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真的被葡萄牙殖民了四百年嗎?

中學教科書裡告訴我們,明朝時一群葡萄牙人藉口晾曬貨物,賄賂了中國的地方官員,從此留居澳門。也就是1553年,明朝嘉靖三十二年,澳門開埠了。國內有些書籍、媒體以此作為澳門淪為葡萄牙殖民地的開始。

如果在晚清,國家衰弱,任人宰割,尚可理解。但當時的葡萄牙何德何能,可以取得和鴉片戰爭後英國相同的地位。事實上,歷史完全不是那麼回事兒。葡萄牙人登陸澳門留居確有四百年時間,但要說葡萄牙人殖民澳門四百年則完完全全背離了歷史事實。澳門淪為葡萄牙的殖民地有一個逐漸演變的歷史過程,並非一蹴而就。

葡萄牙人登陸澳門是一個看似偶然,實則必然的歷史事件。大夥兒都知道,15世紀開始,歐洲人進入大航海時代,而開路先鋒就是西班牙葡萄牙兩個國家。16世紀初,葡萄牙人多次想在中國東南沿海尋找落腳點,一開始採取的是武力強佔的方式。而當時的大明帝國可不是軟柿子,好幾次都把遠道而來的葡萄牙打得滿地找牙。葡萄牙人估摸著這來的硬的不行,就來軟的吧。1553年,一個葡萄牙船隊登陸澳門,向當時管理這片水域的海道副使[1]汪柏訴說自己的船隊觸礁了,船裂了個縫兒,海水把貨物都浸溼了。請求貴寶地把浸溼的貨物晾曬一下。說完還遞上了大把的財物。汪柏拿了葡人的錢,而且想想這葡人不過佔據一小塊毫不起眼的地方,也就同意了葡人的請求。此後,葡人通過賄賂地方官員的方式,得以留居澳門。但這裡要特別說明的是,當時葡人的居留地只是今天澳門特別行政區南部的一小塊地方,遠沒有今天澳門這麼大。

澳門真的被葡萄牙殖民了四百年嗎?

澳門炮臺

到了1572年,葡萄牙人一個“偶然間”開始向中國官方繳納地租了。本來葡萄牙人帶著500兩銀子是想送給海道副使作為私人賄賂的,但送禮的葡萄牙人實在是來的不是時候,當時有其他官員在場,海道副使敢自己拿錢嗎?海道副使連忙說,那是給國家的地租。從此,葡萄牙人開始向中國政府繳納地租。可以說,這個時候葡萄牙人成了“房客”,中國人則是“房東”。

“洋房客”住進來並非隨心所欲,明政府把澳門地區納入了行政海防雙重管理之下。澳門在行政上隸屬於香山縣,因此香山知縣對澳門的行政、司法、田賦、地租、治安等事務擁有管轄權。同時,由於澳門又是一個海港,所以又歸海道副使管理。海道副使下設守澳官,分為提調、備倭、巡緝三種,提調管理查驗進出口的外商船舶,徵收船鈔、貨稅等;備倭就是打擊海盜的;巡緝則是流動巡查,管理地方治安的。為了防止葡人不安分,明政府還在香山縣與澳門半島的咽喉處設立關閘,派兵駐守。

澳門真的被葡萄牙殖民了四百年嗎?

澳門關閘

而咱們這位“洋房客”也積極服從明政府的管理,遵守中國法律制度,很少滋生事端。鑑於此,當地官員也就默許了葡人在自己的內部進行自治,按照他們的法律制度處理他們自己的事兒。大夥兒可以理解為一群葡萄牙人租了一塊中國的地兒自己建立了一個僑民社區,成立了自己的業主委員會,進行內部管理。這種管理是以不違背中國法律,不對抗中國政府,不損害中國利益為前提的葡人自我管理。所以,這能算殖民嗎?如果這個葡萄牙人社區都算是殖民地的話,那美國今天都有好多華人社區、黑人社區,不知道有多少“殖民地”嘞!

俗話說,患難見真情。這葡人平時遵章守法,恭敬有加也就算了,到了明清鼎革之際,更是表現出對明王朝的忠心耿耿。1646年,桂王朱由榔在廣東肇慶稱帝,是為永曆帝。可這永曆政權勢單力薄,這時候朝內不少與西方傳教士交好的士大夫請求朝廷借兵葡人。澳葡當局在收到永曆政權請求後,很快組織了一支300人的隊伍,配備火炮、火槍出兵勤王。別小瞧這支300人的隊伍,據中國史籍記載,葡萄牙人的“西洋銃”在桂林戰役中打得滿清鐵騎滿地找牙,大敗而去。[2]

但也就是這次,葡人得罪了後來統一全國的滿清政府。葡人“人臣”的義務也算進到位了,可永曆政權畢竟是扶不起的阿斗,現在必須面對新統治者了。要麼和新統治者繼續合作,要麼走人。還好當時北京的耶穌會士湯若望因為懂得天文,被清廷留用。葡人就通過湯若望說情,並向清廷獻上降表和巨量的財物,終於獲得清廷的寬恕。當時清朝靖南王耿繼茂派人告訴葡人,一切按照明朝舊制對待葡人。葡人立刻派遣使者入廣州給耿繼茂磕頭謝恩。

清代以後,澳門仍然歸香山知縣管轄,但畢竟香山縣城距離澳門在當時的交通來看還是比較遠的,而且澳門的人口不斷增加,行政司法貿易諸事務也不斷增多,知縣一人忙不過來。雍正八年(1730年)兩廣總督郝玉麟上奏朝廷增設香山縣丞(可以理解為副縣長),獲得清廷批准。香山縣丞駐關閘以北的前山寨,專責澳門事務,是距離澳門最近的官員了。但香山縣丞畢竟是以副官身份協助知縣管理,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澳門的管理,乾隆九年(1744年),清政府設立了一個專門管理澳門的正五品官員“澳門海防軍民同知”(簡稱澳門同知,香山知縣僅為正七品,可見清政府對澳門的重視),駐紮前山寨。而香山縣丞就變成了澳門同知的下屬,移駐關閘以南的望夏村。當年第一任澳門同知印任光一上任就針對葡人頒佈了《管理番舶及澳夷章程》。乾隆十四年(1749年),澳門同知張汝霖與香山縣令暴煜共同制定了《澳夷善後事宜條議》。這些法律法規,對葡人的居住區域、貿易、住房、納稅、宗教等各項事務都作出了詳細規定。

而咱們這位“洋房客”在此期間仍舊是遵紀守法,不敢造次。比如雍正以後,清朝政府開始禁止西方天主教在中國傳播,大批傳教士躲避到澳門。當時清政府規定澳門的洋人可以繼續信教,但中國人不得信教。澳葡當局不僅嚴格執行中國政府的命令,禁止西方傳教士向華人傳教,還積極協助官府稽查那些偷偷跑入內地傳教的西方傳教士。

葡萄牙這個“洋房客”歷經明清兩代一直安分守己了278年,到1846年,葡萄牙人留居澳門的實質才發生改變,開始演變為殖民澳門。

鴉片戰爭之後,清政府的孱弱暴露無遺。葡人認為有機可乘,1845年葡萄牙女王瑪利亞二世自說自話地宣佈澳門為“自由港”,次年派來一個強悍的總督叫阿瑪勒(Joao Ferreira do Amaral)。這傢伙一來,就大肆擴張葡人租居地的地界。本來葡人只留居在澳門半島的中南部,現在阿瑪勒下令地界向北擴展一直到關閘(就是前面所說的明朝設立的軍隊駐守地),其後歷代澳督不斷擴張地界,到1910年把整個澳門半島以及澳門周邊青洲島、凼仔島、路環島統統吞併,大體形成今天澳門地區的格局。這個喪心病狂的殖民者為了擴張地界,甚至把幾百座華人墳墓強行遷移或毀壞,導致不少屍骨被扔入大海。到了1849年阿瑪勒得寸進尺,開始對華人徵稅,並拒絕再向中國政府繳納地租,還派人封閉澳門海關,驅趕澳門縣丞。也就是到了1849年,清政府在澳門的管治權在事實上已基本喪失。

澳門真的被葡萄牙殖民了四百年嗎?

澳門地圖

然而貪婪的葡萄牙人除了在事實上侵佔了對澳門的管治權,更企圖把這一事實在法律上確定下來。葡萄牙企圖效仿其他列強,通過談判來逼迫清廷屈服。然而這個時候的大清因為前幾年被西方列強一頓暴揍,不得不睜開眼看世界,內部也培養一些瞭解國際形勢的人才。直到1882年,因為知道這葡萄牙在西方國家行列中也就二三流,根本唬不住人,大清一直未與葡萄牙正式締結條約。

澳門真的被葡萄牙殖民了四百年嗎?

赫德

然而,1884年中法戰爭的爆發卻給葡萄牙人帶來了契機。這年夏天,法國人在葡萄牙招兵買馬,外界風傳,葡人將拿澳門跟法國人換法屬剛果。葡萄牙人也聲稱,因為沒和清政府締結條約,故而可以不守中立。這個時候清廷擔心澳門落在法國人手裡,對廣東形成威脅。而另一邊,英國人也不想看到自己的老對手法國佔領香港旁邊的澳門,對自己不利,也倒挺願意澳門繼續留在葡萄牙人的手上,所以極力勸導清廷承認葡萄牙對澳門的佔領。英籍海關總稅務司赫德一方面勸說大清儘快和葡萄牙締約,防止其他列強佔領澳門,另一方面又勸說葡萄牙儘快取得管理澳門的法律依據。最終在赫德的引誘、欺騙和威脅下,1887年12月1日,葡萄牙與大清簽定《中葡和好通商條約》,這個條約在法律上承認了葡萄牙對澳門“永居管理”的權利。這是中國近代史上,唯一一個在法律上對澳門地位做出規定的條約。中國政府喪失了對澳門的管轄權,然而葡萄牙也並未取得澳門的主權,關於澳門的地界也並未明確。也就是直到這一年,葡萄牙才真正從法律上確立了對澳門的殖民。

澳門真的被葡萄牙殖民了四百年嗎?

那我們究竟應該如何理解中國古代封建統治者允許葡萄牙人租居澳門呢?

首先我們必須明確,古代的封建統治者是沒有今天的國際觀念的,主權啊國際法啊這些統統沒有。上到帝王公卿,下到黎民百姓,滿腦子都是中華中心主義。“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也就是全天下都是咱的(確切說是皇上他們家的),但有些地方太遠太窮太蔽塞,皇上都懶得派兵派官去管理,那就讓那些在中國士大夫眼中的沒文化的蠻夷戎狄去“代守疆土”。只要你們這幫子人不鬧事,朝廷自然也懶得去搭理你們。所以在古代,越南朝鮮和雲南土司、蒙疆少數民族各部等等在古代帝王眼裡是一樣一樣一樣滴!當時中國東南沿海的很多小島並沒有得到開發,人口稀少,在古代統治者眼裡也是不毛之地。

所以在他們那裡理解,一群外夷在一個海島上建了個居留點和雲南某個少數民族在大山裡建立一個山寨是完完全全一回事。你既然能對朝廷恭順,該守法守法,該納稅納稅,甚至還出兵勤王,比之西漢封國、唐末藩鎮不知道忠到哪裡去了,朝廷還有什麼理由不讓他們待呢?這就是當時的歷史邏輯。我們在理解這段歷史時,不能把今天的主權國際法觀念代入,那樣就是完全拋開了歷史的情景,無法真正理解歷史。

其次,明清兩代統治者允許葡萄牙人留居澳門有著政治、經濟、軍事三重考慮。從政治上講,“懷柔遠人”是中國古代政治的常態。漢唐時期,匈奴、突厥等邊疆少數民族的內附得到統治者的認可,“化外之民”內附為“臣民”不乏先例。“懷柔”的前提是“遠人”能夠順從天朝,這點葡萄牙人完全做到了。“天子得道,守在四夷”[3],允許恭順的葡人留居澳門,正好反過來證明自己是得道的政權,這恰恰是當時統治者的政治邏輯。

從經濟上講,與少數民族“互市”也是中國古代的常態。嘉靖八年(1529年),廣東巡撫林富就曾上書明廷:“粵中公私諸費,多資商稅。番舶不至則公私皆窘,請令廣東番舶例許通市。” 允許葡萄牙人留居澳門,為中國面向西方打開了一個小窗口,既可以增加關稅收入,又可以發展經濟,何樂而不為。

從軍事上講,明清政府先後都有“以夷制盜”和“以夷制夷”的想法。明清兩代政府都曾為東南沿海的海盜問題大感頭疼,鑑於葡人船堅炮利,明清兩代政府都曾多次利用澳葡當局的軍事力量圍剿海盜,效果明顯。而從西方大航海時代以來,企圖到中國沿海尋找留居點的並非葡萄牙一家,荷蘭、西班牙、英國都曾踏浪東來,企圖在中國沿海尋找據點。而前面說了,葡萄牙人在天朝眼中就是“藩籬”,以“良夷”驅“惡夷”,作為天朝屏障,無可厚非。嘉慶十三年(1808年),英國艦隊曾強行登陸澳門,最終在清軍的威逼下,自己灰溜溜走了。次年,兩廣總督百齡親自巡視澳門,要求葡人增修炮臺,加強防禦,防止英軍再次來犯。

澳門真的被葡萄牙殖民了四百年嗎?

澳門舊景

如何理解居澳葡人擁有自身的市政機構和軍隊?

葡萄牙人留居澳門的頭些年,由葡萄牙商人組成委員會進行自我管理。直到1583年,居澳葡人根據中世紀的市政組織,通過內部選舉成立了議事會。這個議事會是居澳葡人的最高權力機構,管理著澳門葡萄牙社區內部的治安、市政等事務。1623年,葡萄牙印度總督派來了第一任澳門總督,掌管軍事。居澳葡人擁有自己的軍隊,並在居留地一些海岸設置炮臺。但無論居澳葡人的機構如何不斷健全,都是以服從中國官方管理為前提,而且他們只能管理葡人內部事務,一旦涉及華人,則必須聽任中國官員裁決。

澳門真的被葡萄牙殖民了四百年嗎?

澳門市政廳

如果按照今天的國際法標準,一國在另一國內設置官員、駐紮軍隊肯定已經嚴重破壞當地國的主權。但我們迴歸歷史情境去看,澳葡當局擁有自己的市政廳和軍隊這些事情是封建統治者知道並認可的。很簡單,雲南土司的山寨也有自己的政權、內部法律法規和軍隊,在中國古代的政治邏輯體系下,只要你服從朝廷管理,就是合法存在的。因為你服從我,你就是我的一個臣民,你不是叛軍更不是“另一國”,那麼你自己的政權和軍隊說到底也是我們天朝的地方政權和軍隊。前面所說,百齡要求葡萄牙人增設炮臺防衛英軍,正是出自這種心態。在朝廷眼中,葡夷既是合法良夷,擁有軍隊自然是履行“代守疆土”義務的必要條件之一。

根據以上事實闡述,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第一,無論在古代統治者主觀上,還是在客觀事實上,直到1846年之前,葡萄牙都沒有對澳門進行殖民統治,而僅僅是租居。葡人得以租居的前提是葡人遵守中國法律,服從中國政府管理。

第二,明清兩代政府都在澳門設置了體制完善的管理機構及官員進行有效統治。在葡人服從中國政府管理的前提下,中國官方允許葡人設置自治機構進行葡人內部的自我管理。

第三,從1846年阿瑪勒上臺後,中國政府在澳門的管理權開始遭到破壞,直到1849年,完全喪失了對澳門的管轄,澳門在事實上淪為殖民地。

第四,1887年,《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的簽定,使得中國喪失了對澳門管轄的法權基礎,但葡萄牙並未取得澳門主權。

所以,葡萄牙真正殖民澳門為1849年-1999年,為150年,遠遠沒有四百年的時間。


[1] 海道副使是明代在東南沿海省份設置的管理地方海上防務的省級官員,在廣東地區海道副使還兼管貿易和外交事務。

[2] 據計六奇《明季南略·卷十二》(中華書局1984年版)記載,“五月二十五日,大清兵偵兵變,積雨城壞,環攻桂城,吏士皆無人色。漣負創,奮臂呼,督師撫按,分門嬰守,用西洋杭擊中馬騎。尋出城戰,奮勇擊殺,自辰抵午,不及餐。式耘括署米蒸飯,分哺之,士卒俱樂用命。明日,復出戰,大清兵旋去。”

[3] 語出《淮南子·泰族訓》,“天子得道,守在四夷;天子失道,守在諸侯;諸侯得道,守在四鄰;諸侯失道,守在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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