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樣那樣的理由,在入境他國時受阻、遭到嚴重處罰的案例,小幫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為大家彙總報道。
看到此類消息,很多朋友的第一反應往往是,趕快自查有沒有類似行為。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生怕下一次被盤問、被遣返的就是自己。
但是你知道嗎?有時候,真不是我們自己做得不好,而是某些國家不夠“地道”,故意挖坑等你跳。
1
美國
在機場做這些事,將被列入黑名單
日前,有美國媒體報道了一則消息,引發不少討論:2018年,聯邦運輸安全局(TSA)將可能在機場啟動一個“秘密觀察名單”,被認為對機場安全構成威脅的人將被記錄在內。
哪些行為可能被認定為“威脅”?範圍可真夠籠統:旅客的動作可能使安檢員面臨危險,旅客行為威脅到安檢的順利完成,以及其他"沒有合法依據"的冒犯接觸,都可能會讓你上榜。
甚至,據有關人士的說法,“威脅行為”甚至不必是實際造成身體傷害。
也就是說,無論是和安檢員發生口角,還是在安檢區域附近逗留,甚至只是盯著安檢員看了一會兒,都有可能被視為威脅,進而被列入黑名單?
如果有人心情不佳情緒不好,或者單純只是趕時間,對安檢員不太客氣,或在機場行色匆忙、舉止異於常人,是不是也會上榜?
這個“坑”未免有點太大了吧!
更令人擔憂的是,許多旅客根本就無從得知,自己已經上了黑名單。
雖然有關方面稱,不會只根據名單就禁止旅客乘機或施行其他懲罰,但從入境美國越來越嚴苛、“一言不和就調查”的種種報道看來,說不定下一次入境,迎接你的就是關小黑屋甚至遣返了。
2
緬甸
海關官員鼓勵下屬收小費,稱有助“保持凝聚力”
入境東南亞某些國家時被強索小費、敢怒不敢言,這樣的經歷常發生在華人遊客身上。
很多人認為,索取小費只是無良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但最近的一篇報道,卻讓人們再次大跌眼鏡。
據緬甸媒體報道,政府已開始對一名涉嫌鼓勵下屬收受小費的政府部門主管開展調查,起因是網上曝光的一段錄音。
在錄音中,這位官員告訴下屬,要提防在收取小費時遭到起訴:
“每個人都應該團結並滿足。每個人都應該達成一致。但不要太過貪婪,超越你的位置。大象有他自己的份額,馬有自己的份額,山羊有自己的份額,而螞蟻有自己的份額。”
簡單來說就是,每個人都有錢賺,只是級別不同、收益也不同,有人吃肉、有人喝湯。
這名官員還強調,部門收取小費,有助於保持團隊凝聚力。
明知違法,依然肆無忌憚,原來背後竟是上級授意。
難怪華人遊客被迫交納小費的現象愈發普遍——政府官員牽頭挖坑,上下一氣坑你沒商量!
小幫一貫鼓勵大家遇事不怕事。面對諸如上述案例這般,或細則不明、難以控制,或知法犯法、圖謀不軌的情況,大家不妨大膽維權,確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
但與此同時,也希望大家謹記,維權的前提是遵紀守法,在很多情況下,出入境時遇到問題,的確是有些華人犯紀在先,受到懲罰也怨不得別人。
3
出入境時違規攜帶現金,華僑華人屢被查
不久前,意大利機場宣佈,將嚴查現金闖關行為,華人成為重點盤查對象。
造成這一情況的原因是,一段時間以來,屢屢有華人旅客攜帶超量現金闖關。僅在卡塔尼亞機場,2018年前3個月就查獲闖關現金52萬歐元,其中70%的違規旅客都是華人。
而且,華人遊客還被認為有較強的“隱瞞”意識,如把現金縫在行李箱隔層裡、分散在每一件衣服裡,甚至密封在洗滌劑包裝裡。
除了對涉事人進行處罰(沒收隨身所帶現金超額部分的30%,再繳納超額部分的10%至30%作為罰款)以外,意大利方面還宣佈,直飛中國的離境華人旅客已成為卡塔尼亞機場的主要檢查對象。
意大利機場海關使用專業警犬檢查旅客物品
圖自歐聯網
出入境時,現金帶多了不行,帶少了同樣會惹麻煩。
比如泰國,隔三差五就有報道稱,某中國遊客入境時被抽查,因攜帶現金不足而被遣返回國。
在歐洲,因攜帶現金少於最低額度而被拒絕入境的案例,這兩年也越來越多。
除了影響行程,更重要的是,遣返等處罰會在護照上留下不誠信記錄,而這會跟著你一輩子!
那麼,究竟攜帶多少現金,才能避免麻煩?
泰國:每人需攜帶2萬泰銖(摺合人民幣4000元或等價的外幣)以上。
美國、韓國:入境遊客隨身攜帶現金不得超過1萬美元(或等值貨幣,包括支票)。
加拿大:攜帶現金不得超過1萬加元。
澳大利亞:攜帶現金不得超過1萬澳元。
歐盟成員國:出境到歐盟國家以外,或從歐盟以外國家入境,旅客可隨身攜帶不超過1萬歐元的現金;非歐盟居民入境時,需攜帶不少於1000歐元。
英國:入境時,上限一萬歐元。離境時,也可能被調查攜帶現金數。
迪拜:上限五千美元。
日本:上限一百萬日元。
4
不瞭解違禁藥品入境規定,當場被遣返!
對於經常出國的朋友,違禁品話題可算老生常談。
曾經有華人因此被罰:近日,來自浙江的吳先生攜12歲女兒一同前往美國,受美國朋友于女士的託付幫忙從國內帶了16瓶複方甘草片,入境時被海關攔截、在小黑屋關了十幾個小時,最後兩人都被當場遣返,並且未來五年內禁止入境。
至於原因,有朋友想必已經猜到:複方甘草片含有違禁成分可卡因,被美國海關明令禁入。
長期以來,違禁藥品經常成為華人入境他國時觸碰的“雷區”。到底哪些藥品不能帶?在這裡以美國和加拿大為例進行說明:
麻黃鹼類:鼻炎片,柴連口服液,大活絡丸,追風膏,複方川貝止咳糖漿,急支糖漿等等
士的寧類:跌打萬花油,風溼關節炎片,關節炎膏,胃爾康片,腰痛寧膠囊
嗎啡類:腸胃寧,咳喘寧,小兒止瀉靈
鹽酸偽麻黃鹼:康泰克,白加黑,泰諾
含有動物成分的藥:蠍子、蜈蚣、蟾蜍、穿山甲、水蛭、熊膽、虎骨、蛇膽、蛇蛻、蟬蛻、鹿茸、麝香、牛角、犀角、龜殼、燕窩(有傳播禽流感風險)、海馬(北美保護動物)、牛黃、阿膠等成分的中藥。
如果因健康原因,確實需要攜帶某些藥品入境(上述違禁藥除外),也請務必記住幾個關鍵詞:處方、適量(少量)、原裝不拆封、申報。
處方:處方最好進行翻譯並公證
適量:要在國外待多久就帶多久的藥量,不要多帶
原裝:保持藥品原包裝未拆,以免發生誤會
申報:入境前詳細填寫報關單,如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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