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遊戲是否等同於玩物喪志?你怎麼看?

盧豔


話不能說的如此絕對,凡事都有它的兩面性,以前在所有人的認知裡玩遊戲是沒有前途的,該抵制!然而對現在這個社會而言,這個說法已經站不住腳了。



如今遊戲的影響力以及直播行業發展很迅猛,其中隱藏的機會和商機也不少,關鍵是自己能否抓住,你玩遊戲有天賦你可以去嘗試一下打打職業或者作做直播,各大平臺的當紅主播一年的收入不比那些名牌大學畢業出來的差,雖然不可能每個人都能做到各個大主播那樣但至少也能證明玩遊戲並不是一無是處。


而且現在電子競技也已經被世界所承認,以前絕對沒有人想過,打遊戲也能打到世界賽場上去,身披國旗獲得榮譽,為國爭光,享受體育運動員一樣的待遇!最近甚至連王思聰都忍不住去做了職業選手,過了一把癮,可見如今遊戲的魅力是多麼的吸引人。

當然也不是每個人都能當上職業選手,當上大主播,年入千萬,這些畢竟是少數,還得自身量力而行,你覺得你行,你有天賦,那你就去試試 ,也不妨是一條出路,如果沒有那還是老老實實讀書,爭取出人頭地的那一天吧!



悟空哥帶我飛


還有一個詞,叫“人各有志”

“玩物喪志”並不只侷限於“玩”上,實際上,任何活動超過了一定“限度”都會展現出有害的一面。只是在“玩”上,這一限度更容易突破而已。

無論是工作還是娛樂,在同一位置待久了,習慣了這樣的日復一日的樣子,喪失前進的能力和目標,逐漸安於現狀,最後才會“喪志”。

而如果始終維持向上的動力和擁有高大的目標,即使是玩,也一樣能玩到令人敬畏的高度,不過問題在於:“玩”很難掙到錢!這也就給人們帶來的“喪志”的假象,久而久之就會導致惡性循環(當然導致惡性循環的原因不止這一種,還有是因為沒人會為了看別人玩買單),不過好在近些年這種狀況開始像好的方向發展,但是依舊會給人“喪志”的假象。

玩是一碼子事,喪志是另一碼事,兩者沒有必然聯繫。玩的精了,自然也就不一樣了。只不過很多人誤入了歧途。

還有,這是我的一位老師教育我們的話:不要用自己的愛好去搶別人的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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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遊戲等於玩物喪志過於片面。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

首先,如果一個人對遊戲自制力過差,控制不了自己的一些行為,對遊戲上癮,不能很好的安排遊戲與工作,學習,生活以及與朋友家人的關係。對遊戲如痴如醉,讓自己的學習退步,工作狀態差。那確實是玩物喪志。如大部分的未成年人,自我約束能力差,容易被各種遊戲的宣傳,一些活動誘導,無法自拔。這就要求我們作為家長,作為監護者,要對他們的遊戲做出指導,每月限定遊戲時間,嚴格限制他們的遊戲花銷。避免玩物喪志。

另一方面,對遊戲很好的應用,能緩解我們工作學習的壓力,對娛樂身心會有積極的作用。這就不能說成玩物喪志。

所以,我認為,遊戲是否玩物喪志,全看我們怎樣去玩。如果,處理好與工作學習的關係,遊戲會成為我們舒緩壓力很好的方式。如果處理不好,那就是玩物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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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並非如此,玩遊戲不一定會玩物喪志,那得看你個人怎麼把握了,玩遊戲的人分為三種人:

第一種普遍都是手機玩家,他們理論上不算是玩家,他們玩遊戲大部分原因是想要打發時間,這種玩家普遍玩網遊,最容易沉迷的就是他們了

第二種是把遊戲當做生活的一部分,這種情況有利有弊,這種玩家也容易沉迷,但不是很嚴重。

第三種玩家就是最不容易沉迷的,這種玩家認為玩遊戲就是一種藝術,就像電影,油畫一樣,這樣的人一般都是空閒時間比較多到,並且有一定的資金支持

其實吧,玩遊戲玩物喪志並不能怪到遊戲上,因為多半是玩家的剋制力差導致沉迷,還是那句老話,適度遊戲益腦,過度遊戲傷身


我是一隻苦小怕


如果玩遊戲=玩物喪志,我們先假設一個努力拼搏的人的生活狀態

假設人一天16個小時睜開自己的雙眼

除去工作或者學習的8小時

再除去吃喝拉撒等等耽誤的2小時

那麼大概還有可支配的6個小時可自由支配

假設人每天都用這6個小時來學習或者繼續工作,他一定是個清華北大的苗子或者即將成為馬斯克那樣的硅谷鋼鐵俠…

這當然不現實…

他必然或多或少的刷刷韓劇,看看雜誌,出去逛街亦或旅遊放鬆心情

那麼我再這期間打打王者榮耀是不是就顯得我沒有志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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