见真情。这葡人平时遵章守法,恭敬有加也就算了,到了明清鼎革之际,更是表现出对明王朝的忠心耿耿。1646年,桂王朱由榔在广东肇庆称帝,是为永历帝。可这永历政权势单力薄,这时候朝内不少与西方传教士交好的士大夫请求朝廷借兵葡人。澳葡当局在收到永历政权请求后,很快组织了一支300人的队伍,配备火炮、火枪出兵勤王。别小瞧这支300人的队伍,据中国史籍记载,葡萄牙人的“西洋铳”在桂林战役中打得满清铁骑满地找牙,大败而去。[2]

但也就是这次,葡人得罪了后来统一全国的满清政府。葡人“人臣”的义务也算进到位了,可永历政权毕竟是扶不起的阿斗,现在必须面对新统治者了。要么和新统治者继续合作,要么走人。还好当时北京的耶稣会士汤若望因为懂得天文,被清廷留用。葡人就通过汤若望说情,并向清廷献上降表和巨量的财物,终于获得清廷的宽恕。当时清朝靖南王耿继茂派人告诉葡人,一切按照明朝旧制对待葡人。葡人立刻派遣使者入广州给耿继茂磕头谢恩。

清代以后,澳门仍然归香山知县管辖,但毕竟香山县城距离澳门在当时的交通来看还是比较远的,而且澳门的人口不断增加,行政司法贸易诸事务也不断增多,知县一人忙不过来。雍正八年(1730年)两广总督郝玉麟上奏朝廷增设香山县丞(可以理解为副县长),获得清廷批准。香山县丞驻关闸以北的前山寨,专责澳门事务,是距离澳门最近的官员了。但香山县丞毕竟是以副官身份协助知县管理,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澳门的管理,乾隆九年(1744年),清政府设立了一个专门管理澳门的正五品官员“澳门海防军民同知”(简称澳门同知,香山知县仅为正七品,可见清政府对澳门的重视),驻扎前山寨。而香山县丞就变成了澳门同知的下属,移驻关闸以南的望夏村。当年第一任澳门同知印任光一上任就针对葡人颁布了《管理番舶及澳夷章程》。乾隆十四年(1749年),澳门同知张汝霖与香山县令暴煜共同制定了《澳夷善后事宜条议》。这些法律法规,对葡人的居住区域、贸易、住房、纳税、宗教等各项事务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而咱们这位“洋房客”在此期间仍旧是遵纪守法,不敢造次。比如雍正以后,清朝政府开始禁止西方天主教在中国传播,大批传教士躲避到澳门。当时清政府规定澳门的洋人可以继续信教,但中国人不得信教。澳葡当局不仅严格执行中国政府的命令,禁止西方传教士向华人传教,还积极协助官府稽查那些偷偷跑入内地传教的西方传教士。

葡萄牙这个“洋房客”历经明清两代一直安分守己了278年,到1846年,葡萄牙人留居澳门的实质才发生改变,开始演变为殖民澳门。

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的孱弱暴露无遗。葡人认为有机可乘,1845年葡萄牙女王玛利亚二世自说自话地宣布澳门为“自由港”,次年派来一个强悍的总督叫阿玛勒(Joao Ferreira do Amaral)。这家伙一来,就大肆扩张葡人租居地的地界。本来葡人只留居在澳门半岛的中南部,现在阿玛勒下令地界向北扩展一直到关闸(就是前面所说的明朝设立的军队驻守地),其后历代澳督不断扩张地界,到1910年把整个澳门半岛以及澳门周边青洲岛、凼仔岛、路环岛统统吞并,大体形成今天澳门地区的格局。这个丧心病狂的殖民者为了扩张地界,甚至把几百座华人坟墓强行迁移或毁坏,导致不少尸骨被扔入大海。到了1849年阿玛勒得寸进尺,开始对华人征税,并拒绝再向中国政府缴纳地租,还派人封闭澳门海关,驱赶澳门县丞。也就是到了1849年,清政府在澳门的管治权在事实上已基本丧失。

澳门真的被葡萄牙殖民了四百年吗?

澳门地图

然而贪婪的葡萄牙人除了在事实上侵占了对澳门的管治权,更企图把这一事实在法律上确定下来。葡萄牙企图效仿其他列强,通过谈判来逼迫清廷屈服。然而这个时候的大清因为前几年被西方列强一顿暴揍,不得不睁开眼看世界,内部也培养一些了解国际形势的人才。直到1882年,因为知道这葡萄牙在西方国家行列中也就二三流,根本唬不住人,大清一直未与葡萄牙正式缔结条约。

澳门真的被葡萄牙殖民了四百年吗?

赫德

然而,1884年中法战争的爆发却给葡萄牙人带来了契机。这年夏天,法国人在葡萄牙招兵买马,外界风传,葡人将拿澳门跟法国人换法属刚果。葡萄牙人也声称,因为没和清政府缔结条约,故而可以不守中立。这个时候清廷担心澳门落在法国人手里,对广东形成威胁。而另一边,英国人也不想看到自己的老对手法国占领香港旁边的澳门,对自己不利,也倒挺愿意澳门继续留在葡萄牙人的手上,所以极力劝导清廷承认葡萄牙对澳门的占领。英籍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一方面劝说大清尽快和葡萄牙缔约,防止其他列强占领澳门,另一方面又劝说葡萄牙尽快取得管理澳门的法律依据。最终在赫德的引诱、欺骗和威胁下,1887年12月1日,葡萄牙与大清签定《中葡和好通商条约》,这个条约在法律上承认了葡萄牙对澳门“永居管理”的权利。这是中国近代史上,唯一一个在法律上对澳门地位做出规定的条约。中国政府丧失了对澳门的管辖权,然而葡萄牙也并未取得澳门的主权,关于澳门的地界也并未明确。也就是直到这一年,葡萄牙才真正从法律上确立了对澳门的殖民。

澳门真的被葡萄牙殖民了四百年吗?

那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理解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允许葡萄牙人租居澳门呢?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古代的封建统治者是没有今天的国际观念的,主权啊国际法啊这些统统没有。上到帝王公卿,下到黎民百姓,满脑子都是中华中心主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也就是全天下都是咱的(确切说是皇上他们家的),但有些地方太远太穷太蔽塞,皇上都懒得派兵派官去管理,那就让那些在中国士大夫眼中的没文化的蛮夷戎狄去“代守疆土”。只要你们这帮子人不闹事,朝廷自然也懒得去搭理你们。所以在古代,越南朝鲜和云南土司、蒙疆少数民族各部等等在古代帝王眼里是一样一样一样滴!当时中国东南沿海的很多小岛并没有得到开发,人口稀少,在古代统治者眼里也是不毛之地。

所以在他们那里理解,一群外夷在一个海岛上建了个居留点和云南某个少数民族在大山里建立一个山寨是完完全全一回事。你既然能对朝廷恭顺,该守法守法,该纳税纳税,甚至还出兵勤王,比之西汉封国、唐末藩镇不知道忠到哪里去了,朝廷还有什么理由不让他们待呢?这就是当时的历史逻辑。我们在理解这段历史时,不能把今天的主权国际法观念代入,那样就是完全抛开了历史的情景,无法真正理解历史。

其次,明清两代统治者允许葡萄牙人留居澳门有着政治、经济、军事三重考虑。从政治上讲,“怀柔远人”是中国古代政治的常态。汉唐时期,匈奴、突厥等边疆少数民族的内附得到统治者的认可,“化外之民”内附为“臣民”不乏先例。“怀柔”的前提是“远人”能够顺从天朝,这点葡萄牙人完全做到了。“天子得道,守在四夷”[3],允许恭顺的葡人留居澳门,正好反过来证明自己是得道的政权,这恰恰是当时统治者的政治逻辑。

从经济上讲,与少数民族“互市”也是中国古代的常态。嘉靖八年(1529年),广东巡抚林富就曾上书明廷:“粤中公私诸费,多资商税。番舶不至则公私皆窘,请令广东番舶例许通市。” 允许葡萄牙人留居澳门,为中国面向西方打开了一个小窗口,既可以增加关税收入,又可以发展经济,何乐而不为。

从军事上讲,明清政府先后都有“以夷制盗”和“以夷制夷”的想法。明清两代政府都曾为东南沿海的海盗问题大感头疼,鉴于葡人船坚炮利,明清两代政府都曾多次利用澳葡当局的军事力量围剿海盗,效果明显。而从西方大航海时代以来,企图到中国沿海寻找留居点的并非葡萄牙一家,荷兰、西班牙、英国都曾踏浪东来,企图在中国沿海寻找据点。而前面说了,葡萄牙人在天朝眼中就是“藩篱”,以“良夷”驱“恶夷”,作为天朝屏障,无可厚非。嘉庆十三年(1808年),英国舰队曾强行登陆澳门,最终在清军的威逼下,自己灰溜溜走了。次年,两广总督百龄亲自巡视澳门,要求葡人增修炮台,加强防御,防止英军再次来犯。

澳门真的被葡萄牙殖民了四百年吗?

澳门旧景

如何理解居澳葡人拥有自身的市政机构和军队?

葡萄牙人留居澳门的头些年,由葡萄牙商人组成委员会进行自我管理。直到1583年,居澳葡人根据中世纪的市政组织,通过内部选举成立了议事会。这个议事会是居澳葡人的最高权力机构,管理着澳门葡萄牙社区内部的治安、市政等事务。1623年,葡萄牙印度总督派来了第一任澳门总督,掌管军事。居澳葡人拥有自己的军队,并在居留地一些海岸设置炮台。但无论居澳葡人的机构如何不断健全,都是以服从中国官方管理为前提,而且他们只能管理葡人内部事务,一旦涉及华人,则必须听任中国官员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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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市政厅

如果按照今天的国际法标准,一国在另一国内设置官员、驻扎军队肯定已经严重破坏当地国的主权。但我们回归历史情境去看,澳葡当局拥有自己的市政厅和军队这些事情是封建统治者知道并认可的。很简单,云南土司的山寨也有自己的政权、内部法律法规和军队,在中国古代的政治逻辑体系下,只要你服从朝廷管理,就是合法存在的。因为你服从我,你就是我的一个臣民,你不是叛军更不是“另一国”,那么你自己的政权和军队说到底也是我们天朝的地方政权和军队。前面所说,百龄要求葡萄牙人增设炮台防卫英军,正是出自这种心态。在朝廷眼中,葡夷既是合法良夷,拥有军队自然是履行“代守疆土”义务的必要条件之一。

根据以上事实阐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第一,无论在古代统治者主观上,还是在客观事实上,直到1846年之前,葡萄牙都没有对澳门进行殖民统治,而仅仅是租居。葡人得以租居的前提是葡人遵守中国法律,服从中国政府管理。

第二,明清两代政府都在澳门设置了体制完善的管理机构及官员进行有效统治。在葡人服从中国政府管理的前提下,中国官方允许葡人设置自治机构进行葡人内部的自我管理。

第三,从1846年阿玛勒上台后,中国政府在澳门的管理权开始遭到破坏,直到1849年,完全丧失了对澳门的管辖,澳门在事实上沦为殖民地。

第四,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的签定,使得中国丧失了对澳门管辖的法权基础,但葡萄牙并未取得澳门主权。

所以,葡萄牙真正殖民澳门为1849年-1999年,为150年,远远没有四百年的时间。


[1] 海道副使是明代在东南沿海省份设置的管理地方海上防务的省级官员,在广东地区海道副使还兼管贸易和外交事务。

[2] 据计六奇《明季南略·卷十二》(中华书局1984年版)记载,“五月二十五日,大清兵侦兵变,积雨城坏,环攻桂城,吏士皆无人色。涟负创,奋臂呼,督师抚按,分门婴守,用西洋杭击中马骑。寻出城战,奋勇击杀,自辰抵午,不及餐。式耘括署米蒸饭,分哺之,士卒俱乐用命。明日,复出战,大清兵旋去。”

[3] 语出《淮南子·泰族训》,“天子得道,守在四夷;天子失道,守在诸侯;诸侯得道,守在四邻;诸侯失道,守在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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