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孩子小時拋棄孩子,生病了要求孩子捐器官,孩子該不該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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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不捐最後由你自己決定。

如果換成是我,絕對不捐!


不捐的原因:

1.雖有血緣關係,但因他們拋棄了我,在法律上我沒有捐腎的義務;

2.在人情上,我不欠他們什麼;

3.在道德上,我沒有為自己糟心的人捐腎的慾望;

4.腎源不止我一個人有;

5.我要為自己的生命健康考慮;

6.我的愛人、孩子、養父母等家人不會同意;

7.我以後生病自認倒黴,寧死不要你們幫忙。


不捐的後果:

1.得病的生父母可能會死掉。心已死,不痛苦。

2.社會上某些自認為的正人君子會責罵。由他們去吧,他們思想好,讓他們自己捐去。

3.生父母家可能會恨死你。恨吧!反正除了恨還是恨。

4.自己腦筋裡總是忘不了這件事。不要想這事了,多想想養自己的養父母,多盡孝心。這才是該做的事。


既然拋棄了我就要付出代價;你不想死,我也不想死;你自私、重男輕女,現在跟我是不搭界的了;你活你的,你死你的;互不友好,互不干涉。

自己去想辦法吧,我忙著呢!


拙燕銜泥


如果是我的話,我一定會捐,因為我不能見死不救。畢竟生身父母生了我,假如他們受苦受難,我於心不忍。

當然,父母在小的時候拋棄了孩子,確實是不妥,或許是有困難、有苦衷,我們小的時候不懂不知情也有。



如果父母真的是重男輕女,那是他們錯誤的選擇,錯誤的認識。如果你能夠原諒他們,寬容他們,以德報怨。你能夠捐一顆腎臟給她,我相信她一定會懺悔她之前拋棄了你,她一定會後悔小時候沒有好好養你,珍惜你!

血濃於水的親情關係是割不斷的。父母的做法是不對,可是我們做為子女的也不能效仿他們。



我們有我們的做法,做人應該憑良心、守本份,盡責任盡義務,做好自己,從自身做起。只有通過比較,才能讓他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從而修正自己。

從你捐一顆腎臟給她時,她已經後悔了。捐這顆腎臟給她,能讓她改變之前的認識,值了!你根本不用去考慮捐一顆腎臟後,會有什麼後遺症,你一定會很快恢復身體,而且是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事情也會順順利利的!

因為你的孝心、疼惜父母的行為,一定會感動上蒼,人家欠你的,老天會還你!!!



在這裡,我想對那些重男輕女的父母們說:“既然您們生下了她,女兒也是人,也是一條生命,不能夠不負責任的拋下她不管,她畢竟是你身上掉下的肉,您於心何忍?!

俗話說得好:“女兒是貼心的小棉祆”,女兒孝順,溫柔善良可愛,體貼,既然她來到您們身邊,就請您們好好撫養她,善待她!她一定會感恩您們的!

只要您們真正對女兒好,她以後也會孝敬、贍養、照顧您們的!

請記住: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不管是好是壞,沒有人可以代替!

有一天,您們一定會後悔自己當初的選擇的!


碧波盪漾6101696516


說多了多是淚,我也是因為父母重男輕女,從小被父母拋棄,而且拋棄我的時候,我有先天性疾病,好在養父母對我如親生女兒一般,給我治病,供我讀書,也是在讀研究生時,同胞妹妹開始聯繫我,所以我很理解被拋棄後,父母在需要你時找上門來的那種滋味。


假設換城是我,如果在沒小孩前我可能會捐,雖說生的沒有養的親,但是他們畢竟生我了,而且我的養父母特別善良,小時候大夫說我的病很嚴重,養父說傾家蕩產也為我治療,後來讀書,家裡親戚都說“一個女娃,又不是親生的,讀到初中就可以了”,然而養父對我說“你讀到博士,我也供你到博士”,要知道他只是一位普通的農民呢!

所以說在養父母的影響下,我不願意周圍的人受到一點傷害,更願意這份傷害自己去扛,即使徵求養父母的意見,恐怕她們也會支持我去捐腎,每次提及生父母,養母都說“你不要恨她們,咱們之間有緣分才在一起。”我的養母真是特別善良的一個人呢。

但是我現在有了自己的小孩子,鑑於我的身體並不好,尤其是這個先天性疾病,還有遺傳的中耳炎和鼻炎,(我生父母的幾個孩子耳朵都不好,孩子的孩子耳朵也不好),所以我更多地可能會為我自己的孩子考慮。

如果捐腎會影響到我無法照顧孩子的話,我肯定不會捐,生父母拋棄了我,導致我一直體會不到血緣關係的奇妙,況且如果我因為捐腎死了,不就等於拋棄了我的孩子嗎?


但是假設是養父母遇到捐腎的問題,而我配型成功的話,我會頭都不帶搖的捐腎,因為滴水之恩尚且能湧泉相報,何況他們給了我二次生命呢?

對了,我肯定不會讓我的孩子給我捐腎,想想他流血我就心疼的不行,何況給我一個器官呢!


幸福媽媽的秘密


沒有人能夠替代你做決定。

我只能說如果我是你,這事發生在我身上,我不會捐。

重男輕女,從小送人,20年不管不顧,出事了就想起還有個女了。

這樣的父母不過僅僅是把你帶到這個世界上,並且還是企圖給你帶來折磨的人,談什麼恩情可言。

請不要被血緣道德綁架

古人有云,養母大過生母,就是說,作為人其實更應該看重的是將心比心,就像我們身邊也許你的朋友,他們和你沒有血緣關係他們會樂意幫你,但是我們沒必要因為血緣關係道德綁架了自己。

她根本談不上是你的父母,如果良心上過不去,換作我,我會出錢,但是腎就算了。

畢竟少一個腎的確會對身體有很大的影響,可以說,除非我發自內心的愛這個人,敬重這個人,我都不會做出這樣的犧牲。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不過是應該的代價

做不捐贈,當然會面臨一些道德綁架,但是我認為這真的不是自私。

這就是所謂的將心比心,所謂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試想如果他們把你一直呵護,一直認真陪伴你長大,做好父母的責任,你也不會糾結髮問題,憑藉自我的良心你自己都會捐贈。

如今自己當初不對自己的孩子負責,自己重男輕女,把女孩拋棄,現在面臨這樣的惡果,完全是自作自受。非常的公正。


廖彩琳律師


你好!捐與不捐全在你!

20年前,人們被苦難的舊衣包裹著,即使有工作,工資也沒有多少,儘夠一家人的溫飽。倘若是農村人,國家還沒有給農村提供這麼多的福利,口袋裡根本沒有幾個錢。我想,你父母選擇把你送給別人家寄養,也屬無奈之舉,他們,尤其是你母親,一定在無數個暗夜裡悄悄抹淚,對你無比想念,無比愧疚!

如今,他們中,你(可能是 )母親生病了,需要你捐獻一個腎臟。這種情況之下,你想起被他們送走的痛苦,肯定極不願意捐獻。你不願,這也無可厚非,法律上沒有規定你必須履行這個義務。法律關於《人體器官捐贈的基本原則》裡第一條規定:“首先,人體器官捐贈應堅持主體平等和意思自願原則。”你不願,沒有人可以強迫你。你不願,最終沒有捐贈,也不必為此自責,內疚。

但是,從人道主義救助出發,你可以仔細考慮考慮。畢竟,他們才是把你帶到世界上來的唯一的人,是他們給了你生命。生命來自偶然,他們給了你這樣一個幸福的偶然。雖然被寄養的感覺很不好,可是,沒有他們,這種不好你也體會不到。畢竟現在我們的社會在飛速發展,生活水平在大大提高,相信你一定經歷過許許多多的美好。

倘使有這麼一個陌生人,她的腎臟與你的恰好匹配,說不定好心的你也會毫不猶豫捐獻給她,畢竟你不希望她因為身體的原因生活在病痛與折磨之中,畢竟你不願她因為病痛折磨而喪失生存的機會。我說中了你的心,對嗎?

好心的你,一定是個孝順的孩子,願你認真取捨,做出最好的抉擇!

祝你好運!


阿蘇詩文



嶽陽樓記


不捐。因為……所以……沒有道理。

捐是對自己的身體摧殘,提前垮掉……可能會提前見閻王。

不捐是對自己負責。對養父母負責。畢竟養父母把你辛苦養大……不是讓你做廢人的。所以來世在報答你親生父母生育之恩吧。你的生命只屬於養父母的,而不是你親生父母的。第一次給了你生命,卻又拋棄了,也就說明你的生命已經終結被ko了!所以還是好好過日子,把你的一生交給第二次給你生命的人吧。

如果生養你的父母有意見,沒關係,讓他們去找他們的寶貝兒子。畢竟你都被抱養那麼久了,親情不咋地,肯定不如後來的子女關係。我倒想知道他們後來生育的子女又有多孝順。如果他們後來生育的子女孝順,估計也沒你什麼事了,所以我覺得你親生父母就是覺得理所當然問你要,準確的說就是還他們!遇到這種事不用愁。不要被道德綁架,如果你被道德綁架,後面生育的子女更該被譴責!所以肯定有給你墊底的……但是,同志,千萬絕對不可做他們的墊背者。


翀想羽


20年前,因為你是女孩,就遭父母拋棄。20年後的今天,母親生病,卻找到了你,要你捐一個腎給她。毫無商量的餘地,堅決的回絕她;辦不到,永遠辦不到。

孩子,當你一生下來,因為你是女孩,母親就拋棄了你,要不是有好心人收留,你早就魂歸它鄉,做異地之鬼了。生而不養,還不如不生。生而棄之,於心何忍?做這種大逆不道,沒心沒肺的傷天害理事的父母,可以說,你早就跟他們恩斷義絕了。

20年後的今天,母親肯定是得了尿毒症或者是白血病之類的不治之症,這是她壞事做盡,壞了良心,天老爺要對她的懲罰,天命不可違也。再找到你救命,你也應該堅決的跟她說,不!

世界上的母親都是偉大的,她們寧肯犧牲自己的生命,也要捍衛自己孩子的生命不受侵害。一旦得了這種病,寧願自己死,也不願要孩子的腎,因為這將影響到孩子一生的幸福和命運。但是,你這位母親卻是萬里挑一的,蛇蠍心腸,自私自利的母親。她就不配為人母,甚至連人字都配不上。

孩子,天命不可為違,你要是救了她這樣的人,就違背了天命。把心安下來,就當從來就沒有這個人的存在,過自己該過的日子吧。最後祝姑娘家庭美滿,健康,幸福!


老蔣閒言


親生父母重男輕女,20年前拋棄自己的孩子,如今得了重病,找到孩子要求捐腎臟給自己,如果是你,你會捐嗎?

會捐,世上確實有一些重男輕女的父母,受傳統思想的影響,把自己剛出生的孩子拋棄,但無論如何,沒有生父母就沒有如今的自己,雖然當時父母將孩子拋棄,這是最可恨的一件事情,但是畢竟他們給了你生命。

從另一方面來說,如今20年過去了,親生父母能有這樣的要求也是迫不得已,他們肯定想了很久,覺得自己對不起孩子,如今又要讓孩子幫助自己,自己也會覺得無地縱容。

再說,如今即使是陌生人,有需要幫助的話都會互相幫忙,何況自己的親生父母,所以說能幫就幫。


饕餮視聽


索取都是沒人道的,強迫兒女傾家蕩產去治晚癌,要求兒女犧牲自己的壽命去換取自己的苟延殘喘,因為救了姑娘的命就要挾姑娘嫁給自己,都是道德綁架,是無恥之徒!

骨髓捐贈和捐腎是兩碼事,不相識的愛心人士為了救人一命,可以奉獻一時的健康,捐贈一點骨髓,慢慢地就恢復起來了!而功德卻勝造七級浮屠。可是捐腎卻真的要損人壽年的,就是強迫別人把壽年讓給自己活!是對別人的傷害和侵犯!



親生親養的兒女不是主動捐腎救父母,父母向兒女提出捐腎的要求都是自私和無恥的,何況還是隻生不養的兒女,不答理就是了,輿論只會遣責提出損人利己要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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